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张无说谈“宇宙悖论原理”:什么是宇宙的自相矛盾

 灵藏阁 2015-02-03

张无说谈“宇宙悖论原理”:什么是宇宙的自相矛盾

 

大自然天然具有两种矛盾关系:相互矛盾和自相矛盾。

相互矛盾是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自相矛盾是同一事物自身的矛盾。

相互矛盾可以引发不同事物之间的对立冲突,包括在人类世界引起斗争、革命,甚至“你死我活”的战争。

自相矛盾是同一事物自身“一体两面”“一体二相”的天然依存关系,是事物自身不可消解的“和谐性”矛盾。

    那么,自相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表现呢?

    常人一般会说,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其实,事物同时也是“不矛盾”的。

    比如:我们的呼吸就是不矛盾的,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但是若问:呼吸是吸进去,还是呼出来?这样整体性看,呼吸本身(又进又出)就必然是矛盾的了。

由于“呼吸”首先是不矛盾的,但同时又是矛盾的,因此整个呼吸过程就成为“既不矛盾,又矛盾”的自相矛盾的了。

    一天是白天还是黑夜,人是男人还是女人,骑自行车的脚是踏下去还是提起来,地平线是直线还是曲线,打麻将是赢中输还是输中赢,一只手是手心还是手背,每一件事情有正面就必有反面……这些都是相同的道理。

通过大量分析研究,我们发现任何一个事物皆具有“一体两面”“一体二相”的关系属性,这样就会形成事物自身的自相矛盾关系——悖论。“悖论”其实就是“自相矛盾”的一个代名词。

 

宇宙悖论原理讲的不仅仅是数千年来人类所发现的许许多多自然悖论现象,更主要阐述的是大自然本身的“逻辑法则体系悖论”,就是采用自然逻辑定理来表述“不矛盾律”与“矛盾对立律”相互叠加所形成的逻辑体系本身“一体两面”“一体二相”的自相矛盾关系。这种“悖论的逻辑法则体系”是宇宙事物的根本性逻辑规定,也是我们认识一切事物全面真相的纲领和指南。

 

从前,人们根本无法承认“自相矛盾”的合理性。凡是遇到自相矛盾的东西人类都会本能地认为是违反常理的,是不可理喻、荒谬的,必须予以摒弃排除。这是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处在“不矛盾”(A≠B)的确定性认知状态之中的,人们皆可以不矛盾的规定来判断和确认自己身份的唯一性,以及可以清楚地去界定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每一件事情。也就是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只使用了大自然“完全逻辑”的一半,我们处于一种偏执的非全面的逻辑关系认识状态中,然而大自然本身的总体性关系和全面真相并非如此,如上所述,宇宙事物的本质关系属性皆是“既不矛盾,又矛盾”的自相矛盾的。

 

2300年前,人类就采用“不矛盾”的逻辑方式来描述这个世界和所有事物,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另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地球人类的东方和西方还陆续发现了“矛盾”的逻辑表述方式,比如“阴阳太极思想”“不二法门”“二律背反”“传统辩证逻辑”“模糊逻辑”等等。这一次,人类终于发现了“既不矛盾又矛盾,既矛盾又不矛盾”的自相矛盾逻辑,其代表就是“逻辑法则体系悖论”。

    它可以这样表述:不矛盾律←二律背反→矛盾对立律

                                  

                           悖论逻辑法则体系

 

这种“逻辑法则体系悖论”就是宇宙事物本身天然具备的根本性自相矛盾关系。

悖论逻辑法则体系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托盘。根据这样的基本逻辑原理,只要我们放大或缩小观察认识尺度,就会发现无穷无尽的自然悖论关系和现象。因此说,自相矛盾——悖论关系是宇宙之魂!

 

这是人类观察认知中一个永远不可解开的“死结”,反过来看,也正是我们认识和理解宇宙事物真相的真正“钥匙”。它的问世给予我们一种启示:只要我们人类单一地坚持以绝对同一性去看待任何一个事物的时候,事物自身就必然会产生出悖论。

 

这可以运用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当我们说出“不矛盾”的话(做出“不矛盾”的事)时,就必然处在一个更大的“矛盾”范畴的正方或者反方的位置上;而当我们说出“矛盾”的话(做出“矛盾”的事)时,却必然会处在一个更大的“不矛盾”范畴之中。人类的眼界怎样才能够真正打开,做到“宇宙全观性”,这就是“师法大自然”的认识契机。

诚如诗人孙文所言:

“悖论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我们早已身处其中,只是浑然不觉!”

智慧眼界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人的一切!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宗教修行皆可以此作为认识基点和旨归。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