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挖掘死刑案件中的“证据硬伤”,看律师如何“刀下留人”

 李朝云律师 2015-01-11

  一起造成一死三伤的命案,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剧情上演大逆转:被告人被最高院改判为无期徒刑。这起发生在2012年底的案件,不禁让人好奇:刑辩律师是如何“起死回生”挽救了被告人性命的?为死囚辩护的律师有着怎样的内心独白?记者采访了该死刑案件代理律师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立刚,听他讲述死刑改判背后的故事。

  案情:

  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无期

  2010年,安阳朱某的妻子怀上了二胎,眼看新的生命即将来到这个家庭,家里每天都充满了喜气。可是谁也不曾料想,一场突发的血案,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

  9月的某个下午,乡镇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共7人来到朱某家里,调查其是否办理了二胎准生证。其间,朱某与计生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引发了肢体冲突,在互相推搡时,朱某手持匕首刺向来者,造成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朱某惧怕法律的制裁,逃往外地,后在家属的规劝下,主动归案。2011年3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结束后,朱某不服,上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委托梁立刚代理该案件。通过梁立刚的竭力辩护,最高院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2012年底,朱某最终被改判无期徒刑。

  律师:

  “即使罪大恶极,我依然选择代理”

  俗语说的“罪该万死”或“罪不可赦”,针对的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往往群众对他们是忍无可忍,“群起而诛之”。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在执业中,却往往不可避免地为这些犯罪人服务,依然为他们辩护。

  梁立刚对此深有体会。他接手这起案件时已经是二审阶段,由于被告扎死的是正在执法的公务人员,一审被认定为情节恶劣,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他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朱某已经犯罪,但是在审判的一系列程序上,依然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深感朱某及其家人对他职业水平的信任,梁立刚果断答应做朱某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接下来,梁立刚认真查阅了一审判决的卷宗,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希望从中能够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他始终相信被告人罪不至死。

  关键:挖掘死刑案件中的“证据硬伤”

  梁立刚认为,律师在代理死刑案件的过程中,证据的审查是重中之重。因为,影响死刑案件判决的首要因素就是证据,如何攻破控方的死刑证据体系、攻击死刑案件中的证据缺陷与弱点是死刑辩护成功的最重要手段。挖掘出死刑案件中的“证据硬伤”是让法官们不敢轻易判处、维持或核准死刑的最强大的手段。死刑案件比普通刑事案件有着更为严格的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如果能够在证据上取得突破,死刑改判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如果不能在证据上取得突破,梁立刚认为,可以考虑从影响量刑的情节入手。因为法律上规定了很多影响死刑判决的情形,如果能够找到新的改变量刑的情节,也可对死刑判决产生影响。比如,被告人有无自首情节,是否正当防卫,有没有重大立功表现,都有可能影响死刑判决。

  梁立刚说,在其代理过的死刑案件中,新的量刑情节导致案件被改判的有很多。在本案中,第一次审查一审卷宗时他就发现被告可能存在自首情节及正当防卫。而且,考虑到本案发生时的特殊性,由于执法人员执法不当才导致不应有的冲突,被告朱某应当属于激情杀人……这些都足以使死刑改判。

  在法庭审判中,梁立刚极力从这些方面说服法官。最后法庭采纳了辩护,认定被告人朱某存在自首情节。虽然二审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判,但是自首情节的认定为死刑核准程序中最高院的不核准裁定埋下了伏笔,也挽救了被告人的生命。

  ■背景:

  多数律师不愿意代理死刑案件:既不赚钱,又担风险

  刑辩律师是律师行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经常出入于看守所、监狱和法庭。他们的服务对象是涉嫌犯罪被贴上“坏人”标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是辩护律师扮演着复杂的角色并承担着多重的责任。但是,不少律师明确表示不代理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原因很简单:既不赚钱,风险又大。

  一方面,被告人、当事人不太敢花钱请律师,相对于标的上千万、上亿元的商事诉讼案件,刑辩律师能收取的律师费实在少得可怜。而且目前我国死刑二审案件改判比例低、改判难。办理死刑二审案件一般很难成功,律师很难收到律师费。另一方面,已经被判死刑的罪犯,心理上大都很消极,甚至绝望,律师还要花去大量的时间进行心理疏导,说服其相信案件会有转机,劳心劳力。“吃力不讨好”,是目前死刑辩护律师常常遇到的情况。

  不仅如此,死刑辩护律师还要面对来自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压力,稍有不慎,还可能给自己惹麻烦。这也是律师不愿代理死刑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文章来源:大河网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

  “智飞微信通”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智飞微信通,专注律师微网站建设与营销。选择智飞,全国20000多位合作律师律所共同见证。为律师服务,我们不仅仅专业,而且更专注!全国战略合作热线:400-6789-075 客服QQ:898470034

求带走

分享知识,传递法治精神!

喜欢就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