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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性质

 TLB519 2014-12-08

文学究竟是什么?对此问题,视角不同,答案各异。较为大众普遍接受的观念是: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以形象化方式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表现作家思想情感的艺术。因此,高尔基曾建议将文学改名为人学。

文学作品是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一种精神活动,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接受者的一种精神活动,所以,文学艺术的价值在于其自身内在的、基本的精神性价值。

人之心情本是多样的,其间也自有个人化与普遍化之异。但是,那些人们所易于共同的经历和情感,便因典型与普遍而成为阵容强大的文学主流题材:伤春悲秋、怀古思乡、相思亲情、穷愁不遇,丹心高志,甚至闲愁万种、怅惘莫名……皆是千百年来文人不厌其烦加以抒写和吟咏的主题。梁实秋在《现代文学论》中说:“伟大之文学家能深悉人生的奥妙,能彻悟人生之最最基本的所在,所以文学作品之是否伟大,要看它所表现得人性是否深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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