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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仙服食之神丹

 章意率 2014-12-29

古仙服食之神丹!桃花山

《参同契》云:炉火之事,真有所据;术士伏食之,寿命得长久;欲作伏食仙,宜以同类者

《参同契》又云:大易性情,各如其度。黄老用究,较而可御。炉火之事,真有所据。三道由一,俱出径路。枝茎华叶,果实垂布,正在根株,不失其素。诚心所言,审而不误。

故后世有认为古仙须服食所谓“外丹”、“神丹”,而分大易、黄老、炉火为三事者。

我们不妨看看朱元育对《参同契》所说“炉火之事”、“服食仙”的观点。

朱元育《参同契阐幽》云:参同契者,使大易性情、黄老养性、炉火之事合同为一,方与尽性至命之大道相契。举一端,则三者全具其中。以末卷三相类宗旨校勘,即了然矣。

夫此逆还之法,本自无多,作者慈悲,岂不欲当头直指,但恐知音者希,未堪明破,不得不从无言说中强生言说,从无名相中强立名相。惨淡经营,秘母言子。遂以两字真诠,叠成七卷。于是分御政养性伏食为三门,又分药物炉鼎火候为三家,一门中各具三门,一家中各具三家。三而参之,九转之功,于是乎毕,此其所以为参同契也。惟参也,乃见性命之各正;惟同也,乃见性命之不二;惟契也,乃见穷理尽性至命之要归。

一、大易情性言御政,而养性伏食已寓其中。盖所谓御政者,陈乾坤坎离之法象,隐然具君臣上下之规模。君主无为,臣主有为,即养性伏食,两道之所取则也。故末篇又称大易情性。

然而御政之义,不可不明。在天象,以辰极统御周天列宿;在朝廷,以人主统御百官有司;在丹道,则以心君统御周身精炁。乃御政之义也。盖金丹大道,以天心为主,精气为用,正犹人主之统御其臣下也。故曰御政。

以君臣御政之得失,喻金丹火候之得失也。

火候之要,彻首彻尾,防危虑险,无一刻不宜慎,若人君御政然。而尤当致谨其初基。

丹道彻始彻终,不出天心运用。故君喻天心,臣喻药物,文昌台辅喻三田四象,执法之臣喻耳目之官,百官有司喻周身精气。

作丹之时,心君处中以制外,魁罡坐镇,斗杓斡旋,一水一火,调燮得宜,自然六根大定,百脉冲和,而无奔蹶放驰之失矣。

二、黄老养性言养性,而御政伏食已寓其中。盖先天祖性,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不出中黄,为万化之主宰。举性则命在其中,举养性则元精元气併归元神之中矣。知而养之,方契黄帝老子虚无自然大道。故末篇又称黄老养性。

吕祖云,七返还丹在人,先须炼己待时。张紫阳云,若要修成九转,先须炼己持心。

炼己即养己也,即离中己土,为性根之所寄。只因先天底乾性转作后天之离,元神翻作识神,心中阴气刻刻流转,易失而难持,不得坎中先天至阳之炁以制之。然先天一炁从虚无中来,若非至虚守静之功,安得穷源返本哉。故曰内以养己,安静虚无。

生身受炁之初,本来一点灵明,人人具足。只因后天用事,根寄于尘,尘转为识,日逐向外驰求,未免背觉合尘,认奴作主。故必须时刻收视返听,一点灵明自然隐而不露,深藏若虚。从此默然内照,方知四大假合之躯,总归幻泡,当下便得解脱矣。故曰原本隐明,内照形躯。

人能洞彻真空,静存妙有,一点神明自然从虚无中生出。《心印经》所谓“存无守有,顷刻而成”也

炼己之功,在乎一也。

《度人经》云,中理五炁,混合百神,可见中黄丹扃,为万化统会之地,譬若北辰居所,众星自拱。学道之士,从此温养子珠,勿忘勿助。久之神明自生,渐渐四通八达,身中九窍百脉,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毛孔,一齐穿透。自然光润和泽,感而毕通。即《易》所云,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肢也。故曰黄中渐通理,润泽达肌肤。

丹道有初有终,有本有末。初者炼己,下手之功;终者入室,了手之事。初如木之有干,本也;终如木之有标,末也。然须知最初下手一步,便是末后了手一步。所谓“但得本,莫愁末”也。初基一步,便踏着正路,从此循序渐进,修持之功自然节节相应。原始可以要终,即本可以该末矣。故曰初正则终修,干立未可持。

盖天地间只此一阴一阳,其本体则谓之道,其化机则谓之易,其神用则谓之丹。易道之阴阳,不外乾坤,丹道之阴阳,不出性命,乾坤即性命也。然必穷取未生以前消息,方知天地于此造端,人身于此讬始,丹道即于此立基。

三、炉火之事言伏食,而御政养性,已寓其中。

御政诸章,但陈一阴一阳法象。养性诸章,但指一性一命本体。至于阴阳之相反,性命之交併,别有妙用存焉。此伏食之功,所以为金丹最要关键也。伏者,取两物相制为用;食者,取两物相併为一。盖假铅汞凡药,巧喻性命真种;借鼎炉外象,旁通身心化机。以有形显无形,乃是伏食宗旨,究非烧茅弄火一切道门可得而假借也。药在炉中,须用真火锻炼,故末篇又云炉火之事。

火记不虚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炉鼎,白虎为熬枢。汞日为流珠,青龙与之俱。举东以合西,魂魄自相拘。

此节指两弦真炁,为金丹之用也。前养性章中,俱说虚无自然大道,尚不及龙虎铅汞诸异名,到此方说临炉作用,要紧全在金木两物。曰炉鼎,曰铅汞,曰龙虎,曰上下两弦,种种曲譬,皆是物也。

上弦兑数八,下弦艮亦八。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

此节指两弦之炁,合而成丹也。

自震庚一点偃月,进至一阳,便属上弦之兑,其卦气纳丁。此时水中胎金,魄中魂半,所谓上弦金半斤也。如颠倒取之,亦可云水半斤。故曰上弘兑数八。

自巽辛一点流珠,退到二阴,便属下弦之艮,其卦气纳丙。此时金中胎水,魂中魄半,所谓下弦水半斤也。如颠倒取之,亦可云金半斤。故曰下弦艮亦八。

前取两物相制,故云金木;此又取一体相生,故云金水。其用一也。

兑体本属纯乾,因上爻易坤一阴,遂成少女。艮体本属纯坤,因上爻易乾一阳,遂成少男。今者,两畔同升,合而为一,纯金还乾,性处内而立鄞鄂。纯水还坤,命处外而作胞胎。一粒金丹,产在中黄土釡。岂非两弦合其精,乾坤体乃成乎?

须知两弦之时,即具全体,到得全体之时,却不见有两弦。全体之合,得诸自然,两弦之分,别有妙用。所谓月之圆存乎口诀也。

夫两弦既合,铅止半斤,汞惟八两,正应金丹一斤之数。乾坤之全体,从艮兑之分体而成也。艮兑之分体,又从坎离之中体而出也。坎离之体,不过一日一月。前所云日月为易者,到此适得其平,而无倾昃之患矣。故曰二八应一斤,易道正不倾。即后天两弦之用,以还先天乾金之体,方是金丹作用。正所云演易以明之者。

此伏食之第一义也。

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伏食之,寿命得长久。土游于四季,守界定规矩。金砂入五内,雾散若风雨。薰蒸达四肢,颜色悦泽好。发白皆变黑,齿落生旧所。老翁复壮丁,耆妪成姹女。改形免世厄,号之曰真人。

此节言伏食之神验也。

三性会合,便成金丹,吞入口中,便称伏食。迥非旁门服食之术也。世间药草,如巨胜之类,尚可延年益算,况金性坚刚,万劫不朽,岂不为万物中至宝。道术之士,倘能伏此先天一炁,寿命有不长久者乎?

金砂即还丹也盖两物所结就者。入五内,即是入口,盖指方寸而言,非服食之邪说也。雾散若风雨以下,俱是伏丹后自然之验。

同类相从,方称伏食。而外炼者,失其真也

伏食之法,只取砂与水银二物,变化成丹。金以制砂,其义为伏;吞入五内,其义为食。非伏食无由作仙,非同类之物无由取以伏食。故曰欲作伏食仙,宜以同类者。

欲炼还丹,必须採取药物。一性一命,本先天无形之妙,喻为铅汞,迥非凡砂水银。欲炼还丹,必是安炉立鼎。药物入炉,用先天真火锻炼,喻为炉火,迥非烧茅弄火。还丹工用,全资火候,始而烹炼,既而湿养,终而变化。一粒圆成,脱胎入口,喻为伏食,迥非服饵金石。


《参同契》既言“名者以定,字者缘言。金来归初,乃得称还丹。又言“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可见《参同契》所言丹法并没有什么“外丹”、“神丹”之意。

《参同契》又言“吾不敢虚说,仿效圣人文。古记显龙虎,黄帝美金华。淮南炼秋石,玉阳加黄芽。贤者能持行,不肖毋与俱。古今道由一,对谈吐所谋。学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所以,《参同契》丹法,就是古仙丹法,就是后世的神气、身心、性情、性命合一的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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