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潍坊12月25日讯(记者李善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依法批准设立,行使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职能的综合执法机构,贯彻落实著作权法、打击侵权行为是其重要职能之一。自试点到改革基本完成以来,打击动漫产品领域侵权行为,保护动漫产品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具体行动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近几年,对于动漫产品的保护,只有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人自诉的部分案例。作为行使著作权行政管理职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动漫产品侵权行为的案例却很少有过。这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的目的极不相符,不利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那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如何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在能不能查处、又如何查处动漫产品领域,特别是在销售环节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规范的市场秩序,切实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已成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文化执法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2014法制征文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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