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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与道家

 学无纸巾 2014-12-23
(2010-11-26 22:58:21)
分类: 修真体道

《韩非子》与道家

 

作者: 万景元

 

提要:法家学说,起于殷朝,而至于战国时期,法成为秦国富国强兵的国策,秦国灭亡,儒者攻击秦国之酷政,而申韩之术也成为一个不光彩的词。韩非子作为集法家思想大成的人,其地位出身决定了其思想的阶级性,而太史公称其学说“渊源自黄老”,其实与道家的理想,有许多的不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确切的说,韩非子是依托道家哲学来解释法家思想的人。作为历史上第一步发挥《老子》思想的书,《韩非子》对于后世道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书被收入《道藏》也并非偶然。

 

关键词:法家、道家、殷法、刑名、人性、理想、方法论、

 

一、从《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起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于自然。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徼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

法家之说刻薄寡恩,严刑峻法,不似道家之言,但是却有一些人以司马迁这段话为凭证,断定法家之说源自道家。近代也有道家之徒,以法家学说源于道家而欣然自得,以为黄老之说可以治天下的证明。但是经蒋礼鸿先生的考证,法家之说并非源自道家。

首先、韩非子并没有在秦国实施其政治理念。

考《史记——韩非列传》:秦王见《孤愤》、《五蠧》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憾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说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使人遗非药,使自杀。【1

足见韩非并不见重于韩王,后来来到秦国,时间不久便遭到了李斯的陷害,其治国思想始终没有施展过。

秦国所以在当时以严刑著称,是因为商鞅。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国时间有十几年之多,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实施变法,改革了秦国的许多弊政,开阡陌、平赋税、一衡量,“内务耕稼,外务战死之赏罚”。一种类似于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变法的结果是“秦国富强,天子致祚于孝公,诸侯毕贺。”【2】孝公享国二十四年,商鞅是孝公三年入见的,这样算来在秦国推行新法至少有二十年之久。虽然说孝公薨后,惠公即车裂了商鞅,但是却并没有改变商鞅的政策。之后历经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至于秦始皇,秦国一直都是实行商鞅的政策。《汉书——马融传》“秦自孝公一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也是一个证明。

后世儒者多攻击秦国为“虎狼之国”,而其原因就因为秦国不同于中原各邦,以周朝礼乐治国,而是实行的“法治”。秦国法律严酷,于是儒者攻击法家“刻薄寡恩”,而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则未免受到了“牵连。”“申韩之术”在汉朝甚至至于清朝,一直都被认为是一个不光彩的词,因为孔门三岁童子,不言军旅之事,主张以德服人,而法家的思想与儒家是格格不入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其次、商鞅之法源自殷法。

蒋鸿礼先生《商君书锥指》叙云:

商君者,盖常学殷道,而变本加厉,以严罚一其民也。《书》称殷罚有伦,荀卿言刑名从商。刑罚之起,虽自远古,要其有伦有则,则始殷时。李斯上二世书,刘向《说苑》并云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而《韩非》书以此为殷法。非说为后人所不信,然观《礼——表记》称“殷人先罚而后赏,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则殷罚固重,韩非之说不可尽诬,而商君之严刑,当即滥觞于殷法也。【3

 

通过上述的论证,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家的治国理念滥觞于殷朝,而韩非子从来没有实现过其政治理想。所以我们考察其思想不可以秦国的政治现象为凭证(最多只能作为参考),而应该是以其著作为主要依据。而太史公所谓韩非渊源于黄老的探讨,也应该放到韩非的书中去讨论。

 

二、法家与道家思想之异同

 

甲:法家与道家相同之“执一”“清静”论。

 

《韩非子——主道篇》“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又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4

《庄子——在宥篇》曰:“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君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郭象注曰:“君位无为而委任百官,百官有所司而君不与焉。”【5】足以证明法家与道家都主张君主无为,而任臣下之自为,都认为这才合乎“道”。

章太炎《訅书——儒法第五》云:“吾观古为法者,商鞅无科条,管仲无五漕令。其上如流水,其此不从则大刑随之。律不亟见,奚有于歧者?子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呜呼,此可谓儒法之君矣。”【6】章太炎先生认为优秀的法家是不忙于制定法令的,“居敬而行简”可以说是法家治国的精髓。

 

乙:法家与道家相同之“天道不仁”论。

 

法家较为深切而著名的例子,就是商鞅在秦国时期所行的政令,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乎!”【7】而《老子韩非列传》中也说韩子“其极惨徼少恩”。足见这是法家共同之特点。

何以故?盖在法家看来,应当建立一个法治的国家,则不应该包容人情,一切当以法律为最高准绳,那些看似仁义之说、亲亲之论,其实并不能使国家安定。因为百姓会因此而钻法律的空子,而变得肆无忌惮,爱民反而变成了害民。《韩非子——心度论第五十四》云“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所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也,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8】法家认为严酷的刑法,会使得百姓安于法令,反而可以使得“刑罚几措”,这就是法家的“以刑止刑”的说法。

道家也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认为圣人治理天下,不应该有仁义之心,而应该任万物之自为,“不以人助天,不以心捐道”。道家认为“圣人无恩而大恩生”“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这些都为法家所称道,成为他们实施严刑酷法的理论支持。【9

 

丙:法家与道家相同之“因时变迁”论

 

司马谈《六家指要》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10

《老子》所谓的道,有“常道”和“可道”之分,即变和不变;《周易》之易有三个意思即“不易”、“简易”、“变易”,道家主张因时代的不同而改变自己,反对一味的墨守,认为那是违反自然的行为。

法家也主张“时易则事易,事异则制变。”《商君书——更法第一》云“法者,所以爱民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11】认为应当随时根据需要而改变策略,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反对那些墨守先王旧礼的做法。

 

丁:法家与道家不同之人性论。

 

儒家认为“人生而静,感于物而动。”【12】老子说“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家认为百姓的不安分是由于君主的欲望而导致的,所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故强调君主要清静寡欲、无为无事。因为民心本善本静,所以反对刑法,认为“国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13

而法家则认为《韩非子——心度第五十四》“夫民之性,恶劳而乐逸,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因为民性本恶,所以需要刑法来治理之,使之安静,从而保护大部分民众的利益,使得国家富强起来。【14

《韩非子——制分第五十五》“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也,情莫不出其死力而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力,事实不宜失矣。”【15】韩非子认为百姓生性好利禄而恶刑罚,君主应该利用百姓的这个特点,进而使之为我所用,使之勤于耕种,勇于战斗,对于人性本恶的设定,是法家治理政策的前提。

窃案韩非、李斯,曾经都师事于荀子,而荀子就是一个“性恶论”者,《荀子——性恶篇第二十三》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
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於争夺,合於犯分乱理而归於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於辞让,合於文理,而归於治。”【16】韩非子的性恶论,应当与其早年师事于荀子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荀子面对人性之恶,提出的是“师法礼义、和于文理”的解决方案,所以荀子主张“学”,以去除人性中卑劣的部分,而达到圣人的境界,这是荀子和韩非不同的地方。

 

戊:法家与道家不同之目的论。

 

韩非子之思想之所以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目的之不同,韩子出身韩国之王室,在战国纷争的时候,韩子思考的是如何使韩国强大起来。作为王室,他想的是如何抱住本王族的利益,所以其目的指向完全不同于道家,盖道家之创始人老子,为周之守藏史,并且一个是血气方刚的王族,一个是垂垂老矣的智者,故其思想之不同也决然判矣。

在老庄的思想中,君的地位并不是很重要,甚至老子认为君主的最高境界是让百姓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庄子也叫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指责“窃钩者诛窃国者侯”【17】的黑暗社会。道家面对社会的黑暗,以隐遁的态度来生存,思考如何使民心复归于宁静;而法家则是想着在混乱的国际形态中,如何使得国家迅速强大,以巩固其地位。

韩非子的书是面对君主的,在韩非子看来,其实在法家看来,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术、势”三者,不过是君主强大其国家的途径,而不是目的。而韩非所吸收道家理论,也只是汲取了其方法论、和本体论,在人性论、和社会目的上却带有极深的时代印记和阶级色彩。

盖战国纷争之时,纵横之士游说于各国,以此来获得他们的爵禄,而《韩非子》一书,他的读者定位就是君王,所以书中每以“臣”自称。

 

三、韩非对道家思想的阐扬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家的思想最早应该起源于商朝,而历史记载的比较详细且获得巨大成功的是秦国。韩国就曾有申不害执政,而用刑名之术,韩非子就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国家,以特定的身份(王族)来思考如何治国的。韩非子之所以被称为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不同于以前那些法家人物的地方是,其思想集“法、术、势”为用,而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借鉴和容纳了道家哲学在内,使得法家权谋之术,有了形而上的支持。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断定,法家之源自黄老。而是韩非子的学说,从黄老处得到了某种启示而已。这里,读者还应该区分韩非子和法家的不同。

但是,有时候我们又很难区分黄老治国和法家治国有什么不同,按“汉文帝时,三族法犹在,刑亦酷矣!”但是文帝的时候却是历史上有名的以黄老之术治国的年代,当时国家疲惫,非清静无为,不能达到休养生息的效果。而子产、诸葛亮“之所以司牧万民者,其术亦无以异于管仲、申商也。”【18】法家之所以遭到后世之诽谤,多少和秦朝的酷政有关系,治乱之得失,也在于人,贤与不消,其间相去几希哉。

然作为最早一部阐述《老子》思想的书,《韩非子》在书中对“道”和“德”,修身与摄生,进行了阐述和发挥。

如:《解老》用人体四肢九窍的生理损益,谈人的生死问题: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谓出,卒之谓入。故曰:出生入死。人之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四肢与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之动静尽属于生焉。属之谓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至其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凡民之生生,而生者固动,动尽则损也;而运河止,是损而不止也。损而不止则生尽,生尽之谓死,则十有三具者皆为死死地也。故曰:民之生生耐用劝,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认为动损生而静益寿。

     关于如何摄生?《解老》说:是以圣人精神而贵处静。……重生者虽入军无忿争之心,无忿争之心,则无所用救害之备。此非独谓野处之军也,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无害人之心,则必无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远诸害,故曰:兕无所投其解,处无所错其爪,兵无所容其刃。不设备而必无害,天地之道理也。体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动无死地,而谓之善摄生矣。19

    《韩非子》中的这些解释都极大的丰富了老子思想的内涵,有些为后世道教所沿用,所以其书被收入《道藏》也是合乎情理的。                    

 

 

 

 

 

注释

 

1】《老子韩非列传第三》、《史记》、司马迁著、岳麓书社、2005年版、391

2】《商君列传第八》、《史记》、司马迁著、岳麓书社、2005年版、412~415

3】参阅《商君书锥指》、蒋礼鸿撰、中华书局、2001年版

4】《主道篇第五》、《韩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27

5】《在宥第十一》《南华真经注疏》、郭象注、成玄英疏、中华书局、1998年版、228

6】《儒法第五》《訅书》、章炳麟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28~29

7】《史记》、《商君列传第八》、司马迁著、岳麓书社、2005年版、415

8】《心度篇第五十四》、《韩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4

9】《第五章》、《老子道德经校释》、王弼注、楼宇烈校释、中华书局、2010年版、13

10】《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史记》、司马迁著、岳麓书社、2005年版、739~740

11】《更法第一》、《商君书锥指》、蒋礼鸿撰、中华书局、2001年版、1~5

12】《四书五经》、《礼记》之《乐记第十九》、宋、陈澔注、中国书店、2007年版

13】参阅《老子道德经校释》、王弼注、楼宇烈校释、中华书局、2010年版

14】《心度篇第五十四》、《韩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4~475

15】《制分篇第五十五》、《韩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6

16】《性恶篇第二十三》、《荀子集解》、王先谦撰、中华书局、2010年版、434~435

17】参阅《南华真经注疏》、郭象注、成玄英疏、中华书局、1998年版

18】《儒法第五》《訅书》、章炳麟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28~29

19】《解老第二十》、《韩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130~155

 

 

 

作者文章发表于《福建道教》、《江苏道教》、《恒道》、《老庄》、《武当道教》、《龙虎山道教》、《黄帝文化》、《茅山道讯》等多家知名道教刊物,保留所有版权,如欲采用,请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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