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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资讯早八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公示通知

 haosunzhe 2014-12-22

中国节能产业网(微信号:eseclub)推出的节能资讯早八点,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八点为您精选节能资讯早餐,市场商机早知道,敬请关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公示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拟公布的“节能清单”(第十七期,下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月8日。


二、“节能清单”中的汽车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的规定。


三、自本期清单开始,增加服务器、扫描仪、商用开水器3类产品作为优先采购类进行公示。


四、请“节能清单”涉及制造商在公示期间自行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系统”,完成如下工作:


(一)按《承诺书》(第十七期,下同)内容要求认真核对“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信息,删除名下所有不能满足《承诺书》内容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


(二)签署《承诺书》。


(三)填报该制造商销售联络信息并指定本期清单执行期间的政府采购固定联络人。


(四)核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系统”中的产品信息(包含产品所属品目)和企业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五)请台式计算机产品制造商,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核对填写本企业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能参数,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该参数将作为本期清单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性能参数附件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逾期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销售联络信息并指定政府采购固定联络人、性能参数填报不全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接受《承诺书》内容和拒绝提供销售联络信息、产品信息,自动放弃其产品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权利。


五、“节能清单”涉及制造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对“节能清单”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5年1月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反馈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并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财政部国库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系。


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进行反映。财政部经核实后,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做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七、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附件3)。


联系方式:


财政部国库司


何荆燕 010-68552051  hejingyan@mof.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王 庚 010-68505842  jnchu@


上海2014年节能减排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2014年以来,该市质监局围绕节能减排等重点产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有条不紊地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行动月、能效标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周、限塑令专项执法行动等节能减排产品专项执法工作。同时,加强与经济信息化委、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多方联动,务求实效。


截至目前,该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13人次,检查相关节能减排产品生产销售单位1256家,检查产品总数29764件,立案5起,查获违法产品货值3.26万元,取得了预期成效。


下一步,该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更好地履行质量技监部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职责,以此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


节能强制性标准不达标海南3建筑项目被批评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织了全省建筑节能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因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受到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经查,全省建筑节能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8%以上,施工验收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以上;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施工报建面积累计达到3300万平方米;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项目累计共20个、建筑面积146.74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项目15个、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


鉴于2014年度建筑节能完成情况较好、体制机制建设较完善、监督考核到位,海口市和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到通报表扬。3个项目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责任主体受到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审批要定期召开审批听证会


国家能源局网站近日刊发该局局长吴新雄撰写的文章指出,要创新审批听証制度。对于煤炭、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科技等能源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审批,要定期召开审批听証会,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吴新雄提出,要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能源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能源法律法规立改废。二是进一步梳理、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叁是规范审批流程,实现“五公开”,即:规划公开、计划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五个同步下放”,即:同步下放审批标准、审批规范、审批责任、处理权限及责任追究﹔明确“四项监管要求”,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放管结合,确保放而不乱。五是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他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加强对审批绩效的评价,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阳光审批,健全网上公示制度和网上审批制度。同时,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制定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在各部门各单位已制定《廉政守则》的基础上,出台全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吴新雄还提出,建立规范的干部交流机制。明确在同一岗位,特别是重要岗位、高风险岗位工作满3年的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消除干部长期不交流形成的关系网和廉政隐患。


贵州实施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明确,力争在2015年至2017年间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形成10个以上具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30户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初步形成特色鲜明、门类齐全、支撑有力、协调配套的产业体系,使贵州省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在2017年达到2000亿元。确定在现有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39个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24个现代物流业集聚区,以及在全省实施85个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


《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搭建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平台,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业、以工业物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业、工业研发设计业、工业检验检测服务、工业节能环保服务和工业领域专业化商务服务,旨在全面提升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相互支撑,推动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据介绍,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延伸拓展产业链、培育发展大产业,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增强贵州省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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