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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九月的心 2015-01-23



  • 康熙御赐于成龙御书“清慎勤”

  • 编者按:

    在山西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提出要在全省大力弘扬我省源远流长的法治文化、博大精深的廉政文化、光耀千秋的红色文化。对于处在重要历史关头的山西来说,弘扬“三个文化”是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天,本报推出“弘扬三个文化,实现弊革风清”专栏,通过宣传山西历史上的廉吏故事,校正为官标准,端正干部行为,助推廉洁发展,重塑山西形象。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推出山西廉吏故事,他们是于成龙、狄仁杰、薛瑄、陈廷敬等等,敬请期待。

    于成龙是我省永宁州(今方山县)人,字北溟,别号子山。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 (1616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他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其先祖和父亲都在明朝做过官。据说他的父亲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有长者之风。受家庭熏陶的于成龙性格端庄,不苟言笑,又才智过人,勤俭耐劳。他自始就是个崇尚实干、不屑空谈的人。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 (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民众爱戴。
       于成龙的“廉”可以从为人和为官两个方面得到佐证。

    民众亲切地称他“于青菜”

    顺治十八年,清廷委任已45岁的于成龙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廷统治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而且当地万山环绕,瘴疠盛行,从北方到那里为官的“百无一归”。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到罗城赴任。他只带着简单的行装和几个仆从,骑驴就道,前往罗城赴任。
       当时的罗城县城仅有6户人家、草屋10余间,满目荒芜,甚至“豺虎昼行于市,野狼啕嗥不已”,环境之险恶、条件之艰苦,超乎想像。于成龙一行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他们“插篱棘为门牖”,在院子里垒土作为几案,每天蹲在地上吃饭。不久,随从仆人大半染疫病而死,剩下的也告归而去,只剩于成龙孤身一人。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竖二枪以自防。”
       当地百姓见于成龙不带家眷,生活清苦,便主动给他送来一些土特产。于成龙一概谢绝,他说:“我一个人无需这些东西,你们拿回去孝敬父母如同我受”。于成龙在任期间,废寝忘食,剿匪捕盗,公正断案,抑恶扬善,当地治安改观,社会安宁。他还倡办学校,传播文化,风气为之一新。他的人品绩效,被康熙发现后,即被委任为四川合川知府。
       在以后的日子里,于成龙的官职不断得到提升,可是“清廉自奉”的道德操守却始终没有降低。在武昌知府任上,有一年中秋节,于成龙的儿子从山西千里迢迢去探望他,告知祖母病重,要父亲告假回乡探病。于成龙的儿子从家乡带来了一只腊鸭,给父亲下酒。但父子俩只切了半边腊鸭,草草过了中秋节。节后,于成龙请假获准,父子上路回家,因于成龙盘缠不够,路上没钱买菜吃,只好又把儿子从家乡带来的那半边腊鸭带上做菜肴,一路风餐露宿,回到家乡。此事传到广西,老百姓非常感动,罗城县乡亲就送一个绰号给他——半鸭知县。后来有人作诗称赞他。诗曰:半鸭知县古来殊,为政清廉举世无。倘使官员皆若是,黎民安泰乐斯乎!
       于成龙迁两江总督时,已逾花甲。“两江”地处长江中下游流域,沃野千里,富庶丰腴,而于成龙不改初衷,一如既往,每餐必食萝卜青菜。主仆无茶可饮,采槐叶充之,日久,衙后槐树,枝朗叶疏。于成龙到任后,恰逢江南屡遭风雨袭击,灾情不断,他经常为了“留米赈饥”,而以稀粥青菜为食。“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佐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人为感念他,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于青菜”的轶事,至今还在江南流传。

    以糠代粮,爱民如子

    于成龙律己甚严,又不做交际馈遗之事,不带家属赴任,不许仆从挥霍,生活甚为清苦。但他作为朝廷命官,对百姓却是体恤有加。于成龙能够以百姓为念,为此他甚至不怕得罪上司,不怕得罪朝廷。在四川合州知州任上,他体恤战乱后生活困顿的百姓,停止百姓给府上送鱼之惯例,并上疏反复陈述地方百姓的苦难。知府为之汗颜,于是裁革扰累民间的事情10余件。四川奉旨采伐楠木以供“钦工”之用,于成龙毅然上书巡抚指斥这是“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建议由文官衙役负责修路,武官兵丁负责伐木,这样可以不征调民间夫役。在湖广黄州府任职时,正赶上灾荒,他以糠代粮,把节余下的口粮、薪俸救济灾民,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他还劝富户解囊,以广布施。
       在任省府大员期间,于成龙居然会因接济小叫花子,穷到让佣人将自己的冬衣送到当铺去,仅留一袭官衣蔽体。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调任福建按察使时,乘船前往福建。临行前,他催促家人买来几担萝卜,放在所要坐的船中。有人对此大惑不解,便问他:这么便宜的东西,你带那么多干啥?他回答说:在旅途靠它当饭吃呀。
       康熙十四年(1675年),湖广地区因为地处征讨吴三桂叛军的前沿阵地,驻守官军所需的大量物资,都要地方官府筹措供应。时任黄州知府的于成龙掌管征发转输。为缓解民力,他亲自经办一应事务,最终“省民费以千万计”,并且“严饬属邑,禁羡耗,绝私派,惩诬告,杜馈遗”。

    “于青天”将至,心甚畏之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康熙考虑到江南是财赋重地,必得清廉能臣前往料理,方能澄清吏治、有益民生,遂特旨授于成龙两江总督。赴任途中,他与小儿子赁了辆驴车做交通工具,并各带数十文钱做投宿旅费,一路上从不麻烦驿站,也没有动用过一文公款。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来以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个中奥妙倒是不难猜测。因为他出任两江总督以后,南京地方官怕是不能穿绫罗绸缎了,都要改穿布衣了。果然,他出任两江总督后,总督衙门的官吏受到了严格约束:官僚、巨商都改穿了布衣;高门大户将大门楼改筑成小门楼;少数恶霸都避居他乡。
       但不少人是慑于于成龙的威势,表面上表现出改邪归正的样子,背地里却极力造谣诽谤他。由于众口铄金,连一向对于成龙颇为信任的康熙皇帝,也听得起了疑心。于是,康熙暗中派人去调查,得知实情后感动得流泪,他拿出宝剑斩断桌子说:“如再有人说于成龙是贪官,这就是他的下场。”
       江南大省,政务繁多,于成龙下令总督衙门重门洞开,禀事官员可以直入其寝室,毫无阻挡。他还时常轻车简从,走访民间,问询疾苦,察吏安民。行为不端之人,“遇白须伟貌者,群相指自慑”,颇感胆战心惊。几个月间,兴利除弊,政化大行。
       于成龙深知“州县各官厉民积弊,处处皆然,而江南尤甚”,为痛加革除,乃手订《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了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这六条戒律,使州县基层官员“朝夕观省,自为猛惕”,并要求他们“虽自己足食,当思民之无食者;自己披衣,亦当思民之无衣者”;若“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而终日华衣美食,则虽身居官长,实与盗贼无异。
       于成龙力倡节俭,身体力行,士大夫争相效仿:食粗粝、去精细,减车轿、仆从,不着华丽服饰,婚嫁不用音乐……于成龙任两江总督仅三年,政风社情,焕然一新:官吏廉洁自律,勤政爱民。两江百姓安居乐业,人户丰瞻。
       于成龙为官清正,不徇私情,敢于对官场潜规则说“不”。譬如下级官员给上级送礼,似乎“天经地义”。在清朝,“冰敬”“炭敬”甚至成为高级官员的一笔重要收入。康熙十九年中秋节,有一名知县给于成龙送礼,于大为光火,下了一份《严禁馈送檄》。他说,送礼一事,是级别平等的人用来交流感情的。如两个人级别相差太大,则无交情可言,也就无送礼的必要。并规定“凡遇重阳、冬至、元宵等节,有过路送礼者,各衙门概行禁止。如有私相馈献,查出并行题参,决不姑宽”。于成龙的剖析入情入理,并抓住节日这个节点禁止送礼,今天看来也不过时。
       于成龙晚年曾遭弹劾受到降级处分。于成龙病逝之日,讣告至京,康熙谕旨命开复其所降五级,祭葬如礼,谥号“清端”,并赐予御制碑文,以示褒奖。于成龙辞世的消息传开后,江南百姓“皆巷哭罢市,家绘像以祀之”;归葬之日,江南士民数万人,步行相送20里。
       于成龙真不愧为清代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清官廉吏,堪与宋之包拯、明之海瑞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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