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乐评人,何以评?

 阿里山图书馆 2014-11-11

几个月前,我在《音乐周报》上发表了一篇小文,谈论中国的乐评现象。这篇文章引发很多人积极参与辩论,甚至是私下争论。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坏事,起码人们可以公开讨论这个私下很多人在争论的话题。  

我们无论评论什么东西,也无论是评论何人,首先需要清楚的是评论者是居于什么样的角度、什么态度、代表谁、评论的目的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评论对象是谁,与自己是什么关系。如果这些关系不理清楚就擅自随心评说,那就是八卦和搬弄是非。 

一般来说,人们听听音乐,三朋好友聚在一起聊聊聆听感受和个人见解,如何说,再极端和再荒唐,都没有关系。但是,公开和正式的乐评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不能借乐评为由胡说乱评或神说乱吹。  

乐评人的本钱和依据是什么?我认为一个乐评人必须具备最基本的本钱,这基本的本钱就是音乐常识,识谱、读谱、对音乐史、音乐理论、演唱、演奏以及对音乐相关的人文背景知识有一个基础性的认知。同时,还要有大量的聆听积累(听音乐会、听唱片)和对所评价的作品和音乐家有客观的了解。一个没有上述本钱的人要去评论音乐就如一个不识字和不读书的人要去搞文学评论一样。具备了上述本钱去评论一个音乐作品或一个演唱、演奏,那才有可能找到依据。 

何以评价一个音乐作品?一首歌曲、一首器乐独奏作品、一部交响曲,就作品本身而言,如何评价其好坏?在没有演唱和演奏的前提下,去阅读分析一部作品,对其给予的评价才是对这作品真正的评论。听了演奏以后对作品的评价并不是对音乐作品本身的评价,而只能是对演唱和演奏的评价(尽管优秀的演绎可以让一部庸作闪光,一个糟糕的演绎可以毁掉一部优秀的作品)。 

对音乐作品本身的评价必须是对作品技术和音乐表现取向的分析:如作品用了什么样的音乐语言、什么样的作曲技术,是为了使用这些技术写音乐,还是为了用音乐表达一种思想或理念去使用这些技术?即便为了表现作曲技术而使用这些技术也应该是清楚的。如果一个要对音乐作品评价的人都无法辨认这部作品的创作特点和音乐寓意,他去评什么呢?那连盲人摸象都不如,因为盲人摸象起码还摸到了个实物。把凭空而说视为评论,那是彻头彻尾的胡说。 

何以评价一个演绎?所谓的演绎就是演唱者、演奏者或指挥对一个音乐作品创作技法及运用、思想内容等方面的分析、理解和呈现。评论者如果辨听不出演奏者技术的好坏、演唱者音准是否好、指挥手上拍子是否干净清楚,那从何评论?

聆听音乐,仅仅是以聆听过程中得到的生理和心理感应作为依据去煞有其事地以乐评者自居,对音乐作品和演绎评头论足,那不是乐评,那是音乐欣赏感受心得。

在今天的中国,自称为或被奉为乐评家和乐评人的,大多数都属于票友类型的爱乐者(包括本人在内)。如果他们非得要是乐评人(家),那么也只有在他们自己这个圈子里彼此认可或在这个圈子里争夺名分。很多职业音乐家不敢以乐评家(人)自居,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乐评是一件很难也很严肃的事,不能随性乱说。  

那么非要有乐评不可吗?严格意义上的乐评属于学术范畴。对于音乐欣赏,爱乐者之间图乐,八卦一下音乐界的人和事,交流一下聆听音乐的主观感受,那本是很有趣、很轻松、很令人愉快的事,非要把它整成什么乐评,还以乐评家和乐评人自居,闹得这个争当乐评家的圈子里吵吵闹闹,也令专业人士贻笑大方,完全破坏了音乐欣赏的氛围,也不利于爱乐者与音乐家们之间的健康交流。 

真正的音乐评论应该是六亲不认,只认音乐、只认真实、事实与真诚。而在中国,文化和艺术长期处于特权、金钱和个人利益三重绞杀的囹圄中,连相对客观的评论都很难露脸。乐评人不应该是站在天秤任何一端的肇事者。然而,我们所看到的都是两个极端的多,要么全面攻击、要么捧上天、视若神;要么无人问津、要么万众追星。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衡量艺术规格与价值的不是艺术标准而是商业价值,音乐活动各个环节中的人都把自身名利置身于艺术标准和艺术规律之上,以公正作为音乐评论存在之基础的原则败给了名利,哪里去找公正客观的乐评人?附庸于权力和金钱的乐评,没有是最好的,因为这样的乐评对音乐和听众都有害。

要当乐评人,那就得努力谦虚学习,就得尊重和忠实于音乐评论的宗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