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筑牢依法治国的根基

 宁灵A 2014-10-15

筑牢依法治国的根基

   依法治国即法治中国。法治根植德治。

   道德不倡,天下不宁。为物生贪欲,贪欲生妄念,妄念即祸根,祸根必大乱。

   道在昭示一切,德在承载道的一切。大道无言无形,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只有通过思维意识去认识和感知它

   德是道的载体体现,能看到的心行,是通过感知后所进行的行为。的本意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需要去做事不违背自然发展,去发展自然,发展社会,发展自己的事业。如果没有德,就不能如此形象地了解道的理念,这就是德与道的关系。

   德,也是一个人或社会好的内在的品格和价值观。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德指内心的情感或者信念,用于人伦,则指人的本性、品德。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在西周“礼乐文明”中,德是核心。德归纳为“勤朴古健、果义敢为、居安思危、善始善终。”孔子当年之所以念念不忘“克己复礼”,就是因为以德为核心的西周之礼是儒家思想最为推崇的道德标准。

    “厚德载物”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精神遗产。周人制作礼乐,隆礼重仪,确立了以德为先的价值原则。敬天、保民、明德、慎罚,是周人基本的精神信仰。周人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德”是和“天”联系在一起的,个人、家族、国家有德,便能得到上天的垂顾,成为“受命之人”、“受命之族”、“受命之国”。周人认为,殷之所以灭亡,是因无德,天命转移到了有德的周人身上。《周易·系辞》说:“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德”是涵盖了诚信、仁义等一切美好品行的道德范畴。“德”的价值原则,被孔子发展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王道原则;被孟子发展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原则;被《礼记·大学》发展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道德纲领。“德”成为中国伦理的核心概念,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概念。

    “德”的外化即为礼,在心为“德”,发之于心而表现为行为即为“礼”。《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周人“制礼作乐”,系统整理审定了社会礼仪规范,严格规定了人的尊卑秩序和行为准则,将整个社会成员纳入到上下一统的尊卑有分、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轻重有别的社会关系中。周礼的诞生,为中国成功地建设文明社会奠定了基石,成为文明社会道德政治秩序和伦理生活方式。

    德治先于法治道德品格是法治的前提,法律的产生以道德为基础。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没有对道德理念的追求,法律可能成为专制与奴役的工具。法治的关键在于善法或良法的存在。法的正义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准。不体现道德,甚至背叛道德的不义之法,也许可以称为法制,却永远无法纳入法治的范畴,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不同的经济社会群体有着不同的法律愿望,立法主体的道德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把什么样的法律愿望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决定法律的品质。从我国来说,立法主体只有把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愿望上升为国家法律,才能获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这样,法律才具备了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因此,比起法治,德治更优先且具有基础性和前提性。

    德治支撑法治道德控制是法治的内在动力。法治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德治的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法律不能自行,再好的法律也需要人来执行。法律的确立和实施,归根到底是人的活动过程,法治是靠人来实现的。见物不见人,法治也就无从谈起。法治的推行首先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没有较高的道德水准,有了好的法律也不易执行,再严密的法律也有空子可钻。不可能设想法律和制度一旦建立,社会秩序就井然有序,失范现象就不攻自破或荡然无存。现实要求从思想道德上保证切实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乱纪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一个社会如果大多数社会成员思想觉悟道德素质低下,那么不论有多么苛刻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秩序和管理问题,不能长治久安。法治是对全国人民最起码的要求,德治则是高层次的要求。没有德治支的法治是没有根基的。

    德治制约法治法律在实践中是动态的开放的体系,需要在面对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延续、提升和发展。道德的自觉约束与法律的强行约束是互相制约的,也可以互相转化,某些道德规范需要适时提升为法律规范。在法律未涉及的领域,道德就在其中起到一个补漏的作用。厉行法治,必须德治保障。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可能束手无策,道德却可以有所作为,人们可以依据道德来评判、谴责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道德不仅可以弥补法律条文的某些空隙或薄弱环节,而且可以深入人的灵魂。德治并非是要以德治来代替法治,而是要真正强化和实现法治。只有在实行法治的同时实行德治,以道德教育、道德自律和道德建设作为法治的后盾,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依法治国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社会发展才能进入较高层次。

  德治与法治相互促进。加强法治,能赋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规范以权威性,促进社会公德法制化;加强德治,能有效提高人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从而在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滋生。没有德治,法治就没有根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