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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

 水云随缘斋 2014-11-29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

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于千万年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好遇上了,但那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唯有轻轻地问候一声:“你也在这里吗?”

是啊,恰好遇上了,不然会有那种戚戚的相遇恨晚,就像你说的,要趁早啊,来得太迟,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了。

生命确实是一袭华美的袍。似乎每一寸记忆都值得令人铭记,不带任何一点主观情感来说,我们应该庆幸曾经的拥有。

辛弃疾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你总归是有恋父情节的,一次痛打让你铭记了一辈子。对你来说,这一点不幸实在不算什么,而只有这个,你耿耿于怀地记了一辈子。这确实只是唯一的一次吧,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睁着大大的好奇的眼睛,像盯着一个令人垂涎欲滴的美味的贪吃小女孩,等待着慈爱又耐心的父亲回答自己古灵精怪的问题等诸如此类的和睦相投的场景吧。父亲,一个自从你18岁逃出余烟袅袅的房子后就不愿再提起的名词,似乎你在“私语”里满对往事大有剖开旧伤口般痛苦地提过吧!但他给你的记忆真能磨灭吗?

三四岁时,你带着一种稚气的声音,端端正正地站在带有几分沉醉的清朝遗老的藤椅前,童心未脱诵着:“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公道地来说,是你的父亲非常成功地把你导向了天才的路口,将你带入诗词的天地,小说的殿堂,在优美的京剧国粹里流连;但也让你养成了天才的乖僻缺点。你从七岁开始写小说:“话说隋末唐初……”看到开头的大气磅礴的字眼,便会令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将是长篇巨著;却只有这一句,留给人对隋唐英雄或才子佳人的无尽遐想;一位失恋的女子,从上海乘火车跑到西湖去自溺,只因为诗意,你因此受到母亲的取笑但仍固执己见。你每每遇到笔画多的字便跑到厨房去问厨子。直到十四岁,你的第一篇完整的小说《摩登红楼梦》完成,那是你父亲为你拟好诗意的章回。你肯定也为父亲的生不逢时而惋惜,当他的鸦片烟雾弥漫整个房间,你会透过烟雾从窗口看见绿蓝的天空。那是属于印象中母亲的颜色。

十岁时,母亲偷偷地带你去一个小学报了名,并为你取了那个你嫌俗却陪伴了你一生的的学名——张爱玲,那天你告别了带有腐朽味道、曾经属于你和弟弟子静共同的私塾,第一次抛弃了弟弟。

一切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直到十八岁的暑假。即便在此前,一个叫后妈的女人进了你们家,从此你就穿上了旧衣服。但在那个暑假你也彻彻底底地恨上了你父亲,那源于你后妈,倚老卖老的一个巴掌,你爽爽快快地还了回去,而你父亲却不分青红皂白给你一阵毒打,将你监禁起来,并扬言要用手枪打死你。当你冒着被再次抓住可能会被打死的危险,有计划地逃出了大门,只有天才怪癖生活白痴的你,竟然还会跟车夫讲价钱,真是疯了。

你如愿以偿地来到那个说走就走,让你敬佩一生的如迷一样的女子身边。你再次抛弃了你的弟弟子静——那个用报纸包着足球鞋跑去找你和你的母亲,一直仰望着你的悲剧男孩。你逃离了那个烟雾弥漫的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张家,扑向了你的梦想王国,似乎想远离上海,远离中国。梦想的羽翼已经插上,又被战争的烟火灼伤,你掉落到了香港,那个战火纷飞的地方。你在图书馆忘我般陶醉在书籍里,好像你手里的那本书还不能看完,你就有可能被天上的飞弹炸得不见踪影。你贪婪地争取着每一秒钟。你在闲暇时,常和炎樱穿梭在电影院和琳琅满目的布庄里,但你也是忙着的,忙着对新上映的电影品头论足,忙着用你发表《我的天才梦》的稿酬为你的奇装异服购置底料。

从小你便急着长大 ,急着抹口红,穿高跟鞋,穿时髦而艳丽华美的服装,你仿佛怕有一天时间突然不流了,而你永远只是个小孩。从小便做着天才梦,于是你在除了发展你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天才梦多好啊,人尽皆知,享受着盛名带来的荣誉,并自得其乐于自己的爱好。但一直只是在近邻和亲戚中享有天才的称誉,对于一个真正的天才来说多少是有些不甘心的;而当你真正一举成名天下知时,终于忍不住说了那句憋了好久的话: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了。而在香港大学时你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吧?也许你该感谢战乱,让你提前结束了学业,踏入上海文坛。

在“鸳蝴派”五虎将之一的周瘦鹃的帮助下,你的《第一炉香——沉香屑》在“紫罗兰”中刊载。刊载还未完,你的名声早已大躁了整个上海,紧接着你又燃起了你的《第二炉香》,真真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这两炉香燃得痛快!再接着便是《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等等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作品,像战火一样传奇的你,在炮火枪声的礼炮下,你在上海红得发紫,以至于1943,1944这两年都成了你名字的代称——张爱玲年。

然而盛名之下往往快乐会被名声所累,渐渐让人疲倦,孤独感便随意潜入。在十四岁之前的你便早已将《红楼梦》烂熟于心,我想你应该不会对宝黛之恋无所动容吧!那种彼此倾心相对,感同身受的爱情,你应该不会不艳羡。或许你早已期待好久了。所以当胡兰成出现时,他便成了你命里的“天魔星”,你那高贵的头便低到了尘埃里。无可厚非,胡兰成是懂你的,如果不懂又怎会让范美秀空手挺着大肚子去找你,而又断定你会给她打胎的钱,而且还干净利落地得到你的一笔巨额分手费。只是他把对你的理解当成他发挥他出神入化的无耻的舞台。

你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这样说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应该是你对你自己的爱情的写照吧,那白玫瑰便是你纯洁美好的夫赖雅,而那“墙上的那抹蚊子血,心口上的朱砂痣”的红玫瑰便是胡兰成,那“床前明月光”使你疲惫得不至于死亡,而当你血液跳动时,你心尖的朱砂痣便会隐隐作痛。

红玫瑰燃烧得使你爆炸,使你的才华枯竭,令你到处逃窜,让你无处安身;而白玫瑰使你的余热发挥完尽,在现世找到一丝安稳。

你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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