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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特大城市共有16个

 xhz0734 2014-11-20

中国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特大城市共有16个

据路透社11月20日报道,中国政府网刊登的通知明确,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导读:据路透社11月20日报道,中国政府网刊登的通知明确,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外媒称, 中国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

据路透社11月20日报道,中国政府网刊登的通知明确,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包括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根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为特大城市,目前全国有16个特大城市,这些城市下一步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此前曾表示,研究表明,城市人口规模200万-500万,最符合规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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