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及血糖控制目标 发表者:齐国华 5671人已访问 一、妊娠期糖尿病(GDM)诊断标准(IADPSG2010推荐)
1、早孕查空腹血糖排除孕前糖尿病 1)、空腹血糖(FBG)≥7.0mmol/L 2)、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3)、随机血糖≥11.0 mmol/L且有糖尿病症状 (单纯随机血糖≥11.0 mmol/L,需行FBG或HbA1C)。 以上有一条即可诊断孕前糖尿病
2、 建议所有孕妇在24—28周进行GDM的筛查,直接做75g葡萄糖OGTT, 诊断标准:0—1—2h=5.1—10.0—8.5,任一点异常诊断GDM。 注:取消GCT筛查、GIGT诊断。
二、妊娠期合并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
三、糖化血红蛋白与血糖水平的相对应值
高危因素:初诊时即筛查 1、年龄>30岁,肥胖 2、孕前患有PCOS。 3、糖尿病家族史 4、孕早期空腹尿糖阳性。 5、巨大儿分娩史 6、无原因反复流产史。 7、死胎死产史 8、足月新生儿RDS分娩史。 9、胎儿畸形史 10、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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