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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闻鼓的由来

 wps0321 2014-12-15
登闻鼓的由来

连 航

过去各级地方衙门口,都设置有登闻鼓(也称露鼓、鸣冤鼓),供老百姓鸣冤报官之用。

据说宋代包拯开创了“击鼓鸣冤”之制。此前,老百姓要告状须由衙役把状子一层一层递到大堂里面。这就为受贿提供了方便,由此也耽误了一些政务和案子。因此包拯改革了这种制度,下令撤销了这个环节。

还有一种说法称击鼓鸣冤由刘邦开创。相传,刘邦的侄子经常倚仗皇势胡作非为。一次他调戏了京城少女苏小娥,出于自卫,小娥打了皇侄耳光。皇侄便要杀死小娥。不料,路遇好汉打抱不平。岂料一随从举剑刺向大汉时,大汉猛地一闪,锋刃却捅进了皇侄肚皮。随从们见了高祖刘邦栽赃说是大汉杀了皇侄。刘邦遂下令将大汉捉拿收监,判处死刑。脱险的苏小娥得知恩公要被问斩,深感不安,决定去闯金殿。但禁宫戒备森严,难以接近,于是她和妹妹各持一鼓、一锣来到金殿门前,突然猛击锣鼓,高喊“冤枉”!锣鼓频传,惊动了刘邦,他下令拿人上殿审问。小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陈述。刘邦听毕,遂提“囚犯”与皇侄随从对质。得知实情后,随即将歹人处死并奖赏好汉送走小娥。苏小娥击鼓鸣冤这一举动,给刘邦一个启示,为方便百姓告状,他特下圣旨,命各级官署大门必须置一鼓一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借以显示便民、德政。

据《周礼》“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大仆)掌其政”可知,从西周开始,平民如有冤枉便可击鼓鸣冤。以后历朝都设有登闻鼓。《魏书·刑罚志》:“世祖阙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唐代登闻鼓始设于高宗年间,后创有匦使院。宋朝将“理检司”改名“登闻院”,专门管理击鼓鸣冤之事。元朝亦设登闻鼓、邀车驾等机构。此后,击登闻鼓的条件日趋苛刻,至清朝已形同虚设,只有“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可击鼓。并规定击登闻鼓者,先廷杖三十,以防止无端刁民的恶意上访。此后,律法日益完备,登闻鼓仅代表一种象征摆放在衙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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