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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意识,时间,空间,是怎么产生的

 落叶逐雨 2015-02-09
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哲学都需要讨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的问题,也就是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我们把精神拿出来研究一下,先界定一下精神的范围,精神是生命特有的精神,那么物质决定精神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没有人的大脑细胞,就不可能有思维这个东西,但是如果缺少五官,我们无法感知世界,那么一切的认知都是不可能的。思维真正的思考能力是分析规律的能力,这些普遍规律来源于大自然的本身的逻辑,而我们思考的真正东西是大自然现今存在的规律。可见,精神就是来反映大自然的存在的。
    不承认世界的物质性的话,就是否定世界的客观存在性,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物质与精神的问题并不能真正说明世界的本源问题,只有讨论物质世界的存在问题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谈下世界的本源。世界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或者说要么有要么无,这就是一对逻辑矛盾。逻辑矛盾必然要先于世界存在与不存在之前产生,这个逻辑就是道。存在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如果说有的话,意义就是相对不存在而产生的,存在是无法独立存在的,而是一种相对存在。逻辑矛盾消失,一切都将消失。存在是永恒的,不存在是相对的,不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存在。①二者必须共存。所以说先有道才有的世界,道存在的同时,世界立刻出现。道不可言,道是一种矛盾,道为一,一生二,即逻辑矛盾的个体有两个:存在与不存在。二生三,二中有存在与不存在,存在的本质在于演义,存在物要有正反方可相生相克,存在衍生出阴、阳,阴、阳是存在物的内在矛盾要求下产生的外在矛盾,存在物要求相对于不存在来维护自我的存在,于是幻化出大千世界。②逻辑矛盾是永恒的,则道就是永恒的,那么存在就是永恒的,不存在无法独立存在;不存在被存在内化了。这种内化表现为存在物的必然灭亡,由存在物的灭亡反映不存在的永恒存在,有产生就有灭亡,灭亡是必然的。所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世界是永恒的存在,凡是存在的都是要灭亡的。
世界的相对性【存在是一种相对存在】
    世界的相对性是由于定义的条件性决定,谁来定义宇宙中的存在物呢?之前说过,存在无法独立存在,这是由辩证的逻辑矛盾决定的,存在只是一种相对存在。世界是由存在物的构成的,存在物存在的相对性原因如下:①我们眼中的世界是人眼中的世界,一切都是相对于人而用思想来定义的,我们认识的世界是有限的,相对的。②需要参照物才能定义世界、才能说清问题;我们讨论任何问题的时候必须要界定一个定义,比如处理问题,我们必须先给目标物做个规定,才能讨论与分析事物,这是基本点。③存在物无法独立存在,自我存在必须要被反映;存在需要被存在物的个体反映或认知,这种反映性在人的身上表现为认知,即精神,这是存在的内在矛盾决定的。这种内在矛盾要求被反映的存在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说单一的存在物是不可能存在的,至少要有两个,其中一个作为参照物来反映另一个的存在,世界的本源是道,道所生出的矛盾就是阴阳或者说正反,所以存在物的产生之初也是有一种存在物分化出阴阳存在物,之后进行无穷的演义才有了今天这样多的存在物。④存在物需要演义,世界处于普遍联系的矛盾制约中;这是相对性的存在形式之一矛盾。⑤相对性的表现方式为条件性,一切以时间、空间、条件为转移。这是相对性的存在方式之二演义。我们必须找到条件,分析矛盾,才能研究特定规律。
世界的宏观性与微观性
    存在物的特定性与多样性。一个世界之所以能称为世界是因为这个世界有存在物,世界是多种存在物的集合体,没有存在物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我们无法定义之为世界。世界作为一种存在必定有其特定的存在方式,存在方式表现为特定的存在物体,存在必须是现实的物质。世界可以有多个,但任何一个世界必须是特定的,必须要有参照物,否则不符合逻辑矛盾,逻辑矛盾就是存在可以被定义。无法定义的存在物就不具有质的规定性,没有具体的存在物就无法界定世界。所以无论世界以怎么样的存在方式存在,必须要有特定的物质,不管这种特定的物质是什么。人类所面临的世界就是一个特定的世界,基本构成是时间、空间、物质。特定性与多样性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原因有三:①存在的反对方"不存在"反对这种特定的存在物存在,②逻辑矛盾的另一方"存在不可以被定义"反对这种定义的存在,③存在物的内在矛盾决定的,自我的内在否定,特定存在物否定自我被定义而趋向于转化为另一种存在物而自身走向灭亡,其结果就是世界无法被定义。这样,在演义的条件下,一定的时间点上,世界就有无数的存在物,世界表现为多样的特定存在物。存在物的特殊性的结果是导致规律的特殊性。对特殊性的否定表现为多样性,比如多种存在物就有多种规律,一种存在物可以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不同的规律,统一与多样就是矛盾。世界的物质性是永恒的,但存在物不是永恒的。
时间与空间的有限与无限。时间与空间是相对的。时间空间是相对存在的,时间是演义的过程存在的相对条件,空间是存在物的存在的三维条件。时间是人定义的,定义的最主要标准是日出日落与人的寿命,相对于其他存在物比如宇宙体系来说,人的存在很短暂。时间是一维的,如果条件具备,特定世界的演义是可以重复的。而这个重头再来的时间对人类的存在时间来说可能是无限,甚至直到人类毁灭,这个演义仍然是无限,条件很简单,地球毁灭或者说人类的生存条件全部毁灭。空间的标准是人类目前所能认识的宇宙空间,距离的标准是人的一步,或者是人类飞行器的最快速度的时间计量方式光年。相对于人的活动空间,空间是无限大的。所以必须有个参照物才能定义长短或大小,时间空间是一个相对概念。他们的存在被我们感知与反映。有限与无限是相对的,是辩证的。
   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的唯一规律是存在规律,存在规律就是矛盾规律,世界的根本矛盾在于世界的存在,世界的存在方式表现为演义,演义是由矛盾引起的,矛盾规律直接导致世界的因果,存在是一个相对过程,过程表现无数的前仆后继的存在物的产生与灭亡,这是无数条件性的因果过程,这个过程是永恒的。普遍规律总结起来就是六个字:存在,矛盾,演义。这就是世界的根本规律,这三组词是统一的,统一于世界的存在。
世界是辩证的。我们的前人们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所引起的。世界无时不刻在演义,这是毫无疑问的。
    任何客观存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相互联系的存在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矛盾的客体是多样的。世界普遍处于矛盾之中,矛盾无时不在,矛盾无处不在,矛盾的任何产物都是矛盾,任何存在物本身都是一个矛盾,比如人是矛盾的产物,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形成矛盾的原因在于存在,本质是存在物的质的规定性。
    矛盾的双方性,主客体的相对性。矛盾的双方性,就是说必然要有矛盾的双方同时存在才有矛盾。当然世界比较复杂,有些矛盾不只是两者之间的矛盾,而是多方面相互作用。但是我们说的矛盾至少要在两者之间作用。矛盾的主客体是指我们研究矛盾的时候研究哪一方就要把哪一方做主体,主体客体是相对的,只是人们便于区分研究对象而下的定义。主体与客体是推动矛盾的演义者,那个起主导作用的一方姑且把它作为主体。
  内在矛盾与外在矛盾。内在矛盾是指存在物内部的矛盾,指存在物自身的性质引发的矛盾,或者说根本属性比如寿命。外在矛盾是指外在存在物与研究主体之间的矛盾,或者说外界依赖与联系。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就一件事物而论,导致此种结果的主要推动关系是主要矛盾,次要推动关系是次要矛盾。矛盾内部,还可以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因为联系的普遍存在,经常很多事物作用于一种事物,要分清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寻找到矛盾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世界,解决问题就是解决矛盾,使得事物存在。
    存在物的自我肯定与否定是具有反应性的客观存在内在矛盾的主要表现方式,自我肯定是指遵循内在矛盾规律而不去自求毁灭。自我否定,通过此否定改变自身的条件适应外界的存在。二者统一于维护自我存在的演义中。
矛盾的作用性。矛盾是一方克制另一方,使之灭亡,原因是另一方不利于自我的存在,二者是你死我活,水火不能相容,这个为斗争性;一方辅佐另一方使之存在,原因是另一方有利于自我的存在,二者是必须共存,荣辱与共,这个为团结性。矛盾的作用结果有三可能:①共存,②共亡,③胜存。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与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矛盾的产生,就会出现对立,对立者有时常要共存,世界才能制衡与长存,彼此吸收有益于对方的因素维护自我的存在,彼生此长,当条件改变时,转变为激烈对抗。有矛盾,就有联系,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世界的基本矛盾--存在物的存在与不存在。这对矛盾是世界上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
    规律。规律绝对不是精神,规律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物质在各种条件下所有矛盾的综合。物质一旦产生,一定的条件下,他的规律是被决定了的,因为矛盾既定,物质的特定性产生了规律的特定性,所以物质与规律具有同一性。这个没有先后,没有规律的物质不可能存在,物质如果没有规律不可能成为物质。特定的物质具有特定的规律,规律通过感知与思维可以被认知,寻找规律、利用规律是我们把握与研究世界的唯一目的。任何规律都是围绕物质的存在与否产生的规律。
    演义。演义是指存在物的产生,演义(存在的过程),灭亡(根本属性发生变化),存在方式发生改变(主要是指量变或者部分质变)。存在物的存在方式就是演义,演义就是无数的因果持续发生,也可以说是存在物的不断产生,变化,灭亡。演义的原因归根结蒂是矛盾。演义是各方面的矛盾相互作用。演义是运动与变化,是物质间的能量交换。存在物的存在方式是演义。演义是规律世界的演义。世界就是存在的演义。
    演义的动力。演义的动力是一定条件下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由存在物的内在矛盾决定的。⑴存在物的产生是外在存在物的内在矛盾作用的结果,而产生存在物的内在矛盾正是外界作用的结果。⑵存在物能长期存在是由于内在矛盾作用的结果,内在矛盾是指维护自我存在的矛盾,内在矛盾使得存在物能够维持相对稳定,因为①矛盾双方相互制衡。②内在矛盾有时候可以通过自我否定使得自己部分质变适应存在。⑶存在物的灭亡来源于矛盾的激烈对抗,存在物的内在矛盾即根本属性被破坏,①存在物被外界所破坏,或者内在矛盾不再适应外界的存在。②内在矛盾自我否定的过程中发生了质变。当存在不被外界所反映,存在物就灭亡了。
 演义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作为存在与否的斗争,普遍结果是矛盾方要胜利必须具备绝对优势,更符合矛盾演义的规律。所谓天行有道,能者居之。是指世界的演义有其规律,对规律必然的把握就会在矛盾的争斗中取胜,世界永远属于能者。
    从某种意义上说,演义是一种相对超越自我的演义,是一种扬弃,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它抛弃旧事物中不利于自身的,吸纳有利于自身的,向更利于维护自我存在的方式发展,这是与灭亡作斗争的一种规律。我们无法从进步角度说明事物,因为这个词语不适合用于演义。这是世界存在的自我否定的产物,在此消彼长的复杂矛盾中,存在物舍弃旧我,继续适应新的外界,以否定自我的方式获得自我的长存,这样就要求存在物必须在世界的微变中不断超越自我,这是存在物的个体性与世界演义的永恒性之间的矛盾,作为妥协矛盾的一种方式,是与其他存在物世界性的一种存在方式。简单的说就是,世界在变复杂,你要继续生活,你也要变,结果你变得强大了。
    宏观世界的不确定性与微观世界的必然性
    微观世界早定,一切都是必然。根本原因是世界的特定性,即一定条件下存在物的特殊性(既定的)与有限性。如果物质既定,那么矛盾必然既定,显然规律既定,那么条件既定,结果既定,世界的演义注定按照一定的结局演义下去。这不是宿命论,这是客观的必然论。世界是一个过程,一切都是有原因有结果的,在必定的各种条件下,其结果是唯一的。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一切都是必然的,一切都是注定的。必须区分对待以下的认识问题,辩证关系就不讲了,①偶然与必然的选择论。这是一个统计学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事情发生了,就是必然。少数就是偶然。这是个定义的问题,是人们的认识问题,只有这样认识,世界才能在我们手中,显然这是不理智的。②现实与可能性,现实是已经存在了的已知世界,可能性是世界发展的无数种趋势。这是个预测学的问题,是人对规律的研究。③已知与未知,过去,现在,未来。这是一个时间问题。世界的选择是按照条件来的,为什么必然发生了那一件事情。可能性很多,但历史的条件是有限的,世界相对复杂,人的智力有限,不可能搜集所有信息,不可能认识与把握所有规律,不可能全部预测到未知的世界。偶然是虚幻的,条件作用下的必然是现实的,的确存在着偶然,的确存在着可能性,如果你熟悉知道现实世界已经具备的条件,你就知道未来的演义有必然的结果,人想活的从容,就要实事求是的研究与调查,对必然规律深刻的把握,肯定对目的的执行无往而不胜。因为,有章可循才是世界,无章可循不是世界。 
    演义的相对不确定性,在于人的认知,认知是有限的,能动性又使得人改造世界的能力充满偶然,若是人的能力变得可以驾驭微观世界的发展,那么世界的演义将遵循人的意志,这种偶然与驾驭将使世界的演义充满不确定性。但这是相对于人的不确定性。   
    宏观世界之所以不确定在于无法穷举,我们可以说成杂乱无序,也可以说成平衡宇宙,这种不确定性是绝对的。
    世界起源于一颗尘埃。这粒尘埃演义出了现在的大千世界,这粒尘埃蕴藏了历史中的所有存在物的所有规律,每一个存在物都是世界的缩影,这个世界将在既定的规律下继续演义下去。
  我们不需要知道宇宙有多辽阔,宇宙定然浩瀚无边,关键在于自我存在。不需要知道我们从何处来,这是宇宙矛盾的必然产物,我们的存在就代表了宇宙的存在,我们的存在就是一个世界。
    存在的根本不在于意义,在于演义,而人必须要追求意义,这是人的内在矛盾所决定的。  
    只要信息齐全,微观世界是可以被预测的,我们因为认知有限,所以面对的永远是微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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