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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规范草书

 鳳舞抚仙 2015-02-12
 
谈规范草书

草书艺术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往今来,不知多少文人墨客为之倾倒。

大凡做事总得有个尺度,有个规范,遵循规律才能把事做好,草书创作也不应例外吧。然而,草书作品中的错字别字、加字漏字、任意造字等等,几乎俯拾即是,这样的草书作品怎么也居然能置于优秀作品之列呢?置于展厅又有多大意义呢?甚至还能正式出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下面随意摘录三十例,想给大家提个醒: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严肃认真才是我们的创作态度。

1、“遥看瀑布挂前川”怎能写作“遥看瀑布下长川”呢,有一幅作品连“下”字也给漏了。

2、到底是“客路青山外”还是“客路青山下”?“外”与“下”所表方位完全不同。

3、“洛阳亲友如相问”居然漏了“相”字,怎成诗句。

4、“珠帘暮卷西山雨”与原诗“朱帘暮卷西山雨”出入很大,“珠帘”与“朱帘”是两种不同的帘子,怎能等同视之;王勃当年还没来得及把“卷”简化为“卷”吧。有人把“阁中帝子今何在”,改成“阁中帝子安何在”,王勃一定会想不通的。

5、虽然“吾”与“我”同义,但将“吾爱孟夫子”写成“我爱孟夫子”总觉得差点味道。还是照原诗写为好。

6、将“萧萧斑马鸣”改为“萧萧满别情”似乎太缺乏诗意了。将“班马”误写成“斑马”,大有人在,显然是对原诗不求甚解。“班马”意为离群之马,符合诗情。

7、把苏东坡“赤壁怀古”一词中的“人生如梦”写成“人间如梦”谁是谁非?虽然“尊”通“樽”,是“一樽还酻江月”还是“一尊还酻江月”,应以原作为依据。古时还没有“尊”是“樽”的简体字的说法吧。

8、“纵使晴明无雨色”怎么任意写作“纵使清明无雨色”,是有意改诗还是无意犯错?

9、“临行密密缝”可以改成“临行细细缝”吗?

10、“清晨入古寺”写成“青晨入古寺”,显然写了错别字。

11、“古道西风瘦马”任意改为“西风古道瘦马”不一定更有诗意吧。

12、是“淮上有秋山”还是“淮上对秋山”?不能小看一字之差,其中寓意可不尽相同,应以原作为准。

13、“劝君更尽一杯酒”误写成“劝君更进一杯酒”,是有意改诗吗?意境深度可大不一样。

14、“隔水问樵夫”怎么变成了“隔水问渔夫”?“樵夫”、“渔夫”岂可混为一谈。

15、“闻郎江上踏歌声”写成“闻郎江上唱歌声”,“踏”、“唱”换用,其诗意怎能等同。“上”字的草书形式通常是上面两点下面一点。16、孤帆一片日边来”写作“孤帆一处日边来”,量词不同,意境殊异。

17、“山色空蒙雨亦奇”中“蒙”当年还没把它简化成“蒙”,尽管“蒙”与“蒙”似可通用,但写作“山色空蒙雨亦奇”意境就相差甚远。

18、“苍”虽然通“沧”,但原诗是“暮色苍茫看劲松”,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写作“暮色沧茫看劲松”,主席知道了估计会生气的。因为“苍”“沧”各自的寓意毕竟有所不同,不改为好。

19、将毛主席《娄山关》中“喇叭声咽”误写成“喇叭声烟”那就实在不可原谅了。

20、把“她在丛中笑”误写成“她在纵中笑”,岂不有意在写错别字?

21、“羌笛何须问杨柳”是因草书笔误写作“羌笛何须问扬柳”吗?自古以来“杨”、“扬”二字从不混淆。

22、“登舟望秋月”换成“登高望秋月”,完全纂改了原诗的本意。“余也能高咏”与“馀也能高咏”,“余”“馀”何能体现“我”的意思?漏写了“高”字就更不成诗了。“斯人不可闻”改成“斯人独不闻”诗意迥异啊。

23、“等闲识得东风面”中漏了“闲”字,“两岸猿声啼不住”中漏了“啼”字,对此也不作任何补救措施,显然不成诗,何不重来呢!

24、既然已发觉漏了“竹喧归院女”中的“归”字,怎么又稀里糊涂地把“归”字补写在“院”字右下角呢?太不慎重了。

25、“野渡无人舟自横”中的“野”字草写时下面是“土”,怎么任意写作四点水呢?是异体字吗?在草写“舟”字起笔时随意带上一短横不就成了“好”字的草写吗?结果将原诗改成了“野渡无人好自横”,岂不好搞笑?在不少其它诗词的书法作品中也可找见类似错写。一笔不慎,差之千里啊!

26、草写“一片冰心在玉壶”中的“冰”字时随意在右偏旁“水”的草写起笔时多添一撇,草成了“永”字,再加上草写左偏旁两点时多加一点,结果“有点方为水”(见方绍武编着《草诀歌》),不就成了“一片泳心在玉壶”?不成诗了。

27、“万里送行舟”写作“万里送行舟”,“里”作为量词怎么可随意换用方位词“里”?古时似乎还没有“里”“里”通用的说法,这不是故意给古人找麻烦吗?

28、“不识庐山真面目”中的“庐”字是“广”字头,怎么改成“疒”字头,这是什么字?不是在信手造字又是什么?

29、“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明明是杨万里的诗,然而就有人在落款时写作“苏东坡诗一首”;又,“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明明是王安石的诗,怎么落款又成了“曹操诗一首”?是粗心而不是故意吧。有点不可思议。又如把“常建”误写成“常健”,虽然是小问题,但作书人不可不小心。

30、把“积雪浮云端”中的“云”字给漏了,还一股子劲学下去,不感到白费精力吗?

31、“举头望明月”一句中的“举”字草写本来很简单,应是“乙”字下面加“未”字(《草诀歌》有示:“举身为乙未”),而有的作书人却偏偏把“未”写作“木”,看起来就很不顺眼了。

以上诸例并非故意挑剔,更不是吹毛求疵。如属“求疵”,对于书法作品的创作也应该不无必要。当然,作品中出现的种种错误很多情况下应归咎于出版界和书法展,只顾出书或展出,不去认真审查,更不要说严格把关,结果以讹传讹,泛滥成灾。在此,我们也有必要强烈呼吁有关方面对古文古诗中的文字做好整理规范工作,还古典文学作品以原来面目。至于现代和当代书法作品中出现的异体字,有的是由古体字演变而来或已约定俗成,此无可非议,但毫无出处、无法考证的所谓“异体字”,应属胡编乱造,有损祖国文字的形象,必须严加制止。有些作品中的草字看上去很像童子习字或像帕金森患者在勉强作书,实在难看。更有甚者,有的作品几乎没有几个字能让人猜得出来,简直无异于在玩文字游戏。然而这些人对此却不以为然,甚至肆无忌惮,津津乐道,企图以此来显示其草书的才华并为之陶醉。这些“作品”公布于众能不对初学者产生误导吗?我在网上曾目睹并下载过一幅书写岳飞《满江红》的草书作品,如果你从未读过作品的原文,简直会以为这就是“天书”,实在难认啦!是观赏者的草字识别能力太差了吗?非也!更有让人为之难过的是,在一部正式出版的书法作品集中,有一幅书写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的作品,第一段竟漏写了30多个字,而且其后的其它作品中也有不少漏字。这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怎么好给阅读的人作个交代?有一个人,在他书写一首五言绝句的作品中竟漏写了整整一句,是在故意作“秀”还是记不清起原诗而索性不写?是缘于读书甚少还是自命清高而不屑一顾?我们能容忍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吗?还有的在书写时往往漫不经心地多一点或少一点,多一画或少一画,这不会是“飞白”所致吧,如“野渡无人舟自横”收笔时竟少了“横”字右下角的一点,显然不像字。又如以上第24例提到的书写草字“舟”时,随意在其头上多带上一笔便成了草字“好”,“轻舟已过万重山”草成了“轻好已过万重山”,怎成诗句。这些能不算误笔吗?有的纯属画蛇添足,结果弄巧成拙,还自以为别具一格。凡此种种,有什么艺术性可言呢?不无遗憾的是,有些名家作品也出现过类似现象。古之赫赫有名的书画家郑燮竟在书写李白名诗《夜泊牛渚怀古》也有漏字和改字,居然也能在网上看到这幅字画。名人名作在名家的笔下走样了,官司该如何打?出版界及书法界有无必要予以澄清,以免后学“东施效颦”而谬误流传?本人就深受一位名家书作的影响,多次书写王勃《滕王阁序》诗时,总是一味盲从,把“珠帘暮卷西山雨”误写作“朱帘暮卷西山雨”,几乎到了难以自纠的地步。责任在谁?首先应作检讨的当然是自己,读诗太不认真了。看来,对于古今中外的名人名作的学习,如果还谈不上批判继承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至少我们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才不至于误入歧途。

大概每个书法创作人都会感到创作之艰辛,创作过程中如稍有疏忽便会全功尽弃,有时即使慎之又慎,也会出错。成功的理想作品真来之不易啊!本人作书一直毫无长进,甚至全无一色可取,因此对于精品的难得是感触颇深的。自觉可取的是,每每作书都力求字字能从古今名家墨迹中找到出处,做到“草”得有依据,切忌任意造字,力图走在“规范”的路上。什么样的作品才是成功之作?这正关系到草书作品能否或有无必要从构字、章法等诸方面加以规范的问题。如何规范?当然,首先应从草字着手。在创作草书作品时,草字必须坚持“万变不离其宗”的原则。“宗”者,草字之原貌也。如何写好草书?有必要寻根溯源,学好字帖。前人奉为“草书正法”的《草书要领》,为晋代王羲之家藏原本、唐朝欧阳询等所临,不管其成书的历史渊源如何众说纷纭,终不失为学习草书的圭臬。尤其是参与此书整理的清人李云麟对常见写草书的流弊所指出的:“贪秀则脆,好奇则野,肉满则滞,骨立则枯,刚胜易肆,柔胜易驰”,更值得我们草书创建者引以为鉴;当代书法泰斗于右任先生几乎毕生致力于规范草书文字,可谓呕心沥血。他提倡用草书进行文字交流,以达到快捷交流思想的目的,良有以也!于右任先生编着的《标准草书》,应作为规范草字的范本;夏铭智先生主编的《新编于右任书法字典》,为我们学习和规范草字提供了很好的读本;陈铭先生讲授、陕西书学院编的《于右任.标准草书草书技法讲析》,“为学草书者大开方便之门”,对规范草字提出了很可取的意见。值得借鉴的是古代名文《千字文》,不乏古今名家的草书作品,既是学习草字的经典字帖,也可作为规范草字的一杆标尺。近些年来,不少书法家,对于右任先生的草书艺术,有继承,更有发展,将草书艺术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确实能让我们获得一种全新的美的享受,更能让我们看到草书规范的前景。实际上,有不少书法家对规范草书早已付出了很多艰辛。如,苏门改编校译的《草诀:草书书写与辨析》、方绍武编着的《草诀歌》、李松着《草书技法》等着作,对如何正确书写草字很有指导价值。在写好草字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谈及篇章乃至整个草书作品的规范。倪文东编着的《草书章法》、张敏编着的《孙过庭书谱技法》、杨再春着《行草章法》等着作,总结了丰富的经验,为我们探索规范草书作品开阔了新的视野。《鉴赏》仅仅是作为一个补充,为探讨草书规范问题提供一些素材。自感有创新意义的是,既然是比录、鉴赏,同一首诗词就必须有三种以上出自不同人的草书作品。三者为众,众者,多也。我们尽可能广为收集,有的同一首诗词搜集到几十幅不同人的草书作品,可谓不厌其烦、不厌其繁、不厌其多、不厌其杂,旨在能让人从多个视角、多个方位、多个层面,多个渠道对草书作品加以比较,取长补短,发现纰漏,找出问题,相互切磋,达成共识。有的同一首诗词的三种以上的作品,出自同一人之手,哪怕是只字之差,或是移行有异,我们都编入书中,通过对照,我们可深知他们之匠心,从中能得到很多启示。名家的作品应该是规范草书的最好的依据。本书不乏名人的优秀之作和经典之作。林散耳、于右任、启功、沈鹏等先生的作品,是我们草书艺术的珍宝,如何继承和发扬,值得认真思考。书法家张旭光先生近些年享誉书坛,成就卓着。他的《客青州观沈鹏草书》一诗“书分五体草唯圣,醉素颠张竞豪雄。不饮不狂儒雅士,挥出大化贯长虹。”高度赞扬了沈鹏先生草书作品的艺术风格和艺术价值,对草书作品的创作提出了精辟的见解。非常值得敬佩的是,不少出自古稀或耄耋之年的书法家的作品,仍然显得如此遒劲有力,神采非凡,一笔不苟,严谨作书。有如潘学固老先生八十八岁书写的贾岛《访隐者不遇》,真让人赞叹不已。他们的治学精神及其书法作品使我深深感到:规范草书多出精品,必须要有老一辈书法艺术家为我们指路。

在浩瀚的书法作品中,有的作品实在难以恭维,甚至看起来不像文字,对此,当然自有评说:哪些是精心作书,哪些是随意涂来,应该还草字以清白,使之不要太离谱了,起码让观赏者能看出草字的由来和大致面目,而决不是信手捏造。凡“断章取义”(即随意书写原文部分内容)的作品,应属对原文不忠。我们始终认为,既然是按原有文本进行创作,就必须不折不扣地照原文书写。与文学作品一样,草书作品也应该做到形式为内容服务。评价一幅草书作品的前提应该视其形式与内容是否统一,视其是否忠实其书写的内容,一味追求形式而不顾内容,是难以能给人以整体的美感的。只有保留书写原文的完整性,切实照原作书写,方能体现出原作的原汁原味。关于草书作品的审美研究,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信冬蕾先生的《略论草书实践性审美》一文的结束语给了我们不少启迪:“草书的产生,本应顺乎时用,为了便捷简易而产生,但它作为实践性的载体使交流变得更加方便,作为艺术载体,则丰富了多彩的艺术空间,使审美观念孕育在实践追求之中,产生了线条的审美意识和空间美感。如果一幅草书作品能使观者在感受中将作品的审美理想内化为一种价值准则,看到一种还未实现的可能性,能为他们开辟新的愿望和目的,甚至能以此摆脱旧有的状态,进入一个新的实践境界,这不仅会对当下的习书观念起到助推的作用,更会正本清源、扬清激浊,使以书法为代表的文化实践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王羲之的书法、孙过庭的《书谱》等历代经典之作及当今名家的珍藏墨迹,不正是这一高度的升华,并留给了我们极其宝贵的财富吗?从中我们可真正领悟到草书艺术的真谛。读懂名家,不懈追求,草书艺术定能发扬光大。

值得关注的是,模仿是继承和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途经。近些年来,歌坛出现不少新秀热衷于模仿他们所崇拜的歌唱家的演唱风格和技巧,从姿态到音色,惟妙惟肖,深受观众的赞许。这无疑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有利于歌唱事业的发展。在书法界,潜心模仿名人名作的书法也大有人在。有些作品(特别是草书作品)的模仿,功夫颇深,功力很大,非常到位,甚至有“胜于蓝”之处,实属可取。尤其是对毛泽东书法的学习和研究,倍受书法爱好者青睐。毛体字是一种模仿毛泽东字体的书法样式,很多毛体书法家,如署名为三木、古云子夜听歌、昌德、金涛、玉华和王振军等,在此方面,似有神奇之功,颇具异曲同工之妙。八十五岁高龄的钟俊老先生还如此精神百倍地摹写毛主席的草书作品,功底浑厚,令人惊叹。

要规范草书作品,首先应该分析、认定哪些是真正的草字,哪些属胡编乱造的涂划。为了开阔探讨思路和思维空间,可参照能与草书作品形成鲜明对比的行书、行草、楷书、隶书等多种形式的作品,多种字体的作品相互对照,相得益彰,通过不同的思维方式,进行深入的研讨,无疑能对草书作品的规范提出可取的意见。也希望能以此引起书法界对行书、草书、行草三种字体的实质性区别进行切磋。我们常可发现,在某些作品中三种字体似乎没有明显的界限,尤其是草书和行草更是如此。在此,我很想请教行家:《行草字帖》,选入的几乎都是名家的草书作品,怎么其书名能以“行草”命之,而只作为行草的字帖?《沈鹏行草书千字文》,我们能简单地把当代书法界巨擘沈鹏先生这个作品仅看作是行草的典范而不能作为草书的字帖吗?也许你能在不少场合发现:有的人自称是行书的作品,看起来却无异于行草;有的人自称为行草的作品,又似乎无异于草书。科学而严格地对它们加以区别,这对规范草书作品也不无必要吧。

以上仅为本人涉足草书以来的一些感受和体会,杂七杂八地议论了一番,外行话一定不少,亟盼多方指教。文中如有过激言辞,全然别无他意,完全出乎真心实意地求教于方家和书法爱好者,愿我们一道切实遵循科学发展的艺术观,共同探讨,共同进取,为推动草书艺术正常向前发展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这些年来,最使我深感欣慰的是,我对草书作品有了一点认识:草书作品应该有个规范才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我国草书艺术,才能使之健康地向前发展,从而带给人们以更新更美的艺术享受。为此,我反复思考着:草书作品有无必要规范?能否规范?如何规范?要规范当然就得有一个评价草书作品的标准。如同翻译界对翻译作品的评价提出“量化翻译标准”一样,要量化草书作品的评价标准,这可真谈何容易啊!无疑,这是一个长期而极其艰巨的工程。热衷于书法研究的有识之士,是决不会因难而懈怠不前的。可以断言,启动这一工程的前奏和序曲不久将会在我们耳边响起,主题音乐乃至整个乐曲,当然有赖于书法大军去精心谱就。但愿拙文能作为一个小小的插曲,不时在同仁们的心间回荡。倘若如是,便足以慰藉我这番良苦之用心了。我想,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写字,扎扎实实规范,踏踏实实创作,力求多出精品,多出珍品,我国草书艺术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深信书法界的艺术家们和广大书法爱好者,有望于在苦苦的探索中做出一番辉煌的事业,为祖国灿烂文化的更大进步、更大繁荣做出巨大的贡献。

书法提供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我们现在提倡人文精神,对克服浮躁的创作情绪是有好处的。实际上兰亭精神最重要的就是一种超越精神,寄情山水,超越功名。人格高尚,行为潇洒出尘,书法才能超越群品,王羲之就是这样的楷模。这种高屋建瓴的见解,实在是当前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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