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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部署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

 舟人枫 2014-10-11

我省全面部署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建设工作

时间:2014-08-29 07:17:00  来源:省防办  作者:刘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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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防指向各有关市州、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水务)局下发通知,全面部署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水利部近期下达了2014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任务,按照水利部部署和安排,我省组织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为做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建设工作,省防指要求:

  一、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是提高抗旱减灾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组建工作班子,加强部门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加快进度,认真做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行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县级水利部门为项目建设法人,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负责方案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省级将建立奖惩制度,对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建设任务进展明显滞后、地方建设资金不足、管理和安全问题突出等情况将削减下一年度市州建设任务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三、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一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复核工作。省防办根据《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重点旱区县和近年全省干旱实际,确定了45个引调提水项目实施拟安排县。各县要在原上报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复核,并于8月25日前将复核后的建设项目上报省防办。二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实行申报承诺制(申报承诺要求另文下发),省防指将根据各项目申报承诺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地方资金落实情况,合理安排年度实施项目和投资计划。三要抓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复核上报后,各地要依据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项目实施方案。列入2014年实施的项目于10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防办审查。其余项目也要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四、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省水利厅将与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项目建设必须按现行基本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项目实施应当年动工、一年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建立良性的长效运行机制。

  五、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要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资金。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厅、财政厅将对各地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依据。

  六、建立完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州防办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2014年10月起,每月1日将上月本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报省防办;每年6月中旬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报省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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