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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文化论

 女子国学院 2014-11-17
 
 
 

 

中华女子文化论

 

 

                                                                                                               温信子敬撰

 

20141114日,星期五,1649分,突患急性肠炎而卧床不起的温信子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崭新的思想概念词:“中华女子文化”。

温信子不由自主地往下默想着:“女子文化”这个词能不能用?是否具有其涵盖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呢?还是到互联网上查一查这个词是否有出处吧!

温信子艰难地打开平板电脑,简单地搜了一下,结果是上面只有“中国女性文化”、“中国女人文化”,尚无对“女子文化”的定义。人民网20031216日发表姜冬梅的《神秘的日本女子文化》一文。该篇文章把日本的艺妓和宝(音zhǒng读“肿”称为“日本女子文化”。从该文可知:最初的艺妓都是男子,他们在妓院和娱乐场所以表演舞蹈和乐器为生。18世纪中叶,艺妓渐渐成为女性的天下(艺妓从事的是艺术表演,不是卖弄色情,更不卖身。由于艺妓姿态优雅,谈吐不俗,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她们懂得如何迎合男人的自尊心,善于察言观色,了解男人的情绪。在日本男人看来,艺妓像是他们的心理医生。艺妓不许结婚,集体居住,以此保持“纯洁”形象。历史上,由于服务对象地位较高,艺妓们平时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偶尔外出也是乘坐放下帘子的人力车,或者把脸部遮盖得很严实)。宝,指的是1913年成立于宝市的宝歌舞剧团(该团是一个学习和表演西洋古典歌剧的艺术团体,演员都是未婚女子,剧目中的男角也由女演员扮演。该团创作了许多久演不衰、家喻户晓的歌舞剧,访问过世界许多国家,深受各国观众好评。许多日本女孩梦想着到宝歌剧团工作)。

难道“女子文化”特指演艺文化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我们可以说,像男扮女装的梅派京剧艺术、李玉刚男唱女声的演唱艺术,都是显而易见的女子文化现象,是女子文化领域中艺术女学源流之一。

那么,如果提出“中华女子文化”的思想概念,怎样定义更好一些呢?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研究,可以这样来定义:

中华女子文化(简称“女子文化”),是人们践行坤道智慧惠及女子人生、女子惠及己及他人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总和。为此,中华女子文化活动,以中华坤学为基础学科,以中华女子国学为主要人文领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基本理念,积极吸收世界各民族女子文化的科学文明因素,积极开展中华各民族女子文化发掘、整理、研究、承传的惠及社会的事务。

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情况看,中华女子文化的创造主体不仅只有炎黄女儿,也包括了炎黄男儿。伏羲画的坤卦图,成为中华女子文化的开端。而有文字记载的中华女子文化的历史,目前最早见于西伯姬昌演绎的《周易》。就《易经》而言,参与编释承传工作的还有周公、孔子等往圣前哲。编写《古列女传》的刘向、撰写《女小儿语》的吕得胜、撰写《闺范》的吕坤、笺注《女四书》的王相、撰写《妇学》的章学诚、撰写《女学》的蓝鼎元、撰写《女三字经》的朱浩文、编辑《八德须知全集》的蔡振绅等人,都是炎黄男儿。他们为中华女子文化宝库的丰盈,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诚然,女子们所运作的文化活动,属于女子文化的表现形式或创造形式。而围绕惠及女子人生、女子惠及己及他人所进行的文化活动,所取得的文化成果,当然也都属于女子文化的范畴,这是无可置疑的。故此可以说:女子们所创造和创新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称为“女子文化”。为此也可以这样认定:惠及中华女子、中华女子惠及己及他人的人文精神、人文礼法和人文成果,称为“中华女子文化”。这一定义,可以视为对“中华女子文化”的广义上的解读。其广义在于:1、惠及的是女子;2、女子惠及的是自身和他人。

有人会问:您对“中华女子文化”的第一个定义,强调了两个文明,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时至今日,“文化”一词早已被人们滥用得到了极限。我们所见到的许多所谓的“文化”,其实是非文化的糟粕,甚至是反文化的。真正的“文化”,应当是没有侵害性、破坏性、危害性的。真正的“文化”,应当具有合理性、科学性、进步性、启迪性、善化性的五大基本特征。文化这“五性”,都要经得起文明的检验。一个人有文化,就是一个文明的人。如果一个所谓的文化人一点也不文明,那这个人就不配称为“文化人”。

所谓文明,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并具有较高文化的状态。文明是人类所创造的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看来,文明是人类的较高文化状态。换句话说,较高境界的文化状态,就是文明。因此,将中华女子文化界定为惠及女子人生、女子惠及家庭与社会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较为合理,并具有较高境界的。

从以上所阐述的“中华女子文化”定义的角度展望开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一位具有较高文化学养水平的中华女儿,应当从小就能够接触到学习践行坤道智慧的经典学说,长大以后会在德言容功四行修养上取得较高成就。她们不仅通晓《女四书》,更知道李晚芳、曾懿、戴礼、沈朱坤等古代贤女的修为境界及其代表作的主要内容,并能够不失时机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这样的女子在文明化、本色化、社会化、表率化、文化化、贤明化六化人生的实践活动中,会自觉锻炼成为佼佼者。

中华女子文化,实质上是坤道文化,是以坤学为中心的文化,是以中华女子国学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因此可以说,中华女子文化是中华坤道文化的通俗表述,是中华坤学暨中华女子国学的承传普及性活动及其成果的代名词。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叫“中华女性文化”或“中华女人文化”、“中华才女文化”呢?因为这三个表述词,都没有“中华女子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大,也没有“中华女子文化”的定名合理而科学。“女性文化”有点过于专业化,“女人文化”却仅限于成年人。

从以上所阐述的“中华女子文化”定义的角度展望开来,我们可以这样策划:全国各地都可以创建“中华女子文化馆”,或“中华女子文化书院”、“中华女子文化会馆”、“中华女子文化学馆”、“中华女子文化研究中心”、“中华女子文化研究所”、“中华女子文化研究院”、“中华女子文化学院”、“中华女子文化研究会”、“中华女子文化学会”、“中华女子文化活动中心”。这样的馆、中心、所、院、会,应当与各地已经成立的“女子文化学院”、“女子学院”等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是以中华坤道智慧为主要文化来源和主体指导,以中华坤学暨中华女子国学学养体系为本修。否则,就难以称之为“中华女子文化”了。中华女子国学学养体系,可以称为“中华坤道学养体系,也可以称为“中华坤学学养体系”、“中华坤道文化学养体系”、“中华坤道智慧学养体系”、“中华女子文化学养体系”。

有人会问:您在本篇中提出了“中华女子文化”的思想概念和组织机构策划,那么您过去倡建的“中华女子国学研修中心”、“中华女子国学研究会”、“女子国学院”、“坤典中华读书会”等,是不是与之冲突了呢?事实上一点也不冲突。本文所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名称,是为各地女同胞和有志于坤学、女子国学、坤道文化承传事业的人士,打开一个更加广阔的思路。如同怀柔人说“灯泡”为“灯抛儿”,和普通话中的“灯泡”,是指同一种照明工具一样。您要是非说“娘”、“妈”、“母亲”不是指同一个人的话,我也是没有办法劝说的。

一句话:“中华女子文化”思想概念的正式提出,为承传和普及中华坤学、中华女子国学、中华坤道文化,打开了一道更为接近老百姓生活的大门。

 

                                              20141116日星期日 1956分于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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