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秦朝治吏之道及启迪

 太阳下的森林 2014-11-20
湖北孝感地区的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发现了大量秦简。经专家考证,这些出土的竹简主要成书于战国晚期和秦始皇时期,大多数保存较为良好,一共有1155枚竹简和80枚残片。这些珍贵的云梦秦简不仅数量可观,而且竹简的内文主要是墨书秦篆,字迹大多清晰可辨,竹简中记载的内容较为丰富,专家学者们将这些竹简大致分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这九种文书,其内容以秦朝的法律法规、为官之道及其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为主,由此可见,秦王朝的统治者们十分注重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官吏的言行,实施严格的管理,进而为巩固自身统治服务。云梦睡虎地秦简不仅仅为研究秦王朝的历史提供了可靠、真实的依据凭证,而且竹简中记录的秦朝治吏之道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和借鉴意义。

    一、为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云梦秦简中的《为吏之道》共有51根竹简,约1600字,主要记述了秦代中央和地方官吏治理人民的行为规范以及为官者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秦朝官吏的行为指南。《语书》中亦有一部分提到了秦朝对于官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为吏之道》中提到为官“五善”标准,即中(忠)信敬上,精(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龚(恭)敬多让。这“五善”用来说明官员所应具备的良好的职业行为规范,要求官员宽裕忠信,对上忠君,对下亲民,尊敬他人,为官清正廉洁,不诽谤他人,荐举官吏时能够审慎稳妥,平时多做善事,行为谦恭礼让。除了“五善”, 《为吏之道》中还提到“五失”、“五过”。“五失”即夸而夬,贵而企,亶(擅)折割,犯上不智(知)其害,间(贱)士贵货贝;“五过”即视(释)首渠骜,不安其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偻,安其家忘官府。“五失”、“五过”用来告诫官员,切勿出现错误行为和过失,严格规范要求官员的一言一行,官吏不能态度高傲不逊,高人一等,不能满足于现状,不能利用公权索取,以谋私利,不能疏于职业责任,玩忽职守,不能自作主张,擅自决断,不能轻视职业纪律和规范。
     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开篇就提到“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紧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语书》中提到“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又廉洁,敦诚而好佐上;以一曹事不足独治也,故有公心;又有自端也,而恶与人辨治,是以不争书。”这两句话简要地概括了秦王朝对官吏提出的总的职业道德要求,对上要求绝对忠于君国,忠信敬上,对己要求谨言慎行,勤勉廉洁,公正无私,洁身自好。从本质上讲,这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所要求的职业活动内在的道德准则是相一致的,即忠诚、审慎、勤勉。

    二、官吏的选人、用人、评人之道
    人员的选拔、应用、考评,自古以来就是统治阶层为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的人员体系而普遍采取的一种统治手段,云梦秦简中的部分行政文书、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秦朝统治阶层的选人、用人、评人方法。
    在人员的选用方面,云梦秦简《为吏之道》 中强调秦朝官吏不可“贱士而贵货贝”,就是不能过分重视钱财而轻视人才,体现出秦朝时统治者还是较为注重人才的运用,发挥人才在巩固统治中的智力作用。“审民能,以赁(任)吏,非以官禄夬助治。不赁(任)其人,及官之暋岂可悔”强调选人任人要慎重考虑,以才能为人员的选拔标准,选拔有才能的人,人员合适才能录用,而不以身份地位来决定是否录用和官位俸禄。从《为吏之道》中“五善”、“五失”、“五过”的规范要求来看,秦国对贤才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忠于君国、严行法度、举事公道、修身自好。忠于君国是前提,严行法度是本义,举事公道是作风,修身自好是品德,四者兼具就是贤才。除此之外,《置吏律》中提到“除吏、尉,已除之,乃令视事及遣之;所不当除,而敢先见事,及相听以遣之,以律论之。”秦吏的初次使用和提拔,必须依据《置吏律》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担任“吏”和“尉”的官吏在正式任命以后才能任免和行使职权,严禁以权谋私,互为私利。
    在人员的考核测评方面,秦朝的治吏之道中已经出现了较为具体的绩效评定与奖惩的规定。 《为吏之道》中提到的官员的“五善”、“五失”、“五过”,这不仅是每个从业者都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是国家选纳贤才的评判标准,而且是秦朝人员考核测评的标准之一,主要是人员的道德考评标准。云梦秦简《秦律十八种》中《田律》、《金布律》、《瑶律》、《效律》、《厩苑律》则分别对所在行业的人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能力的绩效考评标准。例如,《厩苑律》记载道:“卒岁,以正月大课之,最,赐田啬夫壶酉(洒)束脯,为旱(皂)者除一更,赐牛长二日三旬;殿者,谇田啬夫,罚冗皂者二月。其以牛田,牛减重,治(笞)主者寸十。有(又)里课之,最者,赐田典日旬;殿,沼(笞)三十。”这句话主要讲的是养牛户的饲养成绩考评方式和相应的奖惩措施,每一年进行考评,分为“最”和“殿”的等级,“最”为优等,“殿”为劣等,“最”等的养牛户赏赐酒和肉脯,“殿”等的养牛户要给予惩罚,进行鞭笞。由此可见,秦朝实行“最”、“殿”制的考核测评制度,除了一些行业需要一年多次考评,基本上每年一次,不管是农户、商户,还是官吏均依靠考绩的结果进行奖惩,奖优罚劣。
    而在秦朝,由于统治阶级受到法家重视法治,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的影响,因此在绩效考核的奖惩阶段,统治者在很多情况下往往突出惩罚,采取较为严苛的反向激励策略。在秦简的大部分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秦朝统治者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被统治者的严苛惩罚居多。例如,秦简《厩苑律》中记载道:“内史课(考核)县、大(太)仓课都官及受服者”,这说明上层官员需要经常考核基层官吏的工作。根据《秦律杂抄》,考课成绩处于劣等的官吏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轻者遭“废”、“谇”、“免”等处罚,即降职、撤职等行政处罚,而重者例如有渎职行为的官吏就要遭受严刑重罚,甚至处以死刑,其上级和举荐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从云梦秦简所记载的内容,可以看出秦朝的人员管理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较为可行、较为符合时代环境的人员招聘选拔、空间配置、工作考核的规范思想,就其本质内涵而言,秦朝的选人、用人、评人之道与西方国家所提出的一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管理者需要从秦朝的治吏之道中牢牢把握住选人、用人、评人的关键点、标准和底线。

    三、以统治者为核心,层次分明的行政官僚体系
    根据秦简和史料的记载,秦朝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层次分明的行政官僚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统治者处于最高的核心地位,发挥重要领导作用,下属的官吏层级分明,各司其职。
    例如,云梦秦简《语书》中说“以一曹事不足独治也”,这是指一曹的事务不能独断专行,由少数人说了算,因此秦朝在一曹中又分设金曹、仓曹、计曹等不同的部门,分别处理不同的一曹事务。秦简《效律》提到“同官而各有主(主管)也,各坐(承担罪责)其所主”,这说明在秦朝的法律条文中也明确规定了官吏的职权分化,依据各自的职权承担不同的义务,行使不同的权利,履行不同的职责。又如,里耶秦简中所述的县廷小吏有司空、司马、少内、金布、令史、狱史、少内佐、史、主户、主责等,然后司空有守有佐,少内有守有佐,狱史下面还有从狱史。乡部小吏中,乡守有乡佐,田官守有佐,校长有部吏求盗,甚至里典也有佐。
    由此可见,秦王朝的官僚机构部门分化明确,官员分工细致全面具体,这有利于人员各司其职,各谋其事,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分化行政权力。这对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工作岗位设计这一基础性环节具有借鉴作用。
由上可见,云梦秦简中所体现的治吏之道符合当时秦统治者实现统一,集中权力,巩固统治的政治要求,为秦朝各阶层人员工作的有序、有效、合法地运行奠定了理论基础。当然,秦朝的治吏之道在某些方面过于极端,忽视了人本管理,最终使秦统治者失去民心,导致灭亡。但是,总体来说,秦王朝统治时期已经产生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思想相近似的人员管理理论,以法律这一强制性、规范性、严肃性的手段来加以保障,并且在统治实践中应用,逐步发展。从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发展过程来看,秦代的治吏之道在现在依旧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适性,人们可以以古鉴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融入中国古人的思想智慧。
    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记载的“五善”、“五过”、“五失”较为简洁明确地概括了秦代的为吏者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必须摒弃的职业行为。从具体的职业道德要求上讲,“五善”、“五失”、“五过”中所述的对秦朝官吏的职业道德要求与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职业道德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要求爱岗敬业,强化职业责任、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职业技能,要求诚实守信,尊重事实、真诚不欺、讲求信用、信誉至上,要求坚持公道,平等待人、公私分明、乐于奉献,工作尽职尽责、尊重集体,要求学习岗位规则、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行业规范、严守法律法规。可见,秦朝时所制定的官吏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职业道德要求,不仅适用于选人、用人、管人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样也适用于从事各行各业的职业人员。在秦朝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专政的朝代里,对于官吏的道德要求尚且如此明确、清晰、严格,如今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每个从业人员则更应该自觉遵守应有的职业道德,将忠诚、勤勉、审慎、诚实这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贯穿于各个行业活动,因为这是“人“作为人力资源时必须牢牢遵守的道德底线。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及其所拥有的领导特质将对组织的管理活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特质的研究表明,较高的情感智力能使领导更加出色。优秀的领导者应该具有以下五个突出的情感智力因素,一是自我认识能力,二是情绪控制力,三是自我激励能力,四是认知他人能力,五是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记载 “怒能喜,乐能哀,智能愚,壮能衰,恿(勇)能去,刚能柔,仁能忍”,就是要求官吏具有较强的自我情绪控制力和自我激励能力,要努力排除愤怒情绪的干扰,促使各种情绪互相转化,避免因管理阶层自身情绪控制问题而导致思维混乱、处事过激,态度蛮横,进而产生民怨失去民心。因此,领导者不仅需要极强的工作能力,而且要求具有智商、情商、胆商三位一体。只有当一位领导者在权力性影响力的基础上,发挥出自身巨大的非权力性影响力(品格因素、知识能力因素、情感因素),才能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带动其所领导的团队不断发展、突破、前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