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谱》中,开门见山说出自古之善书者是“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换言之,“钟张二王”
是被孙过庭认可的四个大腕级别的书家,像四颗耀眼的明星悬于书坛历史的天空,我们今天也把“二王”挂在嘴边,显然沿袭了这样的称呼。“二王”的说法,最早应该是南朝的虞龢,他写过一篇《论书表》,记载了很多关于二王的故事,在宋泰始六年(470年)虞龢奉诏和别人一起整理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法作品,这一年王献之已离世84年。
然而细读《书谱》,句句却是对王献之的批评。比如:
1.谢安轻视献之,说献之写了一篇很满意的字,送给谢安,感觉他一定会存起来,人家却在背面写了几个字,又送回来了,搞得王献之很纠结。
2.谢安与献之对话,落了个“自称胜父”,结果挨了孙过庭一通批斗,以至于到了“面墙”程度。这个对话是沿用虞龢的说法。谢安比献之大24岁,按现在说法,大两轮。他在东晋政府中担任过侍中、吏部尚书等要职,后做到宰相,淝水之战,从容挫败前秦苻坚的进攻。
3.改字之说,王羲之出去办事,临行前在墙上写字,不知那时人是否有这样的爱好,献之比较淘气,偷偷擦掉了,也不知是擦了几个字,还是全部都擦掉了,反正王羲之回来后,说了一句,我临走时“真大醉也”,又搞得献之很纠结。
后来的陶弘景,他比献之晚112年,在《论书启》中说:“逸少亡后,子敬年十七、八”,即使改字之说有其事,也不过是个小孩子淘气罢了。
经过这一番批斗,得了个结论:“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
谈到其它问题时,还不忘扫上王献之一鞭子:“子敬已下,莫不鼓努为力,标置成体,岂独工用不侔……”
明明都是大腕级的书家,待遇怎么就这么不一样!?
王献之有点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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