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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之争成为PPP模式推广的“拦路虎”

 我不是大龙 2015-01-28
中国政府力推的PPP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并不顺利。其中,股权之争成为PPP模式推广的“拦路虎”。据报道,对于PPP项目合作,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明确表示,企业可以入股,但绝对不能控股,政府一定要保证51%的控股权。这令很多社会资本望而却步。西南地区一位集团负责人说,“每次都是卡在控股权上。没有控股权,我们的活力很难进去。”据了解,该集团是香港主板上市的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旗舰企业,2010年,其与西南某省合作建设一些县区的污水处理项目,方案是当地政府融资平台投入8亿元,集团投入10亿元。这一方案几经调整,始终无法获得地方政府批准。另一位企业家说也表示,“PPP模式不仅是引入社会资本,也是引入更多的市场意识和现代管理理念。社会资本如果不能控股,项目就不能形成合理的公司架构,效率低下,无法有效运作。”据报道,在多数PPP项目合作中,社会资本由于占股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一些地方将社会资本视为“附属”,在公司架构上“大权独揽”,在决策上“独断专行”,令社会资本沦为“二等公民”。且一旦项目出现重大问题,地方政府难免动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导致社会资本“泥牛入海,受尽欺负”。北京大学国家竞争力研究院研究员、中国PPP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建新说:“在多数PPP项目合作中,社会资本由于占股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社会资本缺少决策话语权,参与PPP的积极性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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