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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镇关于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管理的建议

 道光二十五 2014-12-08

 (1)在管理思路上,坚持农民自身的主体地位,政府帮助、引导和规范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出思路,逐步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农民的自我约束、自我适应和自我管理。比如,可以探索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治安、秩序、环境卫生管理等专职服务人员,引入城镇社区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引导“半物业化”的自治管理。同时,规范选举网格长、楼栋长和社区议事会成员,真正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2)在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建设资金筹措上,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社区建设。同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一些村集体或小区管理机构收益性的营业用房,以拓宽小区管理机构和村级集体经济的渠道。此外,对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安置小区,如果区位优势明显,可考虑将安置户的铺面入股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比如打造特色商业街、建立连锁酒店、规范夜市等等,这样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又带动了安置户致富。
    (3)在农民变“居民”的意识转变上,开展经常性的科教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居民对农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同住共建的意识。同时,引导居民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提升社区文明形象;文化、教育、环卫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的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培养新的行为习惯来开展各项活动,比如可以在社区间开展诸如“文明家庭”“和谐邻居”“星户评比”等评比活动,促进新行为习惯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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