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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思考·韶关日报

 gz3y 2014-12-09

 “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表明,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

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排挤”,群众监督是“找荐”,思想上消极抵触。对来自上级、同级或下级的监督不太愿意接受,把正常的监督与不信任、怀疑、猜忌、甚至监视等同起来,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闹对立,逐步使自己置于监督的盲区中,造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

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由于受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干扰,干部监督力度很难到位,有的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根本无法监督。实际状况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舆论监督太弱,群众监督没用。大贪官胡长清在日记中的一句话,颇耐人寻味:“假如江西新闻媒体能自由些,他们能像美国的记者曝光克林顿一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这个省委常委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在监督过程中,各级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群体也没有真正付诸实际行动,没有主动出击,缺乏监督经验和办法,领导不够重视,工作顾虑较多,畏难情绪较大。

群体监督管理不全面。当前的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制定的制度和规范较多,很多领域、很多群体仍处于监督盲区,没有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其产生的负面性、腐蚀性、攀比性难以清除。比如当前社会反映较大的教育腐败、医疗卫生腐败、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等等,对这些领域、这些群体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其腐蚀性已严重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反应十分强烈,同样严重地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

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目前干部监督管理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的执行措施,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到位。当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偏重于惩处性的事后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不够,难以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有效控制。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缺乏一个具体的考评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没有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当中,使一些有不良行为的党员干部有了可乘之机,带病提拔,影响了其他党员干部的思想,甚至影响到干部“八小时以内”的工作。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对策

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是抓好“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在教育的内容上,要抓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做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清正廉洁。要结合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学习英模和身边典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剖析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在教育方法上,要适应形势,开拓创新,要抓住苗头,突出针对性,及时总结,找出对策。

完善制度机制。一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等,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严格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环节,把“八个小时之外”活动纳入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二是要完善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干部信息库,要求领导干部把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属子女等重要情况上报组织备案。三是要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在企业兼职,禁止参加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建立健全教育、医疗、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等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制度,让这类特殊群体同样在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五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工商和社区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和发现问题。

突出监督重点。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突出重点,一是加大对一把手、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负责人、重点人物监管、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监督薄弱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等重点人物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以及家庭中婚丧事项、生病住院、子女升学、生日寿辰期,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重点时期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养老院、歌舞厅、夜总会等重要地点的监督,就增强了监督管理的针对性。

形成监督合力。要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坚持班子内部、单位内部互相评议制度。二要强化纪检和组织部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考察。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查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教育,取消提拔资格。三要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加强对宾馆、饭店、歌舞厅等消费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四要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政协代表、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进行监督。五要强化媒体监督。发挥新闻媒体揭露、监督、教育的威慑作用。六要强化家庭监督。加强对家属及其子女的廉政教育,邀请家属特别是配偶当好家庭反腐倡廉的“监督员”。

(作者单位:翁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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