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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的书法体会之15: 趣味

 md7005的图书馆 2014-12-29

在前面的书法体会文章中,散人一直强调书法艺术是通过墨色和线条的变化表达书法人的情绪变化和审美趣味,并且不厌其烦地重复强调这一点。好的书法艺术就是要通过墨色和线条的变化表达书法人的情绪变化和审美趣味,并通过这种情绪变化和审美趣味的表达感染书法艺术的受众。

在《书法体会之14 情绪》中,散人特别强调:没有了情绪和审美趣味的书法作品是死的,是没有精神内涵的,是没有灵气的,无论其墨色和线条多么精美都难以强烈而持久地感染其受众。反之,即使墨色和线条还不那么精致,甚至还有明显的瑕疵,只要书法作品能传递出丰富的情绪变化和审美趣味,书法作品仍然能强烈感染其受众。这就是书法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

现在想重点说说书法创作和书法鉴赏中的审美趣味问题。

审美趣味,也称“审美鉴赏力”,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审美倾向和主观爱好(包括偏爱)。散人认为,书法艺术的稳定性审美倾向和主观爱好主要是后天培养而成的,与人天生的审美趣味有时候是一致的,也有些是不一致的,更多是不一致的。这也是认识书法艺术本质特性的一个重要逻辑前提。

人与生俱来的审美趣味是追求和谐的美感,和谐就是美,就是舒服,就是愉悦。所以,大自然的宏大、静谧、包容什么时候都能让人觉得舒服愉悦,其他如音乐、绘画、雕塑的和谐美总能感动人心愉悦心性。但是艺术的追求是越来越个性化的,个性的表达更是现代艺术最具有核心价值的根本属性,而个性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破坏一般意义上的和谐,形成一种相对意义上的“扭曲美”(这个用语不准确,但是好懂,姑妄用之),从而背离了大众最原始的审美趣向。当代书法艺术最能体现这种个性化的“扭曲美”趣向与大众化的与生俱来的和谐美趣向越来越严重的背离。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庞大的喜欢方正柔和书体的社会人群,一方面存在着大批的追求个性化“扭曲美”的书法艺术家。前者看不懂后者的书法艺术创造,后者鄙夷前者的书法艺术鉴赏品位。

(下图: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赵伯光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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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有生俱来的和谐美趣向是不能违背的,任何个性化“扭曲美”的追求从根本上还必须服从于人有生俱来的和谐美趣向,这是不能辩驳的真理:个性化的“扭曲美”只有在扭曲到了更高的和谐美的境界才是美的,否则都是丑的。所以散人认为,很多书法家为了个性化而个性化的主张和实践是具有欺骗性的,是似是而非的,因而也是愚蠢的,最终是必然会被大众、鉴赏界和收藏界所唾弃的。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赵社英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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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人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陶醉在自欺欺人的自我扭曲中,陶醉在自己夸张而自以为是的线条和墨色变化中,无论暂时的书法地位有多高,最终也是要被历史的长河淹没掉的。在前面的系列书法体会博文中,散人一直强调书法是墨色和线条的变化,必须超脱于写毛笔字之上,但是凡事不能极端化,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都是极端的错误:墨色和线条的变化,要有人看得懂,这是起码的艺术底线。

 

 二

审美趣味总是与对一事物的喜爱和对另一事物的厌恶相联系,带有能动的选择性,具有明显的定向功能。它不仅反映客体的审美属性,而且表现出主体的特性。它们以主观爱好的形式反映着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和审美创造的需求,经常在审美评价和审美判断中表现出来。(这一段摘自网络搜索,特此说明)

散人以为,既然这种喜爱总是与另外相对应的厌恶相联系,书法人在自己审美趣味表达的时候就要明确针对特定喜爱的趋向,而不应该混沌不明,更不能企图同时取悦与之相对应的厌恶。书法人要有“能动的选择”和“明显的定向”,诉求于特定的艺术受众,即主动迎合特定的艺术受众的审美趣味,而不是企图迎合所有人的审美趣味。雅俗共赏,是艺术家最高的追求,但是只是最高的追求而已。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冉繁英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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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法艺术的审美,不但取决于书法艺术本身,还取决于鉴赏者即书法艺术受众的主体特性,很多书法人在艺术创作的时候自说自话,忘记了鉴赏者有其审美主体的能动的选择性和方向性,就如同唱戏的忽略台下观众的感受能唱到什么样子?审美趣味的表达需要与受众的审美趣味发生谐振从而产生共鸣,这才是有意义的艺术创作。艺术家不顾受众艺术感受的自说自话,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审美趣味是一种“社会性的偏爱”,具有社会性,体现的是社会性的精神文化的要求。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宁书纶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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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艺术家自高自大,说是要为后世而创作,好像他们的艺术在当世不能得到认可,将来一定会得到认可似的。对于这种艺术狂妄我嗤之以鼻,不屑于讨论其思维逻辑的乖谬。“审美趣味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审美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引文取自网络收索文章)。为了后世创作,本身就是缺乏历史感的虚妄。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系统提出了审美趣味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客观性和主观性之间的矛盾问题,他认为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迫使一个人去承认他所不喜欢的东西是美的,但趣味判断却要求别人普遍的赞同,这个矛盾无法解决,是二律背反。

散人以为,在这种二律背反中的书法艺术家注定了是要不断探索前行的,注定了是要不断否定自己的,而且除了那些让铜臭熏变了味道的和那些狂妄到完全自我的两个极端之外的书法人,大多数书法艺术家注定了是要承受精神痛苦的。在书法作品中体现了这种不断前行,不断否定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人才可能成为大家。在书法作品中表现了这种二律背反中的精神痛苦的书法人,其作品往往也最具震撼人心的魅力。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崔寒柏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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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说到,审美趣味是一种“社会性的偏爱”,具有社会性,体现的是社会性的精神文化的要求。但是这种社会性偏爱,并不是千篇一律同一划一的相同的偏爱,各种不同的社会性的审美趣味之间有高下、雅俗、健康与痛苦、进步与落后的分别。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都有各自的受众,只要书法艺术找到了相对应的“审美趣味”群体,就有其成立的根基,就有其市场。在这个意义上,百花齐放是最好的心态了。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席时珞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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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我的审美趣味的核心在于书法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在于墨色和线条变化所给人带来的愉悦,这是一个切入点和立脚点。很多其他朋友的切入点和立脚点可能与此非常不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没有必要等同划一。大家都在关心、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也都在书法艺术中得到各自的愉悦。

对于散人喜爱的作品,我竭力推介,不顾其出身和资历。散人没有吹嘘任何人的客观需要,也没有吹嘘任何人的主观企图,符合我审美趣味的我都尽情讴歌,尽情颂扬,率性而为:说到沉滞艰涩之处,激情跌宕;说到酣畅淋漓之处,如开怀痛饮,快哉快哉!

散人自小喜欢吃苹果,从不喜欢吃荔枝。我天天吃苹果,没有闲心反对别人吃荔枝了,呵呵呵。

 (下图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锋先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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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

昨晚有朋友问散人书法体会之15远不如前14篇的明朗,读着多少有些艰涩迟滞,一语中的,看透了散人心中也有迟疑呢,呵呵呵。其实散人的摇摆也是康德所言二律背反的困惑:书者可以感性化信笔游墨,评者需要理性化扣其两端而执其中。散人力薄,持驾不逮,各路高人和朋友哂笑之!

书法艺术的个性化表达与审美趣味的社会性偏爱,就如同太极阴阳鱼图所演示的互动关系,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动,阴阳互成。任何极端化的认识都是错误的,任何极端化的实践都是窄路一条。

另外,本文中所引用的书法作品均为散人实际之收藏,绝对不假。

 

散人的书法体会为个人日志,属于即兴而零碎的感想,不向任何圈子推送

      兰湾散人也是个性散淡之人,思想散漫不中规矩,方家高人尽可哂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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