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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辉】《尚书》今古文真伪新证——战国楚简《缁衣》所引古本《尚书》的资料价值

 御风之行 2015-01-11

在先秦,统一天下是儒家和法家都追求的目标,然而儒家“以德服人”的理念和法家“以力服人”的理念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和斗争,儒家所据以立论的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圣人典范,这些圣人典范的事迹集中记载于《诗》、《书》等儒家经典中,这些经典被先秦儒家反复称引,其目的无非是宣传儒家的“德治”理想。秦国采用法家的政策统一中国后,儒家学者试图将秦王朝引向“德治”的轨道,屡屡称书引《诗》、《书》,讲先王之道,结果招致秦王朝的法家势力的极大反感,遂发生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议,颁布焚书令:“非博士官所藏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1]当时在儒家六经中,《周易》作为卜筮之书不在焚禁之列,其他经典如《诗经》、《春秋》虽亦同遭焚禁的厄运,或因学人记诵,或因博士所藏,还是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而《尚书》相比其他儒家经典而言,却成了最为残缺的经典,也正因为如此,这部书在篇目、真伪、传承等方面成为两千年儒家经学史中歧见最多的一部书。    

清儒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标志尚书学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但仍有些问题迄无定论,有些见解和结论也有待进一步检证。龚自珍说:“《尚书》千载如乱丝。”[2]皮锡瑞说:“《尚书》有今、古文之分,人皆知之,而未有一人能分别不误者。”[3]《尚书》今、古文之分之所以千载难明,一个根本的原因是缺乏真《古文尚书》的直接资料,学者仅凭一些间接的资料作出某种推论,因而不免言人人殊,莫衷一是。近年《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相继出版,其中引用的《尚书》文句,可以视为古本《尚书》的内容,虽然数量还不多,但已能帮助我们对于尚书学的研究有所推进。

  今文《尚书》的来历、篇数与流传过程

(一)《尚书》书名

关于《尚书》书名,历史上曾有过多种解释,而纬书《尚书璇玑钤》说:“《尚书》篇题号,尚者,上也。上天垂文象,布节度。书也,如天行也。”这显然是神化《尚书》,受此影响,郑玄也说:“尚者,上也。尊而重之,盖言若天书然,故曰《尚书》。”[4]

实际上,先秦文献皆称《书》,不称《尚书》[5],至汉儒始称《尚书》。刘歆说 :“《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名之。”关于“尚”字,《春秋说题辞》说:“尚者,上也,上世帝王之遗书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说:“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孔颖达说:“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此数家之言,为《尚书》书名之正解。

(二)汉代尚书学缘起

关于汉代尚书学的缘起,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前?年)《史记》记叙的最早且最具权威性。《史记·儒林列传》: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

   在秦王朝的高压统治之下,曾经做过秦博士的济南伏生成为尚书学存亡继绝的关键人物。伏生名叫伏胜,汉代习惯称儒者为“生”,“生”也就是“先生”的意思,是对有学问的人的一种尊称。[6]当秦朝禁书的时候,伏生将《尚书》藏于屋壁之中。秦末发生战乱,伏生被迫流亡。等到战乱结束,新兴的汉王朝建立,伏生返家后发现先前藏于屋壁中的书,已经亡失数十篇,只剩下二十九篇。汉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时,欲征召能治《尚书》的儒者,其时唯有伏生能治《尚书》,而年九十余岁,不良于行,朝廷只好派掌故晁错(即朝错,公元前200~前154年)往受伏生《尚书》,晁错以所录《尚书》二十九篇入奏朝廷。这二十九篇原本是先秦古书,因在传授过程中以秦汉通行的隶书写定,被学者称为今文《尚书》,以别于后来发现的用先秦六国文字书写的《古文尚书》。

《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注引卫宏《古文尚书序》云:

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也,使其女传言教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

卫宏是东汉初人,其时代上距汉文帝时代近二百年,如何此事知之独详?其时古文学家杜林得漆书《古文尚书》传卫宏,《古文尚书》方兴未艾,卫宏《古文尚书序》即作于此时,其语似有意贬低晁错所录之今文《尚书》,因而引起今文经学家的不满。皮锡瑞《经学通论》反驳说:“《史》、《汉》无伏生使女传言之事,古人书皆口授,即伏生老不能口授,使女传言,亦有藏书可凭,何至以意属读,其时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晁大夫何至不知者十之二三。宏荣《古》虐《今》,意以伏生所传,全不可信,伪孔以为失其本经,口以传授,正用卫宏之说,而更加诬,不知《史》、《汉》明言得二十九篇,则失本经之说不可信。”当时伏生如何教晁错,已无从考证,但这里确有一个“古文”今读的问题。以今日所见战国楚竹书看,其字体与隶书有极大差异,且多奇异字、假借字,若无经师说经,则古文睹面不识,其不知者当不只十之二三。晁错身为掌故,且为人峭刻求真,有伏生及山东诸大儒为师,明师高徒,所录之《尚书》应为“今读”的最好本子,可以断言。

《尚书》是关于尧、舜以至秦穆公大约两千年期间的重要历史资料,如果没有伏胜传承《尚书》,中国的上古史中就会留下一大块空白。鉴于伏胜对传承中国文化的巨大功绩,后来曾有人提议,应该用黄金为他铸造遗像。[7]

(三)今文《尚书》的篇数及流传过程

关于今文《尚书》的文献可靠性方面,历史上很少有人提出质疑,但关于今文《尚书》的篇数及其流传的过程,却有不同的传闻。先是西汉末期的刘向(公元前77~前6年)《别录》称:“武帝(公元前140~前78年)末,民有得《太誓》书于壁内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继有东汉初期的王充(公元2797年)《论衡·正说》曰:

《尚书》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议,燔烧五经,济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孝景皇帝时,始存《尚书》,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伏生老死。书残不竟。晁错传于倪宽。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

关于尚书学问题,原始的资料本不很多,有些资料来自道听途说,传闻失实,而笔之于书,遂启后世纷纭之论。以王充这段话来说,所可质疑之处甚多,如他说伏生抱《尚书》百篇藏于山中就不合情理;还有景帝(而不是文帝!)遣晁错往受《尚书》;晁错(而不是欧阳生!)传授《尚书》于倪宽等等,其事皆与《史记》、《汉书》所记不合。我们认为,讨论《尚书》这类问题,当以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等正史为准星,司马迁、班固皆为良史,见闻广博,且能去伪存真,所用资料较为信实可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司马迁所处之时代,上距汉文帝年间不过几十年的光景。而王充则在司马迁一百多年之后,且身在民间,所得不免传闻失实。不过,王充所言河内女子献《尚书》一篇之事,当时诸大儒皆无异辞,如马融《尚书传·序》说:“《太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浅露。”赵岐注《孟子》云:“今之《太誓》,后得以充学。”王肃《尚书王氏注·序》云:“《太誓》近得,非其本经。”《泰誓》既然后得,那么,它与伏生所传今文《尚书》的分合关系如何,于是而有伏生所传今文《尚书》究竟是二十九篇,还是二十八篇的持续讨论。对此,学者的见解大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

1、伏生所传原为二十八篇,合后得《泰誓》为二十九篇

1)王充所论已如上述。

2)《隋书》:“伏生口传二十八篇,又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

3)宋熊禾、清翁方纲、王引之等人持此说。

2、伏生所传原为二十九篇,其一篇为《书序》

    1)朱彝尊《经义考》说:“《史记》、《汉书》俱称伏生以二十九篇教于齐、鲁之间,司马氏、班氏,古之良史,不应以非生所授之《泰誓》杂之其中也。……窃疑生所教二十九篇,其一篇乃百篇之序。”又说:“陆德明云:汉宣帝本始中,河内女子得《太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汉世行之。则今文《太誓》原置二十九篇之外矣。”

2)陈寿祺《左海经辨》略同此论。

3、伏生所传原为二十九篇,其一篇《康王之诰》由《顾命》篇中分出

1)龚自珍《大誓答问》以为,伏生所传原为二十九篇,其一篇《康王之诰》本不合

于《顾命》。

2)皮锡瑞从此说,以为《史记·周本纪》云:“作《顾命》,作《康诰》(即《康王之

诰》)”,则史公所传伏生之书,明分二篇。其后欧阳、夏侯乃合为一,搀入后得《大誓》,而仍为二十九篇。

    我们以为,同一位太史公,既然在《史记·周本纪》中将《顾命》与《康王之诰》作为两篇,那他所言伏生《尚书》二十九篇中就不应该包括后得的《太誓》了。当初《史记》、《汉书》言伏生所传《尚书》二十九篇,并未言具体篇名,由于记叙过于简略,使得两千年来学者纠纷不已。然而无论说二十九篇也好,二十八篇也好,实际上,伏生所传的《尚书》内容在后世流传中并未减少,只是篇章分合略有不同而已。而后得之《太誓》,东汉马融等大儒已辨其伪,后又亡佚,这似乎表明《太誓》一直未并入伏生所传篇章之中,否则何以单单此篇亡佚了呢?伪《太誓》倏然而出,倏然而亡,学者把它当作小插曲忽略可也。无须更作二十九篇、二十八篇的哓哓之争。

(四)今文《尚书》的篇目:

依龚自珍等人见解,将伏生所传《尚书》二十九篇,即后世所说的“今文《尚书》”的篇目列之于下:  

    《虞夏书》四篇:《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

《商书》五篇: 《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     

 《周书》二十篇:《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                 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                 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费誓》、《吕刑》、                《文侯之命》、《秦誓》。

    (五)今文《尚书》的传承与分派

伏生尚书学的两个传人是张生和欧阳生(字和伯)。欧阳生授倪宽,倪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欧阳生曾孙欧阳高,其尚书学在汉武帝时被立于学官,此即今文《尚书》的欧阳氏学。伏生的另一门人张生传夏侯都尉,其学在夏侯氏家族内传授,传至夏侯胜而名家,此即今文《尚书》的大夏侯氏学。夏侯胜授其侄夏侯建,夏侯建又受学于欧阳派的欧阳高,其学风与大夏侯氏学有了明显的不同,因而自开学派,此即今文《尚书》的小夏侯氏学。大、小夏侯氏学在汉宣帝时也被立于学官。伏生所传今文《尚书》长期成为尚书学的大宗,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其后学的三个流派皆被立于学官。

  《古文尚书》的来历和流传

    (一)孔壁《古文尚书》与“中古文”    

《古文尚书》出现过多次,其中孰真孰伪,后世说法不一。所谓“古文”,实际是秦统一全国实行“书同文”制度之前的六国文字。直到现在,还有不少战国时期的竹书出土,可见先秦典籍在汉代被发现是很正常的现象。

《史记·儒林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

《汉书·楚元王传》载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藏)于秘府,伏而未发。”

《汉书·艺文志》:“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

以上是关于孔壁《古文尚书》的三种记载,司马迁《史记》明言:“孔氏有《古文尚书》,……《尚书》滋多于是矣。”是明言孔壁《古文尚书》发现之前,无论朝廷和民间,并没有其他的文本(包括中秘本)。司马迁未记孔安国献书之事及遭巫蛊之难,或许因为这是发生在司马迁时代的敏感的政治问题,司马迁不便深说。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指出献书之事发生在天汉(公元前100~前97年)后之时(当时司马迁约五十岁上下);同时他又指出,《逸礼》、《书》及左氏《春秋》三部书,“臧(藏)于秘府,伏而未发”。而班固《汉书·艺文志》在谈及孔安国献书,“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之后,笔锋一转即谈“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中古文”的字面意思是禁中秘府所藏之古文旧书,此处所言“中古文” 实际专指孔安国所献《古文尚书》,之所以不再称孔壁《古文尚书》,而称“中古文”者,是因为此书一经献上,便成为皇家中秘之物,不宜沿其旧称,此点关乎国家体统,史家深明于此。因此刘向用以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的“中古文”,其来源即是孔壁《古文尚书》,当无疑义。

然而龚自珍作《说中古文》,怀疑西汉时中秘藏有《古文尚书》,其文说:

成帝命刘向领校中五经秘书,但中古文之说,余所不信。秦烧天下儒书,汉因秦宫室,不应宫中独藏《尚书》,一也;萧何收秦图籍,乃地图之属,不闻收《易》与《书》,二也;假使中秘有《尚书》,何必遣晁错往伏生所受二十九篇,三也;假使中秘有《尚书》,不应安国献孔壁书,始知增多十六篇,四也;假使中秘有《尚书》,以武、宣之为君,诸大儒之为臣,百余年间,无言之者,不应刘向始知校《召诰》、《酒诰》,始知与博士本异文七百,五也;此中秘书既是古文,外廷所献古文,遭巫蛊不立,古文亦不亡,假使有之,则是烧书者,更始之火、赤眉之火,而非秦火矣,六也;中秘既是古文,外廷自博士以汔民间,应奉为定本,斠若画一,不应听其古文家、今文家,纷纷异家法,七也;中秘有书,应是孔门百篇全经,不但《舜典》、《九共》之文,终西汉世具在,而且孔安国之所无者,亦在其中,孔壁之文,又何足贵?今试考其情事,然邪不邪,八也;秦火后千古儒者,独刘向、歆父子见全经,而平生不曾于廿九篇外,引用一句,表章一事,九也;亦不传授一人,斯谓空前,斯谓绝后,此古文者,迹过如扫矣,异哉异哉至于此,十也;假使中秘书并无百篇,则向作《七略》,当载明是何等篇,其不存者亡于何时,其存者又何所受也,而皆无原委,千古但闻有中古文之名,十一也;中秘既有五经,独《易》、《书》著,其三经何以蔑闻,十二也。[8]

针对龚氏之说,皮锡瑞指出:“《汉·志》所云中古文,似即孔壁古文之藏中秘者,非必别有一书,而此中秘书不复见于东汉以后,则亦如龚氏所云毁于更始、赤眉之火矣。”[9]

 我们以为,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是当时人论当时事,汉哀帝时,刘歆“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 [10]。当时儒者利禄观念高于学术观念,五经博士皆属今文经学,若将古文经学列于学官,无异于分自己杯中之羹,所以五经博士宁愿“因陋就寡”,“抱残守缺”,而不愿因此失掉既得利益。正是因为五经博士们“深闭固距”,“不肯置对”,刘歆才愤然写出《移让太常博士书》的名篇,这实际是致五经博士的一封公开的声讨信。在此信中刘歆言及孔安国所献《古文尚书》,较今文增多“十六篇”,“臧(藏)于秘府,伏而未发”,并说汉成帝、哀帝曾“亲论”、“考视”其事,“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中秘藏有《古文尚书》,是随时可以“考视”检证的,刘歆再“狡诈”也不会拿一部“无何有”之书欺君罔上的。龚自珍指责刘向、刘歆“平生不曾于廿九篇外,引用一句,表章一事”,“亦不传授一人”,试想皇帝亲命刘向、刘歆领校中五经秘书,当时古文经学皆未立学官,功令所关,刘向、刘歆怎么可以假公职而传私学呢?龚氏此论,虽辩言滔滔,然不能中其肯綮,究其原因,在于龚氏今文经学的门户意气较重,未能平心论史。

我们还以为,孔安国所献孔壁《古文尚书》而“臧(藏)于秘府”者,就是真《古文尚书》,此书仍在东汉流传,并未毁于更始、赤眉之火,例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称其所附古文的根据之一即是“《书》孔氏”,并在《说文解字》中引用《古文尚书》百余条,有的内容已超出伏生所传今文《尚书》,详见后文。

    根据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题下所引马融、郑玄《书序》注,《古文尚书》所增多十六篇篇目如下:

《虞夏书》七篇:《舜典》、《汩作》、《九共》、《大禹谟》、《弃稷》(《益稷》)、《五子之歌》、《胤征》;

《商书》六篇:《汤诰》、《咸有壹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

《周书》三篇:《武成》、《旅獒》、《冏命》。

    学者言逸书十六篇篇目,无不引录此言,然而一些学者怀疑马融、郑玄未曾见到真《古文尚书》,而只见到《书序》。当时《书序》有百篇,马、郑若未见真《古文尚书》,如何能从中厘定出十六篇篇目呢?

   (二)关于孔壁《古文尚书》的传授谱系

孔壁《古文尚书》的传承谱系,是值得仔细研究的一个问题。《汉书·儒林传》说,孔安国传《古文尚书》于都尉朝,此后形成了一个几代传授的谱系,至王莽时代,其五传弟子王璜(字平中)、涂恽(字子真)博取了较高的政治地位。这似乎表明,当时除了刘向、刘歆等人曾见到中秘之《古文尚书》外,民间还有传习《古文尚书》者,并待机争取学官的地位。根据《汉书·儒林传》,孔安国《古文尚书》传授谱系是这样的:

孔安国――都尉朝--庸谭--胡常(字少子)--徐敖--王璜(字平中)、涂恽(子真)--桑钦(字君长)

我们再来看《后汉书·贾逵传》,其中有这样的信息:

“贾逵,字景伯,扶风平陵人也。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逵悉传父业,……与班固并校秘书,应对左右。”由此我们可以续写孔安国《古文尚书》的传授谱系如下:

刘歆、涂恽--贾徽――贾逵

贾逵是孔壁《古文尚书》的重要传人之一,同时他又曾为同郡杜林所得漆书《古文尚书》作训,此漆书《古文尚书》与孔壁《古文尚书》未知是一是二,但贾逵既肯为之作训,则其书为真《古文尚书》当无疑问。而许慎曾受业于贾逵。由此我们可以认定许慎《说文解字》所引“《书》孔氏”是孔壁《古文尚书》一脉相传的。  

   (三)东汉初杜林所得漆书《古文尚书》

东汉初杜林(公元前?~公元47年),号为通儒,尤精文字之学,名望重于世,光武帝时,官至大司空,《后汉书·杜林传》:“杜林,字伯山,扶风茂陵人……林前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艰困,握持不离身。”杜林较刘歆稍晚,正好经历了两汉之际的王莽、赤眉之乱,杜林于流离兵乱中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如获至宝。后杜林传《古文尚书》于卫宏与徐巡,并说“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卫宏有《尚书训旨》,已佚。

又,《后汉书·儒林传》说:

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

据此而言,贾逵、马融、郑玄等传承了杜林的《古文尚书》。贾逵(公元30101年)曾作《尚书古文同异》三卷,已佚;马融(公元79166年)曾作《尚书注》十卷,已佚,王谟、马国翰有辑本;郑玄(公元127200年)曾作《尚书注》九卷,已佚,孔广森辑十卷,袁钧辑九卷。

朱彝尊《经义考》说:“漆书《古文》虽不详其篇数,而马、郑所注实依是书,陆氏《释文》采马氏注甚多,然惟《今文》及《小序》有注,而孔氏增多二十五篇,无一语及焉。……然则漆书亦止有《今文》二十八篇而已。孔氏增多之书无之也。”

翁方纲《经义考补正》引王聘珍案:“杜林所得《古文尚书》,即《艺文志》所云‘中古文’,刘向当日以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者也。杜林之本即马、郑传注之本,亦止伏生所传二十八篇,而未有孔传增多之书。……漆书《古文尚书》原是西汉中秘之本,经新莽之乱,散落民间,而杜林得之也。”又案:“汉中秘本多是漆书,后汉有行赂求改兰台漆书以合其私文者。”

    皮锡瑞《经学通论》:“孔壁古文罕传于世,至东汉卫、贾、马、郑,古文之学渐盛,其原出于杜林,与孔壁古文是一是二,未有明据。”[11]同书又说:“马郑注古文十六篇,世以为孔壁真古文,而马融云:逸十六篇,绝无师说。既无师说,真伪难明。”[12]

    我们也倾向认为,杜林所得漆书《古文尚书》,或许就是西汉中秘所藏《古文尚书》经新莽之乱而散落民间者,但《后汉书·杜林传》说杜林所得漆书《古文尚书》只有一卷,以通常情况而言,一卷书的篇数不会很多,而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马融《尚书注》的内容很多,如果马融《尚书注》是以杜林漆书《古文尚书》为底本的话,那杜林的漆书《古文尚书》可能不只一卷。或者马融、郑玄等人的《尚书注》的底本另有来历。

其次,关于《逸书》十六篇亡佚的时间问题,皮锡瑞提出:“《汉·志》所云‘中古文’,似即孔壁古文之藏中秘者,非必别有一书,而此中秘书不复见于东汉以后,则亦如龚氏所云毁于更始、赤眉之火矣。”[13]即认为孔壁《古文尚书》亡佚于两汉之际。朱彝尊也说:“终汉之世,下及魏晋,莫有见之者。故赵岐注《孟子》、高诱注《吕览》、杜预释《春秋》,凡孔氏增多篇内文,皆曰‘逸书’。”然而这种论证也许不能成立,因为“逸书”二字,既可以理解为已逸之《书》,也可以理解为伏生所传二十九篇之外的《古文尚书》,《逸书》十六篇久佚,复出于民间,不为博士所习,孔颖达《尚书正义》“《尧典》”题下引马融《书序》说:“逸十六篇,绝无师说。”汉儒重师承,无师说则不敢强为之解,因此马融、郑玄等人的传注只解伏生所传之二十九篇,其外的十六篇皆无传注,所以谓之《逸书》。这里所谓《逸书》者,非逸其文,而是其说逸而无考。此即如阎若璩所说:“郑注《书》有亡、有逸,亡则人间所无,逸则人间虽有,而非博士家所读。”[14]许慎《说文解字》明言引据“《书》孔氏”(见后文),则马融、郑玄亦当见此书。虽然战乱兵火是《逸书》十六篇再次亡佚的重要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绝无师说”和不立学官,这样它便成为如杜林所说“不合时务”的“无用”之学,而难以为继。以我们的意见,《逸书》十六篇东汉尚存,其亡佚或在东汉之后。

再者,过去我们一直不能确定郑玄等人所传习的《古文尚书》,是否先秦的真古文《书》,现在由于《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相继出版,从文中引《书》文句来看,我们可以判定郑玄等人所传习的确是真《古文尚书》(关于此点,我们留待后面证明),而郑玄曾为杜林漆书《古文尚书》作注,这也从间接证明杜林漆书《古文尚书》是真《古文尚书》。

    (四)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所引“《书》孔氏”

许慎,字叔重,东汉时期人,曾从贾逵受古文学,博通儒家经典,时人赞为“五经无双许叔重”,许慎著有《五经异义》,已佚;另撰有《说文解字》,今存,此书是研究古文字学最重要的资料之一。

    《说文解字》创稿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历经二十二年,即至汉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始完成。许慎《说文解字序》谓:“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又谓其《说文解字》收录古文的根据是“《易》称孟氏,《书》孔氏……”等等。朱彝尊《经义考》对此提出疑义说:“夫贾、卫、马、郑诸大儒均未之见,许氏何由独得之?”他列举《说文》所引《古文尚书》古异字某作某者,皆在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中,“使许氏果得见孔氏古文,则于增多篇内亦必及之矣”。朱彝尊认为东汉儒者似皆未见孔安国所献《古文尚书》,皮锡瑞亦谓“此中秘书不复见于东汉以后,则亦如龚氏所云毁于更始、赤眉之火矣”。

我们对《说文解字》所引《古文尚书》逐条摘出并加以分析,以为许慎所引《古文尚书》的内容值得研究《尚书》的学者重视,其中资料虽然极为零碎,但亦有其重要的价值。

许慎将《尚书》分为《唐书》(如“愻”字条引“《唐书》曰:五品不愻。”)、《虞书》、《夏书》、《商书》、《周书》,这与伏生《尚书大传》关于唐、虞、夏、商、周的分法相合。值得注意的是,许慎所见《古文尚书》以《洪范》属于《商书》而不是属于《周书》;以《微子》和《西伯戡黎》属于《周书》而不是属于《商书》。

《说文解字》引录《古文尚书》一百七十余条,其中绝大部分散见于今文《尚书》中,分属今文《尚书》中的《尧典》(包括《舜典》)、《皋陶谟》(包括《益稷》)、《禹贡》、《甘誓》、《盘庚》、《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縢》、《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无逸》、《多方》、《立政》、《顾命》、《费誓》、《吕刑》、《文侯之命》、《秦誓》以及《古文尚书》的《说命·小序》等,因其属于古文,故文字略异。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本《尚书·舜典》“帝乃徂落”在《说文解字》“徂”条中作“《虞书》曰:勋乃徂”,这与《孟子》引古《尧典》“放勋乃徂落”相合,表明《说文解字》所引录是古本《古文尚书》。

另外,《说文解字》所引《尚书》有十余条既不见于伏生所传二十九篇(今本分为三十三篇),也不见于东晋梅赜所献伪《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之中,如《说文解字》“欙”字条引《虞书》:“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 [15];“懱”字条引《商书》“以相陵懱”;“蠢”字条引《周书》“我有?于西”;“搯”字条引《周书》“师乃搯”;“戔”字条引《周书》“戔戔巧言”;“宂”字条引《周书》“宫中之宂食”;“圛”字条引《尚书》“圛圛升云,半有半无”;“榗”字条引《书》“竹箭如榗”等等。我们推想,这十余条所引可能是今文《尚书》逸句,但也极有可能出自孔壁《古文尚书》增多的十六篇之中。而我们需要清楚的是,许慎所作《说文解字》为字书,所列古异字附于相应的正字之下,所引《古文尚书》之古异字,多数因其可与今文《尚书》对读而识之,少数可于行文中见其字义,而孔壁《古文尚书》增多的十六篇中的多数古异字,若无所可比,且无师说,不识其字,则亦难以附丽。因此我们似乎不可以说《说文解字》未引“孔氏古文增多篇内”之字,也不可轻易怀疑许慎依据“《书》孔氏”的真实性,更何况许慎所引据的“《书》孔氏”有其一脉相承的传授谱系(见前论)。

  《尚书》伪经伪说的流行

    《尚书》是中国最古之书,伏生所传《尚书》只有二十九篇,而另有数十篇亡失,由是学人皆知《尚书》是残缺不全之书,因而对于其余篇章的发现,便是学术界非常重视和期待的事情。汉晋之世,统治者奖励献书,这种政策刺激了一些人造作伪经。汉世经秦焚书浩劫,古书遗存不多,当时虽有造伪经者,因可凭借之资源甚少,造伪作品低劣,易被识破。西汉末期,谶纬之学盛行,作伪者皆知造伪经难而造谶纬易,于是舍造伪经而大造纬书,利用纬书放言论经,因而有关儒经传授的伪说颇多。汉末魏晋之世,出土之古文经已成规模,古文经学蔚然成风,学林渐多通儒。此时有欲以献书邀名希宠者,其人往往学植深厚,能遍览百家之书,汇集逸书遗言,造伪书而乱真经。后世一些学人专事辨伪,兀兀穷年,颇受其累。而伪经、伪说之影响仍难完全消除。   

    (一)西汉中期河内女子献伪《泰誓》一篇

    《泰誓》本称《大誓》,古人于大、太通用,故亦称《太誓》,泰字当是通假字,而非本字,王应麟《困学纪闻》谓:《泰誓》古文作大誓,故孔氏注云:“大会以誓众。”这里我们仍按习惯称《泰誓》。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本无《泰誓》一篇,《泰誓》后得。而关于《泰誓》奏献的时间,诸家说法有所差异。    

西汉末的刘向(公元前77~前6年)《别录》谓:“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末,民有得《太誓》书于壁内者,献之。”东汉初的王充(公元2797年)《论衡·正说》谓:“孝宣皇帝(公元前73~前49年)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谓:“汉宣帝本始(公元前73~前70年)中,河内女子得《太誓》一篇献之。”如果我们折衷“武帝末”与“宣帝初”两种说法,其间相距不过一二十年。

东汉诸大儒将此篇《泰誓》与古籍所引《泰誓》语比对,无从印证,而皆疑其为伪作,如马融指出,《左传》、《国语》、《孟子》、《荀子》、《礼记》所引《太誓》之文,今文《太誓》皆无其语[16]。此篇《泰誓》大约在魏晋年间便亡佚了。

    (二)西汉末期张霸献伪《尚书》百两篇

西汉末期谶纬盛行,有人造纬书《尚书璇玑钤》,其中说:“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去三千一百二十篇。”纬书侈言夸诞,缪悠无凭,即俗所谓“吹牛不打草稿”之类。但当时人颇信之。在这种情势下,张霸献上伪造的《尚书》百两篇,其书浅陋拙劣,伪迹昭然,当时即被识破。《汉书·儒林传》说:“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

虽然张霸所献《尚书》百两篇被黜不曾行世,但纬书所称孔子编定《尚书》百两篇之伪说,长期以来仍有相当大的影响。

    (三)东晋梅赜所献伪《古文尚书》

   《尚书》在其流传的过程中,发生过严重的伪窜变化,却长期不为学者所知。所谓伪《古文尚书》,就其实质而言,是指流传至今的《尚书》五十八篇中的二十五篇伪作。这些伪作出现在哪个时代?沿流溯源,可以寻迹于东晋元帝(公元317322年)时期的豫章内史[17]梅赜(或作梅颐)献《古文尚书》之事。

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谓:

江左中兴,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亡《舜典》一篇,购不能得,乃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篇以续之,学徒遂盛。

《隋书·经籍志》谓:

晋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书》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至东晋,豫章内史梅颐始得安国之《传》,奏之。

晋怀帝永嘉年间,石勒攻陷洛阳,怀帝被虏,晋秘府藏书尽罹于兵燹,《隋书·经籍志》说,当此之时,“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按此说法,孔壁《古文尚书》岂有独存之理。而梅赜献所谓“孔传《古文尚书》”之时代正好与此时代相衔接。这也正是梅赜所献伪《古文尚书》得以行世的一个历史契机。但此书未必是梅赜本人所伪造。在梅赜之前,尚有一串传承者的名单。

孔颖达《尚书正义》“《虞书》”题下引《晋书》云:

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皇甫)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

按:此条引文不见于今二十四史中的《晋书》,唐刘知几《史通》称唐修《晋书》以前,有前后晋史十八家。[18]今众书皆亡,孔颖达所引《晋书》语究竟出自哪一家,今已无从考见。后世学者或怀疑伪《古文尚书》出自皇甫谧,或怀疑出自王肃门人,等等,然并无确据。

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其中有三十三篇与伏生所传《尚书》的内容相合,实际是从伏生所传二十九篇中的《尧典》分出《舜典》一篇;从《皋陶谟》分出《益稷》一篇;又将《盘庚》分为上、中、下三篇。这一部分(除去《舜典》后增篇首二十八字外)就是今文《尚书》的内容,只是个别文字参酌马融的《尚书注》和郑玄的《尚书注》而有所改易而已。

另外加入的就是伪作二十五篇,其篇目是:

一、《大禹谟》;二、《五子之歌》;三、《胤征》;四、《仲虺之诰》;五、《汤诰》;六、《伊训》;七、《太甲上》;八、《太甲中》;九、《太甲下》;十、《咸有一德》;十一、《说命上》;十二、《说命中》;十三、《说命下》;十四、《泰誓上》;十五、《泰誓中》;十六、《泰誓下》;十七、《武成》;十八、《旅獒》;十九、《微子之命》;二十、《蔡仲之命》;二十一、《周官》;二十二、《君陈》;二十三、《毕命》;二十四、《君牙》;二十五、《冏  命》。

伪《古文尚书》作伪有其巧妙之处,其五十八篇的篇数与马融《尚书注》和郑玄《尚书注》的篇数相合;其托名孔安国的《传》和《序》,与历史上孔安国献书之事相合;其相关文句又能与古籍中所引《尚书》语相吻合;还有在二十五篇伪作中有很多格言警语,深化了儒家义理,此正如吴澄所说:“梅赜二十五篇之书出,则凡传记所引《书》语,注家指为逸书者,收拾无遗,既有证验,而其言率依于理,比张霸伪书辽绝矣。”[19]正是由于有这些特点。所以许多儒者相信这就是孔壁《古文尚书》,并习惯上称之为“孔《传》”。南北朝至隋代,“孔《传》”与“郑《注》”(郑玄《尚书注》)并行,而郑《注》逐渐衰微。唐初,先有陆德明加以表彰,继有孔颖达等人据此本作《尚书正义》,颁行天下。

到了宋代,学者开始怀疑增多的二十五篇为伪作,首先发难的是吴棫,他说:“增多之《书》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诘屈聱牙。”[20]朱熹也说:“《尚书》孔安国书传,此恐是魏晋间人所作,托安国为名。”[21]又说:“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不记得?”(同上)

明郑瑗著《井观琐言》说:“古文《书》虽有格言而大可疑,观商、周遗器,其铭识皆类今文《书》,无一如古文之易晓者。”[22]

明代梅鷟始著专书《尚书考异》排击伪《古文尚书》,清代阎若璩更著《尚书古文疏证》,抉发伪《古文尚书》造伪之迹,不遗余力。其书不仅动摇了今本《尚书》中“增多二十五篇”的经典地位,也撼动了朱熹理学道统论的基石。虽然其书草创,未为完备,但梅赜奏献所谓“孔传《古文尚书》”被视为伪《古文尚书》,则已几成学界共识了。

   (四)南朝齐明帝时姚方兴献伪《舜典孔传》一篇。

东晋初梅赜献伪孔传《古文尚书》时,称亡失《舜典》一篇。当时鉴于王肃注近似伪孔传,乃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出为《舜典》一篇以充之。这篇《舜典》因为原是《尧典》的一部分,就其经文内容而言,属于今文《尚书》,但其分割形式及其传注则属于伪作,而且这种分割还带来一个问题,即《舜典》以“慎徽五典”开篇,显得没头没脑。于是就又有造假者出来了。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说:“齐明帝建武(公元494497年)中,吴兴姚方兴采马、王之注,造孔传《舜典》一篇,云:于大桁头买得之。”作伪者不知所谓“孔传《古文尚书》”已是伪作,又作伪加以补缀,可说伪中之伪。这篇伪作在开头加上“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孔颖达《尚书正义》也述其事说:“东晋之初,豫章内史梅赜上孔氏传,犹缺‘乃命以位’已上二十八字。至齐萧鸾建武四年,吴兴姚方兴于大桁头得孔氏传古文《舜典》,亦类太康中书,乃表上之,事未施行,方兴以罪致戮。至隋开皇初,购求遗典始得之。”不过,对于造伪事主,史家又有不同的见解,如明郑晓认为,这二十八字并不是姚方兴的伪作,而是隋代人托名姚方兴作伪的,他并对此二十八字一一抉发其作伪之迹。郑晓手批元吴澄《尚书纂言》说:

《舜典》“曰若稽古,帝舜”二十八字,盖隋开皇时人伪为之,假设姚方兴以伸其岁月尔。“曰若”句袭诸篇首,“重华”句袭诸《史记》,“濬哲”掠《诗·长发》,“文明”掠《乾·文言》,“温恭”掠《颂·那》,“允塞”掠《雅·常武》,“玄德”掠《淮南子鸿烈》,“乃试以位”掠《史·伯夷传》,正见其搜窃之踪。

    关于此二十八字,陆德明已指出其为伪造,但孔颖达《尚书正义》还是以此二十八字置于《舜典》篇首。

  楚简《缁衣》与真、伪《古文尚书》

自唐以后,学者争辨《古文尚书》的真伪,焦点集中在两点上,其一是马融、郑玄等大儒曾为之作注的《古文尚书》;其二是东晋梅赜所献所谓“孔传《古文尚书》”,孔颖达等人曾据此作《五经正义》。这两种来源的《古文尚书》,孰真孰伪,历史上曾有几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以唐陆德明、孔颖达、清毛奇龄等为代表,以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为真,以马融、郑玄所注《古文尚书》为伪;第二种意见,以宋吴棫、朱熹、元吴澄、明梅鷟、清阎若璩、惠栋等人为代表则以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为伪,其中阎若璩、惠栋又提出马融、郑玄所注本于杜林的漆书《古文尚书》,就是孔子屋壁中的真《古文尚书》献于朝廷,藏于中秘,而后又流散民间;第三种意见,以清儒刘逢禄、宋翔凤、魏源等人为代表,他们认为,无论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还是马融、郑玄所注本于杜林的漆书《古文尚书》都是伪书。  

   (一)重新检证真、伪《古文尚书》的考察方法

    自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问世后,学术界已基本认定,东晋梅赜所献托名孔安国作传的《古文尚书》五十八篇,除了有三十三篇内容与西汉伏胜所传今文《尚书》的内容基本相同外,另有二十五篇是后人抄集文献中有关逸《书》篇章的零星资料伪造的。另外,马融、郑玄等大儒曾为之作注的《古文尚书》是否真《古文尚书》?或者说,汉以后是否出现过真《古文尚书》?

    《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已先后出版,这是先秦时期两部不同文本的《缁衣》,与今通行本的《礼记·缁衣》在关键字上又都有若干重要的差别。《缁衣》一文中多次引用《尚书》的文句,所引篇目既有今文《尚书》,也有《古文尚书》,其中引《尹诰》一次;《君牙》一次;《吕刑》三次;《君陈》二次;《祭公之顾命》一次;《康诰》一次;《君奭》一次,总共十次。这些篇名及其中的内容无疑都是《尚书》原典的内容。但三个文本《缁衣》引《尚书》的文字却又不尽相同。

假如伪《古文尚书》果真是抄集相关逸《书》资料而作的,那么,作伪者当时所能见到的只能是汉儒戴圣整理的流传至今的通行本《礼记·缁衣》,而见不到《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这样一来,伪《古文尚书》在涉及《缁衣》所引《尚书》文句时,一定会与今通行本的《礼记·缁衣》相同,而不同于《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如果验证的结果恰好相反,那我们或许要重新审定今传所谓《古文尚书》是否抄集逸《书》的伪作。另一方面,无论《郭店楚墓竹简·缁衣》,还是《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从字体而言,都属于汉儒所谓的“古文”,两部《缁衣》中所引的《尚书》的内容也就是真《古文尚书》的内容,汉代儒者曾引用过所谓《古文尚书》的内容,但因真《古文尚书》今已不存而无从印证,假如他们引用过《古文尚书》的内容,能从这两部先秦竹书本的《缁衣》中得到印证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确证汉儒所谓的《古文尚书》即真《古文尚书》并非虚谈。

   (二)伪《古文尚书》确有作伪之嫌

例一: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尹    》云:惟尹躬及康(汤),咸有一德。”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尹    》云: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

4.今通行本《尚书·咸有一德》:“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

    分析:以《缁衣》引《书》之例,《尚书》原典中有《尹   》一篇,应是伊尹告太甲之言。“  ”字当释读为“诰”,但传世本《礼记·缁衣》误读为“吉”,这样就好像是一位姓尹名吉的人所讲的话。大约汉人发现的真《古文尚书》中有《尹诰》一篇,当时可能无篇题,汉人见其中有“咸有一德”之语,遂用以名篇。后此篇失传,后世作伪《古文尚书》者便从传世《缁衣》中抄入“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之语,敷衍成篇,这就是伪《古文尚书》的《咸有一德》篇。殊不知《尚书》原典中“咸有一德”一句出自《尹诰》中。汉儒已误,作伪《古文尚书》者误信其说而造假,正好露出造假的破绽。

    例二: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君牙》云:‘日暑雨,小民惟曰命,晋冬耆寒,小民亦惟曰令。’”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君牙》曰:‘日暑雨,小民惟日怨,晋冬旨(耆)沧,小民亦惟日怨。’”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日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日怨。’”

4.今通行本《尚书·君牙》:“夏暑雨,小民惟日[23]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日怨咨。”

分析: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到《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再到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再到今通行本《尚书·君牙》,从字句和文意看,似有一种由质朴艰涩向修明顺畅演进的关系。首先由“日暑雨”到“夏日暑雨”,再到“夏暑雨”,从修辞的准确性和对应性而言都有较好的改进。其次。从“小民惟曰命”到 “小民惟日怨”,已发生了由“信天命”到“怨天命”的深刻的思想转变,天不可怨,而民尚怨之,因而要做到治民而无怨,那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今通行本《尚书·君牙》显然是抄撮了今通行本《礼记·缁衣》有关《尚书》逸篇《君牙》的内容,读“资”为“咨”,并以“怨咨”连读,更在“小民亦惟日怨”后又加补一“咨”字,以使前后文句相对应。将以上不同文本的同一资料相对比,我们有理由相信伪《古文尚书》是相对较晚的文献。

例三: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贵圣。’”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4.今通行本《尚书·君陈》:“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分析:《君陈》此语大概的意思是说,平常人未见到圣道,会认为不能得见圣道,即使有一天见到圣道,也不能按照圣道办事。《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中“我弗贵圣”的“贵”字,应该说用得不很准确,人们非不以圣道为可贵,只是因为圣道高远,难以遵循,因此《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即改为“我弗迪圣”,“迪”通“由”,即是遵循之义。至《礼记·缁衣》则隐掉了第一人称“我”,作纯客观地陈述,并且从修辞上说,“既见圣”与“未见圣”相呼应,文气连贯顺畅。而至伪《古文尚书·君陈》基本抄撮了《礼记·缁衣》的句子,只是又在前面加上“凡人”二字,而上升到一般性规律的陈述。从此例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伪《古文尚书·君陈》的晚出痕迹。

例四: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祭公之顾命》云: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   庄后,毋以嬖士  大夫、卿士。”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祭公之顾命》云: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塞庄后,毋以嬖士塞大夫、卿士。”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

   4.今通行本《尚书》:无。

   分析:《祭公》篇或称《祭公之顾命》篇,不见于传世本《尚书》,而见于《逸周书》。《尚书》本可分《虞夏书》、《商书》、《周书》三部分。按《缁衣》引《书》之例,推测《祭公之顾命》应属《尚书》中的《周书》部分。祭公,字谋父,为周公之孙,周穆王时以老臣当国,此篇是祭公将死时告诫穆王之辞,是一篇重要的政治文献,原是列于《尚书》诸篇之中的。那为什么历代学者有这样大的失误,不把《祭公之顾命》作为《尚书》的内容呢?这是因为传世本的《礼记·缁衣》篇误将“祭公之顾命”的“祭”隶定为“葉”,变成了“葉公之顾命”,自郑玄至孔颖达皆因错就错,以“葉”为本字,误注为葉公子高。葉公子高是春秋末期人,这样不仅时代相差太远,人物的份量也远远不够了。因此也就不会有人去想这可能是《尚书》原典的内容。正因为前人不曾提出《祭公》或《祭公之顾命》篇是《尚书》原典内容,因而此篇也就在伪《古文尚书》造伪者抄集的范围之外了。

   (三)汉代确曾有真《古文尚书》面世

    今文《尚书》是指由秦博士伏生于汉文帝时所传的《尚书》二十九篇,因用当时通行的隶书传写,后世称为今文《尚书》,就其内容而言,实为先秦的古本。而西汉时期发现的用战国文字书写的孔壁《古文尚书》,除去与今文《尚书》相同的篇章外,尚多出十六篇。这部书由孔安国家献给朝廷,藏于中秘,汉以后文献所说的“中秘书”实即此本。孔安国亦曾私传其学于都尉朝,其后接续有人,至东汉许慎承其学,其《说文解字》明言引据“《书》孔氏”;东汉初古文字学家杜林从民间得到的漆书《古文尚书》,此书与孔壁《古文尚书》未知是一是二,史称贾逵、马融、郑玄皆曾为漆书《古文尚书》作传注。以下例一所引《君奭》及例二、例三所引《吕刑》(又称《甫刑》)属今文《尚书》,后亦出现古文本,当两种文本出现文字差异时,就不免要定取舍,古文经学家通常取古文本以改今文本。有意味的是,当我们比较《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郭店楚墓竹简·缁衣》、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和今通行本《尚书》有关今文《尚书》的文字异同时,我们会发现今文《尚书》部分的文字往往与楚简本相合,而与《礼记·缁衣》本不合,这可以证明今文《尚书》的可靠性,也可以证明汉代确曾有真《古文尚书》面世。

例一: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君奭》云:‘(前缺)……集大命于氏(氒,通厥)身。’”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君奭》云:‘昔在上帝,割绅觀文王德,其集大命于氒(厥)身。’”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君奭》云:‘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4.今通行本《尚书·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勸寜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分析:《礼记·缁衣》郑玄注说: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为“割申勸寜王之德”,今博士读为“厥乱勸寜王之德”,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在郑玄的时代,《君奭》此语已经有三个文本,一是《礼记·缁衣》所引《君奭》作“周田觀”;二是立为博士的欧阳、大小夏侯三家今文《尚书》的《君奭》篇作“厥乱勸”;而郑玄等大儒所见《古文尚书·君奭》作“割申勸”,郑玄认为《古文尚书》比较接近原典。在此例中,我们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尚书·君奭》篇虽属今文《尚书》,在此处却取古文说,而作“割申勸寜王之德” [24],与郑玄所言一字不差。此本不知定于何时,或许伪《古文尚书》作者不仅新造了二十五篇伪作,并对今文《尚书》中凡与古文说不合之处,一并改过,以显示自己的“传本”是真古文。此点我们暂且不去管它。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是,《郭店楚墓竹简·缁衣》的出土证明郑玄所言大致不差,大概郑玄等人所见古文中有一“雚”字,学者将其视为省文,或读为“觀”,或读为“勸”。但无论如何,郑玄所见确是真《古文尚书》。

    例二: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吕刑》云:‘苗民非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吕刑》云:‘非用臸,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4.今通行本《尚书·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分析:上例讲今文《尚书》的文字往往与楚简本相合,而与《礼记·缁衣》所引不合,此例又是一证。今通行本《尚书·吕刑》“苗民弗用灵”一句,与《礼记·缁衣》:“苗民匪用命”不合,却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苗民非用灵”相合,证明今文《尚书》合于先秦古本。

    例三: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吕刑》云:‘播刑之迪。’”

2.《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吕刑》云:‘播刑之由。’”

3.今通行本《礼记·缁衣》:“《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4.今通行本《尚书·吕刑》:“播刑之道。”

分析:今通行本《礼记·缁衣》:“《甫刑》曰:‘播刑之不迪。’”“不”字为衍文,《尚书·吕刑》为真古本,不随《礼记》而改。《尚书·吕刑》“播刑之道。”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缁衣》所引《吕刑》“播刑之迪”及《郭店楚墓竹简·缁衣》所引《吕刑》“播刑之由”文字略同,盖“迪”、“由”、“道”皆可相通。

此节所举今文《尚书》三例,皆与楚简《缁衣》引《书》文字相合,而与《礼记·缁衣》引《书》文字不合,这充分说明今文《尚书》确有其可靠性。而上节所引伪《古文尚书》数例,皆与《礼记·缁衣》引《书》文字相合,而与楚简《缁衣》引《书》文字不合,这说明伪《古文尚书》确实是抄集古代文献而成。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可以进一步验证阎若璩等人关于伪《古文尚书》的论断的正确性。

 

【注释】

[1]《史记·秦始皇本纪》。

[2]《龚定庵全集类编》卷六《论辨类下·大誓答问第一》,中国书店1991年版,第  页。

[3] 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9页。

[4] 引自孔颖达《尚书正义·尚书序》“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条下。

[5] 在先秦,“尚书”二字连用,惟见《墨子·明鬼下》中一条:“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清代学者王念孙《读书杂志》七之三已正确指出:“尚”与“上”同,“书”当为“者”,言上者则《夏书》,其次商周之书也。

[6]《史记·索隐》谢承云:云“生”者,自汉以来儒者皆号“生”,亦“先生”省字呼之耳。

[7] 元吴澄诗云:“前汉今文古,后晋古文今,若论伏胜功,遗像当铸金。”

[8]《龚定庵全集类编》卷四《论辨类上·说中古文》。

[9] 皮锡瑞《经学通论》一《书经》,第64页。

[10]《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

[11] 皮锡瑞《经学通论》一《书经》,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9页。

[12] 皮锡瑞《经学通论》一《书经》,第54页。

[13] 皮锡瑞《经学通论》一《书经》,第64页。

[14]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一。

[15] 江声疑此为《汨作》之文,然无实据。《史记·夏本纪》有“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辇”之语,或出于此。

[16] 引自见《尚书马氏传·序》,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

[17] 晋代习惯称“太守”为“内史”,见刘起釪先生著:《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76页。

[18] 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谓:“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者,竞从新撰者焉。”见《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50页。

[19]《吴文正集》卷一元《四经叙录》。

[20] 引自朱彝尊《经义考》卷七十四。

[21]《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22] 转引自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

[23] 今本作“曰”,日本足利学所藏古本作“日”,今从古本。下同。

[24] 清吴大澂《字说》谓:古籍“文”字中间有一心字,汉代人误隶定为“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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