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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网----浅谈加强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刘刘4615 2017-09-22
2017-09-18 16:09:00 | 来源:江西省靖安县地方税务局 | 作者:陈声秦

  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同时还是新时期税务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从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来看,少数基层税务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暴露出了个别基层税务干部理想、信念、信仰的动摇,也折射出了各级组织对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存在一定的“真空”环节。“八小时以外”,是指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个人的休闲时间,包括“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家庭圈”。随着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对手中掌握税收征管权力的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显得越来越有必要。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具体要求,也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净化基层税务干部私人生活空间,提升基层税务干部队伍形象的有效手段。

  一、对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内容

  对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什么地方。是在家庭、办公室或其他学习场所,还是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孔子曰:“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常在河边走而脚不湿毕竟有较大的难度,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环境下,能把握本性,守住底线,肯定有一定的难度。绕开陷阱,远离诱惑,避而远之,岂不更好?

  第二,干什么事情。其上者,是博览群书,充电增智,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品味;其中者,进行健康的娱乐休闲活动,如打球、下棋、养花、听音乐等等,从而达到怡情养性,以求身心健康;其下者,出入歌场舞厅、酒肆茶楼,以至于乐而忘返,迷失本性。当然,上上者,是利用休息时间与客商接触、交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业余时间用到与工作有关的地方,让它成为“正业”的延续与补充,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三,有哪些同伴。人们常说“跟好人学好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龟在一滩,鳖在一湾”。知己实际上是另外一个自己。如长期和社会上游手好闲之人、“三教九流”之辈交际来往,耳濡目染、天长日久必然会沾上不良习气。

  第四,花多少时间。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无论是学习、娱乐、休闲都应把握好时间。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即使正常的娱乐,肯定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也会影响到明天的工作。

  二、当前基层税务干部 “八小时以外”社会活动的主要表现

  一是社会交往的广泛性。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的范围涉及到经济、文化、体育、休闲、家庭、婚姻、恋爱等诸多方方面面内容。社交的场所涉及到家庭、娱乐、文体、餐饮等场所,社交的人员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基层税务干部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与什么人交往、在什么地方活动、做什么事情,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爱好、家庭状况、自律意识、鉴别能力等主观因素。其中,绝大多数人能把握自己社交范围、社交场所、社交内容、人际关系的基本尺度,但也有极少数人在社交中基本尺度把握不佳,存在着范围过大、交友不慎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基层税务干部社交的广泛性,对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基层税务干部的思想引导工作至关重要。

  二是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由于基层税务干部自身综合素质、个人情趣、文化修养、社交范围、家庭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差异和不同,因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绝大多数人能规范自己的社会活动,有的喜欢亲朋交流,学习文化、文体运动,从中锤炼自己的思想修养;有的喜欢琴棋书画、摄像钓鱼、良友往来,从中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但也有极少数人不能严于律己,有的喜欢以酒会友,广交酒肉朋友,甚至酗酒滋事;有的交友不慎,参与到不该参与的其他活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到组织批评或党纪政纪处理。基层税务干部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给“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是个体活动的随意性。基层税务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完全由自己决定,大都以个体形式进行各种社会交流、沟通、往来,有些活动内容纯属个人隐私,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影响,如家庭聚会、朋友往来、走亲访友、情趣追求、文体运动等活动,大都是以个人、家庭为中心。这种自由性体现了基层税务干部的伦理道德、文化素质、思想品德水准,也体现了个人嗜好、家庭状况。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个体活动的自由幅度与程度,自己能否掌握适中,既取决于地税干部职工的自律能力和修养,同时,也是需要管理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是贪腐行为的隐蔽性。由于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个别以税谋私、权钱交易的干部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三、当前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存在的问题

  从现实情况看,对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还比较薄弱,有的甚至是空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会监督。一个基层税务干部的表现,既体现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中,又体现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中。一般说来,大多数人八小时之内的表现差别不是很大,而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却千差万别。但由于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因此,对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去向、活动、表现无从掌握,加强监督更无从谈起。

  二是不敢监督。一些干部担心严格的监督会给自己树“敌”,影响人际关系,怕得罪人,因此既不敢监督领导,也不敢监督部属。

  三是不愿监督。在某些单位,有的同志觉得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只能是“纸上谈兵”,根本没法落实。之所以落实不了,主要是由于人们认识上存在误区,觉得八小时以外纯属私人活动空间,一切活动是个人的自由。同时,一些干部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自控能力很强,能够管好自己,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不出纰漏就行了,有关组织和部门就不应该干涉,应该尊重其隐私权。

  四、当前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面临的困难

  一是管理监督范围难界定。开展“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划定管理监督范围,明确管理监督内容,才能进行有效监督。目前,税务系统对“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在管理监督范围认定方面缺乏科学的标准,操作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到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管理监督主体难落实。从当前情况看,上级对管理监督的要求虽高,但由于鞭长莫及,不易真正落实到位;下级往往顾虑重重,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不敢严格管理监督;同级则大多息事宁人,一团和气,不愿管理监督;家属及身边人员利益相关,虚于管理监督;群众和媒体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难以进行管理监督。

  三是管理监督手段难奏效。传统的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单一,存在着管理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重要线索,致使管理监督滞后,大多流于形式。

  监督环境难营造。当前在基层税务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两面人”、“阴阳人”,他们的公众形象与业余形象大相径庭,“八小时以内”是光彩照人的谦谦君子,“八小时以外”是无所不为的花花公子,这些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对整个管理监督环境的营造,把握不好便会被“有心者”扣上“没事找事”、“乱猜疑”的帽子。

  五、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滋生腐败的根源

  一是认识有误。少数基层税务干部认为八小时之内是公家的,八小时之外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所以下班以后,他们便忘了基层税务干部的身份,做出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事情来。

  二是交友不当。有些干部把“朋友多,路子野”看作是能力强的表现,到处交朋友、拉关系,甚至在与纳税人的往来中追求“利益交换式的双赢”。正是这种“朋友关系”使少数基层税务干部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税收执法权用来交易,以人情代替原则,从而成为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代理人。

  三是家庭影响。有的家庭成员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思想不闻不问;有的把家庭和个人利益看的过重,助长基层税务干部以权谋私的贪欲;还有的利用基层税务干部手中掌握税收征管查等权力,偷税漏税,给国家造成损失。

  四是监督软弱。有的人认为,对基层税务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不应纳入党纪政纪管理范围。同时,监督的机制、手段也大大滞后。

  六、加强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主要对策

  监督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光凭制定几个制度,依靠几个法规是不够的。要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必须建立长效的、立体的监督机制。

  (一)拓展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思想教育,解决好世界观问题。正确的“三观”是立身之本、动力之源。通过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服务宗旨、职业道德、勤廉从业等专题教育,牢固树立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干部职工业余自学,提高八小时外的生活品味。引导干部职工勤读书多看报,多了解党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远离“黄、赌、毒”场所;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四自”教育,解决自律问题。俗话说的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四自”教育,引导全员在思想上设防,在生活上俭朴,在行动上慎独,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四是加强干部职工防范教育,解决警钟长鸣问题。抓好谈话教育,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家访谈心等方式进行正面规劝、告诫从而增强自律意识。

  (二)强化八小时以外制度约束。认真贯彻落实队伍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量化考核,建立起实用的约束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是要认真落实“一岗两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层层监督。实行违法违纪违规“一票否决制”。分管领导对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对所属人员,一级对一级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干部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使大家连成命运共同体,每个人都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给集体抹黑。二是出台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制定和出台《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规定八小时以外各种禁止性行为,明确监督范围、方法、程序和责任追究,使八小时以外监督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三是建立干部业务学习考核制度。督促干部抓好业务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制定自学计划,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税收业务技能,定期检查考核。四是建立定期召开八小时以外情况专题报告会制度,对照制度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汇报八小时以外自己干什么,有无影响单位形象的言行。五是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配偶子女经商、生日庆典、婚丧嫁娶等事项及时向单位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三)筑牢八小时以外的亲情监督。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家风正、家风好、家风和是防范干部廉政风险、管好“八小时”外的重要保证。借助家庭力量对干部进行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请干部家庭成员与自己的亲人多交流思想,引导家属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少吹腐败的“枕边风”,多敲廉洁的“枕边钟”,自觉抵制不廉洁、不健康的言行,营造有效的“第二道防线”。

  (四)延伸八小时以外的社会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税务特邀监察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扩大监督范围,鼓励群众对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监督举报。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监管作用,按干部所住社区情况进行分类,要求每名税务干部认真填写《税务干部社区登记卡》,不定期走访社区,听取意见,随时掌握基层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针对反映情况,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外部信访监督作用。将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行风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聘请新闻媒体、纳税人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听取他们对干部“八小时”外表现情况的反映。三是公开信访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落实信访接访制度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增强网络媒体监督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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