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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棚户区改造先施工后招标 安置房变商品房

 记者秦峰记录1 2015-01-03
     棚户区改造本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但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当地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却正演变成了一场商品房开发的闹剧。
   
 
    一条玉林街将右玉县分成了南北两个世界,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各个小区依次排开。这是自2012年以来,按照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棚户区改造紫林苑小区开始建设。
    11月1日,记者沿着玉林街寻访,尽收眼底的是除了棚户区改造紫林苑小区“涨价你受益,跌价我保底”、“政府限价,房源紧俏,预购从速”等商品房广告外,就是紫林苑小区售楼处火爆的销售场面,前来咨询购买的客户络绎不绝。
 
    在紫林苑A区售楼处,半个小时内就有三四拨儿人咨询项目的进展情况。“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A区2012年6月开始动工,这个项目从去年就开始卖,已经没剩几套了,最大户型243.9平方米,大都被领导们分了,如果想买,就买紫林苑B区的房子吧。一次性付款优惠3%”,该项目销售顾问介绍说。
 
   
    销售顾问称,这个项目去年就开始销售了,目前已经卖出去六成,开发商是县政府要好的建筑公司,肯定能办产权证,住宅70年产权,商铺40年产权。
 
    在紫林苑B区售楼处,记者从墙上的销控表看到,紫林苑B区的临街商铺所剩无几,临街一层商铺均价为5000元/平方米,共63套;二层、三层商铺均价为3500元/平方米。
 
    紫林苑B区售楼员称,该小区是以安置房手续审批的,实际安置房只有B1、B2、B3、B4、B5、B6号楼,2012年开始建设,B9和B10按商品房出售,B8楼为 143平方米大房已售完。这个项目去年就开始销售了,虽然现在办不了产权证,开发商是以县政府安置房建设的,一年之内肯定能办产权证,年底项目竣工,明年开春就能交房。
 
   
 
    当问及安置房购买需要什么手续时,售楼员说:“不需要什么手续,拿钱就可以了。”
 
    “C1、C2、C3还未开工,临街商铺、地下室和一层主体年底可以完工,从我这里买房比售楼部可以多优惠3%,有20多套以工资抵给了我。”一名叫刘永禄的包工头说。
 
    众多居民对紫林苑小区建设过程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但更令他们困惑的是,这些本应成棚户区改造用房的住宅用地,现在正以商品房的名义公开发售。这些直接从居民手里征得的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而是边建设边补办手续。
 
    据了解,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A区早在2012年6月已开始动工建设,右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右发改字【2013】163、164、165、166、167号文批准实施,2013年12月10日,发布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A区一、二、三期工程招标公告,建设地点:右玉县玉林街以北、东街纵一路,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编号:ZFFW140623201312100018-01-01,招标人为:朔州市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3854.43万元。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招标公司。
 
     
 
    工程已在建,这是明显的补标,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想投标该项工程的一姓王的公司负责人说。
    2014年1月9日,在没有工程公司竞标的情况下,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A区一、二、三期工程进行所谓的公开评标,中标候选人是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和大同北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开工建设的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B区的招标人为山西亨丰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隔两年,2014年5月13日,发布右玉县棚户区改造紫林苑B区工程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据右玉县知情人士说,所谓“两边政策”,是在全国保障房计划的重压之下不得已为之。政府负责人签订了军令状,开工量未达标的相关领导将被问责。
 
    记者调查发现,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结果却建起了商品房,并以高出补偿款2倍以上的价格出售。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右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按照右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总体规划,一共建设1200套,解决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右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部设在右玉县住建局,总指挥为该局王宇局长。

    2009年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棚户区改造公益性强,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严禁将已供应的经适房、廉租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业住房等开发建设。
 
    右玉县紫林棚户区改造项目,均未经过土地“招拍挂”,工程先施工后招标,显然已经违反了政策规定。

 
    国务院制定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明确只能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如果要实行商品房开发,必须在取得相关合理合法的手续后方能进行。右玉县实行的棚户区改造均系违规操作,是借棚户区改造之名行商品房开发之实,从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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