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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之问:法治人才后备队伍在哪?

 haosunzhe 2014-12-10

9月5日上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图为新任法官助理在宣誓仪式上宣读誓词 方喆/摄


依法治国呼唤“四有”法治人才


四中全会释放空前利好


“特别振奋!”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跃进说,四中全会专门提到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可见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相当数量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支撑,因此法学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表示,这对法科学生来说是极大鼓舞。目前,法科毕业生进入司法系统工作,要经过一系列考试,而一些政法机关招录机制不健全,使得法科学生进入司法系统工作并不顺畅。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杨伟东认为,四中全会的这项部署,将有效推动法学教育队伍和实践队伍交流渠道打通,一方面增加法治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系统思维,另一方面促使高校老师增强对司法实务部门的理解和认知。


“除了政策利好外,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社会对法治人才需求加大,也将为法科学生和法律工作者带来更多机遇。”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宁说,随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律服务市场将会扩大。


依法治国呼唤“四有”人才


然而,机遇背后更是挑战,更严格的制度设计也要求法治人才素质提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法学博士邓一峰说:“以法院系统为例,司法改革要求法官能够独立审判,没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积累如何能够把案件审理好?司法改革要形成合议庭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并且是终身负责制,如果自身不硬,如何担当得起这样的责任?这些制度设计对法治人才的法律素养、法律阅历和法律经验要求非常高,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


目前,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的学士、硕士、博士规模庞大。马跃进说,四中全会要求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这样一支队伍不在数量多少,而在于质量高低。”


受访的法学教育专家认为,适应依法治国需求的法治人才应达到“四有”标准:


首先,必须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能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衡量法治人才素质高低的基本前提。


其次,法治人才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信仰。“如果一个法律工作者只图赚钱,对弱势群体漠不关心,甚至徇私枉法,社会公义将会受到破坏。”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说,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只有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信仰,才能把持住自己,遇到压力,不受干扰,才能够自信、有力量。


第三,法治人才要有雄厚的法学知识以及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知识储备。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换代加快,新事物层出不穷,法律职业高度分化。因此,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必须具备综合的知识结构。


第四,法治人才要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人才必须具备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其中包括对社会生活的敏锐观察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邓一峰告诉记者,据他观察,很多法科学生对社会并不了解,对具体操作不熟悉,他们更多是在校园、教室和图书馆三点一线生活,缺乏实践能力。


杨伟东表示,四中全会将法治人才队伍明确为立法、行政、司法、法律服务四支人才队伍,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归类为法治专业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两支队伍的作用同等重要。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法律服务也将成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企业法务、诉讼代理、纠纷调解的法律工作者,以及基层乡村的法律服务所,对法治人才的实践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刻不容缓


机遇正在来临,挑战不容忽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不同地区之间法学教育资源特别是师资配置仍不平衡,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衔接不够紧密,职业化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相互结合不够到位,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法学教育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法学教育必须实现两个关键性转变:一方面,要实现由粗放发展向追求质量提升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实现由法学专业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变。实现上述两个转变的重要抓手就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新时期法学教育将面临重新调整和洗牌。一些法学专家认为,应建立注重内涵发展的准入和评价机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同时,严防利好政策下部分高校法学教育新一轮的低质重复扩张冲动。


马跃进提醒,从高校角度讲,当然是希望自己的专业越多越好,但如果对法治人才市场没有一个准确分析和把握,只看到机遇,没看到挑战,就会存在盲目性,将来也会被市场所淘汰。“法学教育正在迎来大发展时期,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大干快上。”


“瘸腿”的法学教育岂能跑快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扩张过快,教学内容空泛单一,严重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此外,法学教育普遍忽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等实务教育方面也存在明显短板,无法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要。当前,亟须从提高法学专业办学入学门槛、加强差异化培养力度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构建法学实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司法考试等多个方面入手,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


追求规模一哄而上,教学内容空泛单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1977年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招收法律专业学生,总共不到200人,现在全国有600多所高校有法学本科专业,30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有法学硕士点,全国每年招收法学本科生超过10万,在校的法学本科生超过40万。人多了,但不见得素质提升了。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说,由于办学门槛较低,山西目前有23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其中包括4所职业学校和6所三本院校,每年毕业的法科学生有五六千人,山西省根本消化不了。


规模扩张过快必然带来教学质量的下降。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学校根本不具备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有的只有十来个教师,没有一个博士,但招生规模是很多重点高校的两三倍。招生规模和师资力量严重不匹配,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我国法学教育普遍以“概论式”空泛的教学内容为主,缺乏对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强调。教学内容普遍过于单一,缺乏差异化和综合化。


在重庆市某区县检察院工作两年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小韩说,学校里的课程多以讲解法律概念、特征等内容为主,往往几百页字的案子,到了课堂上就变成了一个几百字的案例。“有的同学一个学期很少去上课,期末随便背一背也能考个高分。”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力、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只解决了“是什么”的问题,而忽视了“为什么”和“怎么用”的问题。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法学教育的基础是概念和体系,但核心是通过探索“为什么”而获得的政策制度分析能力,以及通过训练“怎么用”而获得的解决问题能力。“当然,这与关系法科学生命运的司法考试有关系。司法考试已实施十多年了,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纯记忆性、结论性的内容,这是与法学教育规律相悖的。”


“我国法学教育差异化不足,很难对接社会需求。”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黄茂钦等专家表示,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法院、检察院、社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对法学人才的要求都不同,我国法学教育并未细分市场,培养出的学生千人一面,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要。


此外,赵万一等专家表示,法学并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它与文化、历史、哲学、逻辑学等学科关系密切。目前的法学教育中涉及这方面的课程很少,例如法制史的课程已基本被砍掉,导致不少法科学生对传统历史文化并不熟悉,影响其未来发展。


伦理教育存在空白,实务教育短板明显


唐力、赵万一、肖金明等专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给人的最大感受就是法律人的“德”至关重要。近几年出现的诸多司法不公案件、司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甚至知法犯法等问题敲响了警钟。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律人应该是社会的良心,发达国家都强调道德伦理对法律人的要求,高度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然而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非常欠缺。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中,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基本都不涉及法学职业伦理的内容,多数学生只能在准备司法考试的过程中了解到一点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讲授,对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实务教育严重瘸腿,学生普遍欠缺实践操作能力。多名法学专业在读学生告诉半月谈记者,平时在课堂上接触到的内容与实践严重脱节,学校要求的几个月实习往往也效果不佳,很难学到有用的东西。



北京某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小张说:“我在法院实习了3个月,每天基本都是做端茶倒水、扫地抹桌等打杂的事,实习期内一个案子都没接触到。很多同学忙于司法考试、考研和就业,干脆就放弃了实习,直接托关系开个实习证明应付学校。”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等专家说,一方面,国内高校法学教师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没有任何实务从业经历。试想一个老师没办过一个案子,没看过一份法律文书,怎么可能做好实务教学?另一方面,法科学生目前的实践平台比较有限,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目前法学专业扩张过快,实习单位也不堪重负,法官、律师平时工作繁忙,也无暇指导学生。


“目前,法学实践还没有成熟的标准体系,各高校都有自己的探索,但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实际上,学校和实务部门都有培养人才的义务,但目前这个义务并不明确,国家层面也没有指导和要求。”闫立宏说。


唐力、赵万一等专家告诉记者,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学校一直非常重视学生的实务教育,近几年推出“检校合作”模式,动员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大量教师走出去,切实提高了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学校也争取引进实务部门的负责人做兼职导师。但由于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工作繁忙,加之缺少约束和评价机制,导致兼职导师和学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指导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学校还以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机构、创业实践基地等形式促进学生实践水平的提高,但学生面临司法考试、考研、就业等多重压力,实习期间也有很多顾虑。


法学教育改革路在何方


针对当前我国法学院存在的系列问题,受访专家建议,首先,法学教育应逐步走精英化道路,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入学门槛。


赵万一说,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法学教育是精英化教育,而不是大众化教育。法学知识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通识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基本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是专业性的法律知识,是少数人才能对其精通运用的知识。法学教育过分大众化可能会失去其对社会行为的评判功能。


薛刚凌、张天虹认为,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办学、入学门槛过低,招生规模扩张速度过快,很多学校开设的法学专业不具备培养能力,不利于法学教育发展。应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入学门槛,对全国高校开设的法学专业进行评估和整合,对不具备培养能力的法学专业进行限制或取消,引导法学教育向精英化方向转变。


其次,加强差异化培养力度。多名专家表示,我国法学教育应逐步打破千人一面的统一培养模式,加强差异化、综合化培养力度,多培养复合型人才,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黄茂钦说,西南政法大学正在探索差异化培养方案,例如,经济法学院金融法方向的本科四年的课程中,有一部分就是金融法和金融学的课程。


第三,重视、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赵万一、肖金明等专家表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对提高法律人职业素养、建设法治国家至关重要。我国法学教育界必须高度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大学法学院应开设相关课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应实现多方面参与,包括来自司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职业律师。法律伦理课程应当赋予法科学生学习者、研究者、讨论者、演说者等多重角色,以产生实在的课程效果。经过长期的伦理教育和训练,使法律职业信念、伦理标准等内化为法科学生的伦理自觉。


第四,加快构建法学实务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学生职业技能。黄茂钦等专家说,国内各法学院校都非常重视对学生的实务教育,但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力不从心。一方面,国家应联合教育、司法等部门,协调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配合学校的实务教育;另一方面,实务教学的标准亟待统一制定,将两院、律所、企业法务部门的实践区分开来,分类型制定细致规范的标准。以法院为例,学生到法院实习,要详细规定哪些重要的节点和环节是必须熟悉的,哪些东西是必须学生亲自操作的,实习结束时按照标准进行评分等。


此外,作为“指挥棒”的司法考试已与法学教育规律脱节,应对其进行改革,增加对法律思维、法律精神、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务操作能力的考察。


11月4日,河北广阳区检察官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与大学生交流法律知识 李晓果/摄


法科学生心声:期盼理想照进现实


他们是一群九零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喜欢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手段观看《律证先锋》等表现律师群体的影视剧作,并把剧作中的传奇人物视为偶像。然而,法学被列为国内十大最难就业专业的现实又把他们拉回理智状态。“还是准备去考公务员”、“没有信心成为一个理想中的律师”成为不少法律系学生的回答。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面对可以预见的变革,他们有话要说。


课堂与社会的距离


赵琛,21岁,某高校法学院大三学生。从他3岁起,家中便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官司生活”。赵琛父亲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因为保护公家财产而负伤,单位却置之不理,于是赵家开始长时间的诉讼生活。


赵琛家在河南农村,父亲在工厂上班,母亲没有工作,可以想象这场官司对这个农村家庭意味着什么。“我现在还记得,下着大雪,妈妈骑自行车带着我去法院,渴了饿了就只能吃个雪球。”赵琛说,亲眼目睹家庭的不幸和父母的辛苦,使他对法律产生了强烈的求知欲,小时候便立下志向:未来要成为一名律师,帮助像自己这样的家庭讨回公道。


高中毕业后,赵琛以优异成绩考上某大学的法学院。然而他发现象牙塔中的日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般美好。


出于个人兴趣,赵琛参加了多次模拟法庭比赛。其中2013年的一次全国性的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让赵琛认识到自己与更专业的法学院学生的差距。


“更高的平台,更合理系统的培养模式,更加丰富高效的社会实践。”赵琛连用三个“更”字形容这次比赛带给他的冲击。


此外,赵琛对学校采取的本科阶段不分方向的培养模式也存有质疑。“不同于其他法学专业类院校,我们学校更倾向于让大家掌握各类法律基础知识。这样的培养方式是好是坏,我也说不清。学院的想法可能是好的,让我们在本科阶段对法学有个更深层次、更全面的了解,到研究生阶段再去分方向研究。但是总感觉到,对所有学生都是以做学术为目的的培养模式稍显单一了些。”


赵琛的同班同学逯悦则对课堂知识的更新缓慢感到不满。“有时候国家出台了新的法律政策,老师在讲述时并不能快速跟进,反而是我们在实习的时候发现,相关单位落实起来要迅速得多。学的是老教材、老知识,实际需要的是新方法、新思维,学校教学永远比实际应用慢一拍。”


“上课时老师说刑辩律师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但是通过我的实践与了解,发现如今律师阅卷很多应用的是电子化阅卷,非常容易。可以说阅卷难已经成为历史了。”逯悦说。


伸张正义还是成为掮客


与赵琛不同,已经读研究生的刘悦童年生活则相对单纯和幸福,大学选择法学专业主要是由于小时候看过一部反映律师工作的影片。“觉得这群律师好牛啊,帅呆了!”这个九零后女孩在讲起小时候的偶像时眼睛依然闪亮。


刘悦所在的学校属于国内排名靠前的名牌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学校也经常举办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经过几次社会实践以及到相关单位实习后,刘悦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不同的认识。


“我之前在一家法院实习,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我们国家的律师团队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多差距。首先是专业知识上的差距,律师专业素养良莠不齐;其次,我们的律师大部分只是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中介,开庭时就是递交一下证据,并没有进行太多的法庭辩护。”


逯悦对此也有同感。“我接触过一些已经60多岁的大律师,他们还在为自己的专业而努力,这是我所希望达到的状态。但是事实上很多年轻律师往往只重视社会潜规则,而忘记了自己的职业信仰。”


从高校法律专业硕士毕业两年后,在广东省内一基层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的周达告诉半月谈记者,他最初学习法律专业是想用自己的力量来帮助他人。“大学课堂上老师教授我们用法律知识来调解纠纷、维持秩序,然而当自己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成为区级法院的一名基层法官后,发现自己依旧难以脱离‘社会人’角色,同时也与最初的‘法律人’梦想渐行渐远。”


“当自己开始能够独立承担一些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时,来自各方的招呼开始应接不暇。”周达说,这些招呼多数来自上级领导,作为审判人员坚持法律准绳是底线,但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不服从领导安排就会遭到排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在听招呼的情况下,尽可能把握好审判尺度。“此外,身边一些同事并未经过法学专业训练,审理的案件有些明显是错的,但是也依旧能够坐在审判台上。这些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让我充满无力感。”


理想与现实如何对接


今年6月上旬公布的《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专业连续第7年登上了代表失业量较大、就业率持续走低、薪资较低、属于高失业风险型专业的“红牌”榜单。


大学生郐斌注意到这个报告,想到当初填志愿时就曾有过类似的报告,郐斌自嘲说自己很傻很天真。“刚开始看到类似的排行榜时不以为然,执意选择法律专业,想着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别人就业不好不代表我也不行。然而当面临残酷的现实时,我对自己的选择有点后悔。”


郐斌有个同门师兄,毕业4年换了四份工作,目前在一家企业从事法务工作。“从这几年的招聘会信息来看,需要我们这个专业的单位很多,但想找一个对口的并不容易。很多岗位并不需要专门的法律人才;有些要求高的单位,我们的实际水平又达不到;此外,我们这个专业如果不在专业机构,所学知识发挥不出来,上升通道也会变窄。”权衡再三,郐斌还是决定毕业后回老家考公务员。


与郐斌的选择相似,采访中不少法学院校学生都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茫然,考公务员成为他们的首选。不过,郐斌们的问题可能会在可见的未来得以解决。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有专家认为,这将意味着我国法律专业学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遇。


法学教育亟须升级换代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谁来完成和落实十分关键。明代海瑞有言:“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加快法学教育升级换代,创新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不折不扣完成四中全会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成为社会各界共同期盼。


法学教育无疑是当前我国培育法治人才的主渠道。经过恢复、重建、改革和发展,我国现已形成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大批优秀法律人才。未来能否持续抓好法学教育工作,成为影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整体素质的重要因素。


当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国家法治人才结构性紧缺矛盾突出、部分法治工作人员职业操守薄弱等短板,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拖后腿”环节。创新法治人才培育、迎接新机遇新挑战,推进法学教育改革,需要从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材编写、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多管齐下。


庞多繁杂的改革举措中,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当属法学教育升级换代的“牛鼻子”。


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丰富实践的高水平法学师资队伍,是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高校老师讲法治一味向欧美看齐,对国情研究和本土法治文化耕作不勤、探究不深,有必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定法学专业教师的理想信念,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推进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的法治理论创新。



另一方面,围绕众多法学教师法治工作实务经验不足、法治思维和理念缺乏实践检验等问题,加大高校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实施,提高法学师资队伍素质,应成当务之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属于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以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为切入点,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升级,撬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方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半月谈记者李劲峰 赵宇飞 刘林 王菲菲 策划:王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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