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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史话”之一百六十七: 李白的教子诗四首

 杏坛归客 2015-02-01

 

    李白(701762年)字太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隋末其先人流寓中亚的碎叶(唐时属安西都护府,在今吉尔吉斯北部托克马克附近),他即于此出生。幼时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省江油)青莲乡。

少年时期,李白即显露才华,吟诗作赋,博学广览,并好行侠。从二十五岁起离开四川,长期在各地漫游,对社会生活多所体验。其间曾因吴筠等推荐,于天宝初年供奉翰林。但在政治上不受重视,又受权贵谗毁,仅一年余即离开长安。政治抱负未能实现,使他对当时统治集团的腐朽,获得较深的认识。 

744年,在洛阳与杜甫结交。安史之乱中,怀着平乱的志愿,曾为永王李璘幕僚,因璘败牵累,流放夜郎。中途遇赦东还。晚年飘泊困苦,卒于当涂。

他的诗表现出蔑视封建权贵的傲岸精神,对当时政治的腐败作了尖锐的批判;对人民的疾苦表示同情;对安史叛乱势力予以斥责,讴歌维护国家统一的正义战争;又善于描绘壮丽的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

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歌、神话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来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著作有《李太白集》。

 

《南陵别儿童入京》

 

  白酒新熟山中归,  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  儿女嘻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  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  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  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  我辈岂是蓬蒿人。

 

说明

天宝初年,李白在曹娥江上游的山中隐居时,接到皇帝唐玄宗的诏书,要他到京城长安供职。这首诗是天宝二年,即743年,李白在南陵奉召进京,告别儿女时作的。诗中虽然是陈述自己的理想、情操和志趣,但对子女却具有直接的教育启迪作用。

诗中说,秋收时节,粮食登场,白酒新酿,黄鸡正肥。诗人从山中归来,同家人告别,高歌痛饮,起身舞剑,全家人沉浸在欢乐之中。现在去游说皇帝已经不早了,要赶紧动身去京城。过去的朱买臣是被妻子赶出家门的,我却是奉召离家去朝廷供职。欢欣鼓舞地出门进京,我并不是没有作为的人。

诗人欢欣鼓舞地离家赴京城,并不是因为从此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是希望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他的高兴,与其说是因为个人命运的改变,不如说是为有机会能为振兴国家效力而狂喜。

李白满怀为国效力的愿望去到京城,但他的抱负并不能施展。唐玄宗只是把他作为写作行乐词章的御用文人,因此他感到很失望,要求放还。他还说:“安能催眉折腰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不到三年,他就离开了朝廷。诗人写的这首诗和后来的行动,对子女的言教和身教都是非常深刻的。

 

《送外甥郑灌从军三首》

 

六博争雄好彩来,  金盘一掷万人开。

丈夫赌命报天子,  当斩胡头衣锦回。

 

     丈八蛇矛出陇西,  弯弧拂箭白猿啼。

破胡必用《龙韬》策,  积甲应将熊耳齐。

 

月蚀西方破敌时,  及瓜归日未应迟。

斩胡血变黄河水,  枭首当悬白鹊旂。

 

说明

这三首诗大约作于天宝年间。作者的外甥要随军出征,行前舅舅对他进行教育和勉励。

第一首诗是说,你有这样一个机会从军,出征边疆,报效祖国,是非常光荣、幸运的事,应当为此高兴。戍边大军浩浩荡荡地奔赴边境,这是多么豪迈的气派啊!男子大丈夫要有雄心大志,英勇杀敌,报效祖国,故乡人也会为你感到自豪!

第二首诗是描写边境战斗的壮丽图景。将士们手持丈八蛇矛,威风凛凛地开赴陇西战场,刚开弓搭箭,敌人就闻风丧胆。要彻底打败侵略军,一定要精通、运用我们祖传的兵法,迫使其缴械投降。

第三首诗是展望战斗的胜利。打败敌人,完成战斗任务之后,尽快荣归故里,乡亲们在等待着你们胜利归来。要彻底干净消灭敌人,把敌人的脑袋砍下来,高悬示众,以儆示来犯之敌。

这是三首教育子弟爱国的诗篇,具有强烈的鼓舞作用,表达了诗人高度的爱国热忱。直至今天,这些诗篇还是对子弟进行爱国教育的好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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