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全英是新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从部队转业后她就到新都区司法局基层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管理工作,一晃15年过去了,徐全英还在依法治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帮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她不断开拓普法新路子,成为了打造新都区“客家风情法律工作室”的第一人,并在村民集中居住区打造了法治文化阵地,多年来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潜心学法 当好宣传员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岗位上,徐全英总觉得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太少,不够用。工作之余,她恶补了法律知识,取得了民法学本科学历和经济法研究生学历,还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坚持每天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工作虽千头万绪,但她始终把法治宣传紧紧抓在手上。针对普法对象结构复杂的实情,徐全英将农民工群体作为法律宣传的重点,针对春节过后大量农民工出门打工的情况,专门组织所内工作人员上街、进工地,走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教会农民工出门打工如何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每年各中小学一开学,徐全英就安排着走进校园,把法治课带到学校和师生们身边,每到节气和法治宣传日,她亲自上阵到人口流动集中的集市街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还利用退休人员开座谈民主生活会、老年重阳座谈会的机会,把法律带到老年人身边。考虑到单靠守在司法所不能照顾到更广泛的群众,徐全英在全镇各村社区设立了QQ群,通过QQ视频解答法律咨询,极大方便了偏远地段的群众来镇上办事麻烦的忧患,节约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带头普法 干群齐谱“合奏曲”
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六五”普法开始,徐全英就在司法所的全所工作人员工作会上,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六五”普法进行安排,并成立了由她本人任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社区一名驻村大学生任普法志愿者,建立了村社区法制文艺演出队,法治宣传员,制定了社区普法工作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在她的指导下,许多群众澄清了对普法工作的模糊认识,原来觉得普法宣传可有可无,在学到切实的法律知识后,就认为宣传必不可少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原来觉得普法无处着手,在徐全英的指导下,感到普法工作操作性极强。徐全英的普法工作迅速在辖区内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形成了干群齐心“大合唱”的局面。
徐全英常说,作为一名党员和一名普法工作者,不能因自己的原因而影响工作,自己能为普法宣传工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哪怕多懂一点法律知识,就是我最开心的事了。徐全英的同事告诉记者:“她工作总是兢兢业业,因为有一颗强烈的事业心,总是满腔热情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