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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是“正邪两赋”的“第三种人”

 风临酒把2 2015-01-09


这几年红学研究最大的理论成果,我认为是对文学典型人物的评价突破了传统的正反对立的观念,发掘出了一种新的视界。站在这种新的视界看来,贾宝玉既不是“正”的典型,也不是“邪”的典型,而是“正邪两赋”的“第三种人”的典型。这不仅是文学创作和批评的美学新思维,也是一种具有普遍世界观意义的哲学新思维,具有重要的现实理论意义。

 

这个新视界是从《红楼梦》第二回中贾雨村的一段“正邪两赋”论里发掘出来的。

 

所谓“正邪两赋”,就是说人世间的“突出”人物,除了“大仁”者(明君圣贤)和“大恶”者(暴君奸雄)之外,还有“第三种人”。这“第三种人”是由正气和邪气“搏击掀发”而生的,比如“情痴情种、逸士高人、奇优名倡”等等。贾宝玉就是属于“第三种人”。

 

要说,贾雨村的这番高论早就被红学家们注意到了,只不过没有引起重视,而且还有争议。周汝昌首先提出说这“正邪两赋”很有意思,值得研究,但他并没有说出所以然。而更多的学者则认为这只不过是贾雨村站在正统立场胡说八道而已。他用这一套“理论”来解释为什么一个封建大家庭里会出现贾宝玉这样的孽种叛逆,岂不是完全贬低了贾宝玉这个人物的典型性、贬低了《红楼梦》的思想价值吗?

 

其实,这段话虽说出自贾雨村之口,但实际上是曹雪芹借以说明他塑造的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的依据和评价,并表达自己的思想观念。许多反对论者只看是反面角色贾雨村说的,就以为是反动话,没有认真弄懂这段话的深刻含义。至于曹雪芹为什么要借贾雨村之口来说,那只是因为贾雨村并非一开始就是大坏蛋的简单直通人而已。

 

首先,这段话并不是一般地泛泛论人,而是论人群中的“突出”者。那么,人群中的“突出”者,一般都认为无非是“大仁”和“大恶”两种,其他的就是凡夫俗子芸芸众生了。但曹雪芹说,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还有一种”既不是“大仁”,又不属于“大恶”,既不是“正”也不属于“邪”,而是“聪俊灵秀又乖僻邪谬”的人,也是很“突出”的。他们“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是谓“第三种人”。

 

曹雪芹这种看法似乎不符合正统的大道理,但很符合社会人群的实际。且不说大的人群,就拿一个班上的学生来说吧,突出冒尖的除了当班干部的“三好生”和几个调皮的小坏蛋之外,难道不是往往还有几个喜欢搞怪的特长生也显得“突出”吗?我们看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人群,其实也是一样的。现在社会上除了好领导、好干部和少数腐败贪官外,不是还有一些“名人”也很突出吗?

 

那么,这样一种“看人”的视界就既很实际,又很新颖独特,而且很有味道。为什么呢?因为它跳出了正统的传统的用好坏善恶正邪的“两分法”的“看人”理念,采用的是一种“三分法”。它的这种“三分法”并不是说人群里除了好坏之外还有中不溜儿的一拨,而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评价标准。也就是说,这种“看人”的准则,既非社会功利价值,也非伦理道德价值,更非政治标准,而纯粹是一种“人”的价值。这就不能不说是一种独到的哲思了。

 

为了避免深奥的哲学思辨,我不妨打一个比方吧。这就好比一个高人站在高处看下面的一群人的活动、一群人的表现,他也不管或者说不论这些人的表现的功利如何,只管那些人表现突出冒尖,那么这位高人就是按曹雪芹“哲学”“看人”的。这可以说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哲学”,很可能是曹雪芹从佛学哲理中悟出来的。

 

那么这种“正邪两赋”的“第三种人”的哲学有没有进步意义呢?有的。曹雪芹是有意跳出正统思想文化、传统思想文化观念,他要用一种独立的思想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来写这部小说,来塑造一种新型的人。应该说,他成功了,贾宝玉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深刻思想价值和社会意义的文学典型。这不仅是一种深刻的思想文化批判,也是一种文学创新,思想创新。

 

曹雪芹提出的这种“第三种人”的哲学,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它为我们现在应该怎样“看人”提供了一种新思维。这种新思维有利于我们避免陷入“两极思维”的僵化范式,避免片面性、绝对化和形而上学。如果我们仔细了解一下曹雪芹所列举的“第三种人”的例子,我们就更能体会到它的现实意义了。

 

 

 

附:“正邪两赋”论原文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张、朱,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挠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草野,比比皆是。所馀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催,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红楼梦》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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