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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能培养目标下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方法及其条件

 沩江学者 2014-11-25
作者:张 翔 来源:《法学教育研究》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 点击数: 13

  :课堂教学是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培养的重要环节。由大学法学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与学生学习的特征所决定,课堂教学应当在根据如下原则确定教学方法:以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培养的目标为出发点来选择授课的内容、根据特定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来确定授课的重心、课堂授课方法应当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激励学生主动思考作为出发点、通过强化课堂教学要求对课堂教学活动予以必要约束。上述教学方法改革实现的条件则包括:考试制度刚性化、小班授课、建立学生为主体的教师课堂授课评价体系以及科学的教师工作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技能    课堂教学方法   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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