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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与DNA鉴定 美减防冤案双管齐下

 3gzylon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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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07:21:14我有话要说(0人参与)

  今年九月,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五十七岁的科瓦姆·阿加姆在被拘禁了四十年后,获宣判谋杀罪不成立。

  导语

  虽然没有官方统计数据,但根据密歇根大学洗冤登记中心的统计,自1998年以来,全美已有1473名蒙冤入狱者得以平反,仅2013年就有87起。相比美国200多万在押犯,这个数字似乎并不多。

  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对嫌犯沉默权的重视以及在DNA鉴定方面的严谨,值得研究借鉴。

  在那些常常将人权挂在嘴边的欧美国家,冤假错案也是时有发生。但关键是要在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程序的设置以及司法鉴定的细致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阿南)

  案件

  误判、误杀屡屡发生

  2014年3月10日,法院下令释放非洲裔美国人格伦·福特。

  1983年11月5日,珠宝商人伊萨多·罗兹曼在他位于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市的店中遭枪杀。福特和其他3名嫌疑人受到起诉,最终仅他一人被定罪。

  近30年来,他一直被关押在死囚牢房里。去年,检方调查其他案件时获得新证据,显示凶手另有其人。当64岁的福特走出监狱之门时,他的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而“纽约中央公园强奸案”堪称美国历史上重大冤假错案之一。1989年,警察在取证不足的情况下将5名黑人少年打入大牢。

  13年后的2002年,良心苏醒的真凶才站出来承认了自己当年的罪行。然而这时,5名“黑人少年犯”都已年近30岁。5人的律师后来在起诉书中写道:“在13年的牢狱之灾中,他们丧失了自由、丧失了金钱,也丧失了娶妻的机会。无论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他们都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恐惧、苦恼无处不在,他们的人格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在1973年至2003年期间,美国政府认定200多名囚犯有冤屈,其中还有99名死囚后被证明无罪。

  措施

  沉默权及DNA鉴定

  除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外,尊重嫌疑人的沉默权和倚重DNA鉴定成为美国重点采取的两个措施。

  尊重嫌疑人沉默权

  在美国,预防冤假错案的重要措施是尊重嫌疑人的沉默权。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属于被迫自证其罪,那么这种供词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犯罪证据被引用的。这就不能不提到美国的“米兰达法则”。1963年,一个名叫米兰达的23岁无业青年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在美国亚利桑那州被捕。经过连续两个小时的审讯,米兰达承认了罪行,并在供词上签了字。不过后来庭审时,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在受审时没有被告知自己有沉默的权利,因此这份供词即使签字也无效。

  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1966年,最高法院以5比4的一票之差裁决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理由如米兰达的律师所提。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向警方重申了审讯嫌犯的规则(“米兰达法则”):第一,预先告诉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第二,预先告诉嫌犯,他们的供词可能用来起诉和审判他们。第三,告诉嫌犯有权请律师在受审时到场。第四,告诉嫌犯,如果请不起律师,法庭将免费为其指派一位律师。

  在美国,因为沉默权制度的确立,只有不到15%的案件存在虚假的认罪供述。

  就美国的冤案统计来看,最典型的平反方式是DNA检测,尤其是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众多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进行补充DNA比对。只要操作正确,DNA鉴定的失误率可控制在几十万分之一,甚至几百万分之一。

  DNA已成常见证据

  1998年,美国建立了国家DNA数据库。目前,整个数据库中几乎有120万名罪犯的DNA图谱。DNA已经成为美国司法系统的常见证据。

  截至2014年11月,全美共有321起案件因DNA检测而平反,其中20名被告人正在等候执行死刑。在这321人当中,蒙冤入狱时的平均年龄是27岁,待到平反时,平均年龄已超过40岁,人均冤狱时间为13.5年。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依赖DNA技术平反的案件逐年减少,2013年仅有18起。毕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DNA检测已经成为重罪案件的标准程序,警方犯错的几率因此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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