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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的发展简史

 司敬雪书院 2014-10-10

     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由来已久,渊远流长。

     ——早在距今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中国出现了带有审计职能的官职——宰夫,这是国家审计的萌芽;

    ——秦汉实行上计制度,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有所加强;

    ——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

    ——公元992年,宋代设立审计院,是中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审计一词正式出现;

    ——元、明、清三代均未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大部分审计职能并入御史监察机构;

    ——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也先后设立了审计院,颁布了《审计法》。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也实行了审计监督制度。

    ——1932年,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中央审计委员会;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颁布了《审计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计机关的职权、审计程序、审计规则等。这是中央苏区第一部完整的审计法律文献。

   194910月至19838月的34年间,我国一直未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监督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完成。

    ——1982年12月4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1983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

    ——1994年8月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颁布,自1995年1月1起施行;

    ——1997年10月21,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1983年审计机关成立特别是《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法规,拓展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探索审计方法,审计工作初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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