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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应该从依法分配着手

 sym480 2014-10-30

依法治国应该从依法分配着手——探讨一个问题“不犯法是否算不依法?”

 

中国目前“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已经引起举国上下的重视。当然,这也是当前最不得人心的现象。

 

假如“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仅仅是因为勤劳与懒惰所致,那么,我们就应该加大促进人们勤劳的法规建设,以让更多懒惰者勤劳起来。

 

然而,如今“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中,除了懒惰和勤劳的原因外,还有人治分配中的不公现象。比如:富翁中的贪官和奸商就靠人治漏洞而敛财、聚财的;又如: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外人员的贫富差别,也是靠人治手段制造出来的;又如:公务员退休待遇与工农退休待遇,也是靠长期人治分配手段制造出来的;又如:国企中的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贫富差距拉开,也是靠人治分配手段制造出来的;等等。

 

在上述人治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中,贪官和奸商敛财和聚财是犯法的分配手段,因此,打击贪官、奸商,我们完全可以依法打击——只要执法坚决,就能依法惩办。

 

但是,在上述人治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中,有些人治分配手段并不违法。比如:又如: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外人员的贫富差别,也是靠人治手段制造出来的;又如:公务员退休待遇与工农退休待遇,也是靠长期人治分配手段制造出来的;又如:国企中的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贫富差距拉开,也是靠人治分配手段制造出来的;等等。

 

或许在一些国家部门,或国家单位中,还列出“文明告示”来表明这种不合法的人治分配手段的合理性。比如:某国企单位领导,或职代会规定:“编内人员可多少资金”,而此规定就把编外人排斥在分配之外了。

 

问题是这些国企单位领导所说的“规矩”,或国企单位“规定”并不犯法,而只是对法的错误和歪曲解释。然而,一些官场的懒汉,或既得利益者则以此“被错误和歪曲解释”为法,进行敛财和聚财。如此,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不犯法是否算不依法?”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我们法的解释权永远掌握在一个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中,且不断地完善法规,就可以避免被官场上懒汉和既得利益者的错误和歪曲解释了。这样,就防止非法暴富现象出现了。

 

由此可见,依法治国要获民心,就得从治理不合法的“贫富两极分化”做起,让分配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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