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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住进”孩子们心田

 知足常乐开心好 2014-11-20
让法律“住进”孩子们心田 
——记成都中院推荐候选人陈晓俐

  在少年审判庭担任副庭长,陈晓俐的工作不仅是审判案件,还要把大量精力倾注到向青少年普法上来,每年,她都要深入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辅导课10余场次,还要组织小朋友到法院参加法治夏令营,零距离感受法律。

  普法中,她向同学们讲述一个个生动真实、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还穿插介绍了一些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希望青少年朋友们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是我的心愿。”陈晓俐告诉记者。

  上千案件无一错案

  她是“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陈晓俐原在民事审判第一庭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担任过审判长,2007年12月任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在从事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她办理上千余件案件,从未发生过一起因案件处理不当、社会效果不好引发的信访、闹访事件,无一错案。签发裁判文书2000余份,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曾荣获“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成都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成都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在承办林某等案件中,她三赴德阳医院以法理、情理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疏导、劝解、说服工作,林某最终被耐心和真诚所打动,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她承办的张某上诉某矸砖厂劳动争议纠纷等一批硬骨头案件中,通过耐心给张某进行释法,使其真心服判,并写来了感谢信,对陈法官耐心的态度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她成功审终了宫某与成都某联合学校违约纠纷一案,经过多次走访、协调,终使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当事人从最开始的对法院抵触,到最后为法院送来“千方百计为少年,和风细雨暖心田”的锦旗表示感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中,因侵权人没有给付能力,陈法官号召全庭人员为其捐款2000元,解决了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

  带着小朋友参观法院 零距离“普法”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既要依法惩处犯罪,又要注意预防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每年,陈晓俐都要深入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辅导课10余场次,还要把小朋友们带到法院来参加法治夏令营,零距离感受法律。

  去年暑假,陈晓俐就接待了来自棕北小学的20多个小学生。

  第一次来法院参观,小朋友们都显得很兴奋,小家伙三个一群两个一伙,你摸摸这儿,他看看那儿,什么都觉得新鲜。

  “这里还有国徽,你看。”顺着小朋友手指的方向,法庭墙上悬挂的国徽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为什么要挂国徽呢?”“法官阿姨,这里的审判桌子为什么是圆的呢?”“法槌起什么作用呢?”“开庭的时候,为啥要全体站起来呢?”

  “开庭时全体站立是一种法庭程序,显示了我们大家对法官,对法律的尊重。”面对小朋友们七嘴八舌的问题,陈晓俐微笑着一一回答。

  为了增进互动,当天,一场简单的模拟庭审随后展开,案子的内容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也和小朋友感兴趣的话题有关。

  几个小朋友相约到锦江去游泳,其中一个小朋友因不胜体力溺水身亡。看到同伴沉入水中,其他的小朋友没有选择呼救,而是将他的书包藏了起来,还相互发誓不告诉大人。直到事后第二天,老师和家长进行了严厉的询问后,孩子们才将实情和盘托出。最终,溺水身亡的小朋友的父母将其他小朋友父母告上法庭,索赔“生命权”。成都中院少审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

  “这些小朋友没有呼救,也没有说实话,他们的行为有没有错呢?他们该不该相约去游泳呢?该不该隐瞒真相呢?”模拟庭审中,陈晓俐见机对小朋友提问。

  “应该说实话,不然大人要着急的。”“他们出去游泳应该跟大人说。”“如果小朋友沉下去了,应该叫大人来救他,打110。”“溺水的小朋友也有错,他不应该到危险的地方游泳。”

  “你们的回答都很对。夏天,我们小朋友都爱游泳,但一定要到有救生员的正规游泳池去,必须要有大人陪同,不能去河塘里,否则就容易发生危险。看到别人溺水了,我们小朋友要做的就是大声呼救,有电话的赶紧打电话报警。不能因为害怕大人责怪而说谎,要勇于承担责任!”陈晓俐的一席话让孩子们不住地点头……

  刘方祺 叶长青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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