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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政务公开网

 zjp1955 2015-01-21
    8月29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日前启动了全市城镇居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实名制调查工作。符合条件且未领取过退休补助费的居民可到户籍所在社区登记。须符合如下条件已经退休或2014年12月31日前将要退休的、申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双方; 有婚史,终生未生养育的夫妻。孩子死亡或三级以上伤残的,孩子伤残的需携带三级以上残疾证及复印件一份。本次调查包括退休后死亡人员。失业职工:因单位破产、转制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携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被单位开除的、退职的,应携带开除、退职手续。以上手续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下岗职工:因企业关停等下岗的职工,需开具下岗证明。在单位退休的职工: 需要单位开具未领取退休补助费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居民: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的,女年满55周岁的。所要携带的证件以上人员除了携带上述规定手续外,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离婚人员携带离婚证及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经退休的携带《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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