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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安网

 昵称5697024 2014-11-25

  昨天(11月13日)下午,苏州市委政法委举行社会治理法治化专题座谈会,邀请苏州大学有关专家学者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探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金太军教授表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治理主体结构,健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福龙在会上指出,11月1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在法制日报《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齐头并进--社会治理“苏州经验”调查》上的重要批示,既是对苏州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鼓励和支持,更是对苏州加快构建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的鞭策和期望。全市政法系统要以法治为引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加大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力度,加大优化和完善各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化建设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曹福龙强调,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自觉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以法治为引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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