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演變中涉及到的一些基本概念,如:異體、通假、假借、古今字、俗體、破讀,等等,它們分別表示什麼意思呢?
一、異體 異體,即異體字。有狹義與廣義之分。 狹義的異體字,是指字音字義相同而字形(符合“六書”)不同的一組字。又稱“又體”、“或體” (臺灣用此),《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 也就是說,同一個意義,某一個時代或地區已經造了一個字來表示,另一個時代或地區又造了另一個字來表示,像這樣音義完全相同、可以互相代替、只是形體不同的兩個字就是“異體字”。如: 峯-峰、羣-群、夠-够、徧-遍、貓-猫、絝(袴)-褲(裤)、線-綫(线)、繡-綉(绣),後者都是前者的異體字。 異體字常用“×同×”表示。 廣義的異體字,是指與所訂正的正字相對的同音同義而寫法不同的字。包括狹義異體字、俗體、簡體,以及古籍中的錯別字。如:匯-滙-汇。
二、通假 通假,是指古漢語中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的現象。與本無其字的“假借”不同。 因為通假是以古音的相同或相近為前提的,所以又叫“古音通假”。 在通假中,被替用的字叫作“本字”(也叫“正字”),替用的字叫作“通假字”。如:沛公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項羽本紀)中,用通假字“蚤”來代替本字“早”。 在文言中,語言裏已有某個意義且已有對應的漢字表示,但寫作之人一時不明晰該用哪個字,或根本不知道原已有之,便臨時找一個同音字來代用,並且沿用下來,為人們所承認,便形成了兩個字通用的現象。 例如:“率罷弊之卒,將數百之眾”、“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其中的“罷弊”、“畔”就被借作“疲敝”、“叛”使用了,“罷弊”、“畔”就是“疲敝”、“叛”的通假字。 通假字常用“×通×”、“×借作×”、“×用作×”表示。 通假字是已有本字的臨時性借用,有的顯然是古人寫的錯別字。因為每個通假字,都還有各自原來的含義和用法,並且是根本的、主要的、常用的,而其借用義則是臨時的、不固定的,除了一些使用極普遍並沿用下來為人們所承認的外,一般也不列入該字的義項內,只是一種用字法。 通假字與被通假的字之間,嚴格地說意義上毫無關係,僅有聲音上的聯繫,同音才能通假。 須要注意的是,所謂同音,是就秦漢前的古音而言的。後代,隨著語音的演變、方言的混雜,現在有的仍然同音,有的已變成近音,有的則讀音全然不同。但一般來說,同聲旁的字,古音也相同,可以互相通假,如“被”與“披”,“錯”與“措”,“何”與“呵”;形聲字與該字的聲旁也可互相通假,如“匪”與“非”,“性”與“生”。 凡通假字,都要按照被通假字的字音去讀,按照被通假字的字義去理解。
三、假借 假借,是漢字造字法的“六書”之一。 《說文解字》:“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即對語言中還沒有文字記錄的詞,不另造新字,而是根據發音,從已有文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用以寄託所要表達的意義,如令、長。 令,本義為發號之意,假借為縣令之令。 長(ㄓㄤˇ zhǎng),本義為年高歲久,即年長,假借為距離大、時間久(音ㄔㄤˊcháng)。 比較典型的假借有:乞(本借“氣”表示)、夕(本借“月”表示)、韋(環圍,包圍)、西、其、而、來(小麥)、難等。 假借,主要是因為有些詞(主要是虛詞)或意義(特別抽象)無法或沒有必要以形象的方式(字形)恰當地表示,所以就變通地借用已有文字中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或引申其義)來表示。
四、古今字 所謂古今字,是指同一個詞在不同時期用不同的字來表示所形成的一對關聯字。較前使用的字叫“古字”或“本字”,較後使用的字叫“今字”或“分化字”或“後起字”。 也就是說,一個詞古代已有一個字來表示了,後來這個詞又引申出一些新義,為了表義清晰,原來的意義就另加部首造了一個新字來表示,像這樣同一個意義,前代和後代用不同的兩個字來表示的就是古今字。如“益”,古文是盆皿水滿溢出之狀(是“溢”的本字),後來引申出抽象的“利益、益處”等義,水溢出之義就另加意符“水”寫作“溢”表示。“益”與“溢”,即屬古今字。 古今字,絕大多數都是轉注的關係。 古今字常用“×同×”來表示。
五、俗體 俗體,即俗體字,簡稱俗字,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規範的漢字。也就是不符合“六書”的俗寫,字形與意義包括讀音沒有明顯關聯或者完全沒有關聯,使人難以從字形釋讀音義。別於正體字而言。 俗體字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已有字的俗寫,另一種是後起的新字。
六、破讀 所謂破讀,是指用改變字的讀音的辦法來表示不同的意義或詞性變化。如“沛公欲王關中”的“王”,名詞用作動詞,表示稱王,故讀音由ㄨㄤˊwáng,破讀為ㄨㄤˋwàng。 破讀約起於漢代,魏晉後就多了起來。 破讀音主要反映在聲調上,一般都是把原來的聲調變讀為去聲,所以去聲是瞭解破讀音的線索。 (刘冰清编辑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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