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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文章读后感

 灵藏阁 2015-02-12

邓晓芒先生撰写的《哲学的语言学起源》这篇文章,涉猎的范围已经从认识论视域提升到逻辑学视域。

然而,他采用的方法依然是理性思辨方法而不是康德创新出来的哲学逻辑方法——图像法、正位法即用菱形判断表、范畴表进行定位的方法。这是非常遗憾的。这一缺陷表明,作者的思辨能力还没有提升到康德先验逻辑的高度。

在我看来,应该使用康德的哲学逻辑方法——先天直观形式解说古希腊哲学本原的演化过程。所谓先天直观,指的就是认识视角的转换,它包括看问题的角度和认识能力的提升两种形态泰勒斯的“水”属于直观反映,阿那克西曼德的“不定形”属于间接反思,即认识形态从存在属性上升到存在形态,造成本原变化的原因在于认识视角出现了转化,从直接性转到间接性。阿那克西美尼的“气”属于从可见性提升到可知性,属于认识能力的提升。接下来毕达哥拉斯的“数”即“一就是奇与偶”的提出,标志着思辨能力摆脱了认识论视域的束缚,进到哲学逻辑——辩证认识方法和结构境界。

用康德的先天直观——先验逻辑解说哲学本原的演变,就能够与认识论的规律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摆脱了认识论视域的束缚,上升到中国古代河图的第一层次即1234所涵盖的内容高度。河图作为认识论的规律,它需要通过西方哲学发展史的演变形态给以证实。

众所周知,康德之后,德国古典哲学的演变有一个鲜明的特征,那就是将康德创新出来的哲学逻辑方法应用到观点理论和著述的结构体系中,其中费希特从康德的菱形判断表、范畴表的结构出发,他将辩证运动的逻辑结构通过“实体”这个概念运动以及“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关系展示出来,由此得到了否定之否定的运动形态。并将康德创新出来的菱形结构法向前推进一步,提升到范畴推演法的高度。所谓范畴推演法,其功能就是用哲学逻辑或者说按照认识结构去推论哲学概念、范畴之间关系网的科学方法。这样一来,就使康德的菱形范畴表从静态的认识结构提升到动态的过程结构这一高度。其直观形式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邓晓芒文章读后感

 

谢林的“同一哲学”处在费希特与黑格尔之间他紧紧抓住了康德提出的真理规则——“二律背反”的矛盾形态不放于是,谢林将观点理论与逻辑规则之间的属性对立展示出来,逻辑规则的属性是绝对同一的真理格式,而观点理论环节的属性呈现出不同形式的矛盾性。其中重力的矛盾表现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具有的不可分割的一体形式,磁力的矛盾表现在两极对立——有磁性,中介同一——无磁性上面。有机的矛盾表现为生命的运动,它是自我否定、自我演变的形态。从此,西方的哲学理论摆脱了认识论的束缚,上升到揭示矛盾运动形态和规律的逻辑学高度。

黑格尔紧紧抓住了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不放,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论证了“静态表述的语言文字和动态的存在内容”二者之间呈现出对立性的特点,在此基础上黑格尔创新出把握矛盾形态的科学方法。这就是辨证认识具有的过程结构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性。黑格尔论证的结论是:思维和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只有在哲学概念环节可以实现从对立性到同一性的转化和质变,这就是黑格尔提出“具体概念”的真实涵义。

黑格尔看来,具体概念的自我运动可以使思维和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从对立形态转化为本质同一的形态。德文中“Sein”一词就属于黑格尔所说的具体概念,它的内涵中分为三种形态:“是”、“存在”、“有”,这三种涵义与认识的过程结构吻合。现实中客观事物本身也是变化的形态,这样一来,思维和存在二者在动态过程环节实现了同一性。由此构成了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内涵:它将事物的发展变化与思维的深化运动二者共同具有的规律性展示出来。这就是黑格尔《逻辑学》涉猎的内容。

矛盾形式分为三种:同一、差别、对立。相互之间呈现出对立统一的形态。矛盾运动规则是两种形态:认识的深化表现为量、本质和形式之间的相互转化,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引起质变,量变是过程,质变是结果。思维和存在二者共同的属性是辩证运动、否定之否定的发展。由此构成直接性和间接性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形式。

概括说来,黑格尔从康德创新出来的哲学逻辑方法中抽取了“二律背反”的矛盾关系,以及范畴表中的“三一体”结构,并且将谢林哲学中的矛盾论与费希特哲学中的过程论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在方法论环节实现了重大突破。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黑格尔率先破解了人类思维如何把握运动的难题。思维把握动态方法与认识方法不同,它是以逻辑结构形式出现,具体表现为本质两分法(以谢林的矛盾论为根基,构成小圆圈的结构),形式三分法(以费希特的过程论为根基,构成大圆圈的模式),于是黑格尔就从费希特提出的“逻辑是一个圆圈”的理念上升到“逻辑是大小圆圈环环相套的结构”。遗憾的是,黑格尔没有给出辩证逻辑的具体图形。他只是用语言文字进行了抽象的描述,指出他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与费希特的“正反合”三段式并不相同。具体论述如下:

在方法的这个转折点上,认识过程又立刻转回到自身去了。这个否定性,作为自身扬弃的矛盾,是第一个直接性、即单纯普遍性之恢复;因为他物的他物、否定的否定,直接就是肯定的、同一的、普遍的。这第二个直接的东西,在整个过程中,假如人们总是愿意计数的话,对第一个直接的东西和对有中介的东西说,就是第三个东西。但它对第一个或说形式的否定并对绝对的否定性或说第二个否定来说,也是第三个;如果那第一个否定已经是第二项,那末,那被数为第三的,也可以数作第四;抽象的形式也将不用三分法而被当作一个四分法。否定的东西或区别,以这种方式,便数作两分。——第三个或第四个总是第一个和第二个环节,即直接的东西和有了中介的东西之统一。它是这种统一,以及方法的整个形式是一个三分法,这些虽然只是认识方式完全表面的、外在的方面,但即使仅仅这些,并且虽然在较确定的应用中已经指出——大家都知道抽象的数的形式本身是早已提出过的,但没有概念,因而也没有结果,——仍然是康德的无限功绩。(黑格尔《逻辑学》下卷P544

将德国古典哲学逻辑方法创新的形态用直观形式的逻辑图展示,是这样的:

邓晓芒文章读后感

 

图中黄色大圆环代表观点理论环节的创新内容,这是费尔巴哈“人本学”所在的位置,它属于经验论范畴。费尔巴哈将亚里士多德的“两个本体说”提升到逻辑学的属性高度,哲学逻辑强调“以人为本”,认识论强调“以物为本,关系附属”,显然,只有后者的观点才与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吻合。

康德创新出来的哲学逻辑方法处在中心环节,蓝色半圆代表动态的范畴表,紫色的半圆代表逻辑的判断表,理性的方法是哲学逻辑方法——图像法、正位法,用橙色圆圈展示。它属于先验论范畴。

费希特的范畴推演法用蓝色圆圈表示,蓝色代表动态形式,过程结构。

谢林的矛盾方法用紫色圆圈表示,紫色代表思辨形式,它把握的是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通过重力、磁力、有机体三种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出来。

黑格尔的动态方法用绿色圆圈和蓝色圆环表示,其中绿色代表规律性,永恒性,蓝色代表过程性。

叔本华的思维规律同样具有永恒性,因此用绿色圆圈展示真理结构,外面的橙色圆环表明这是上升到真理论高度展示的逻辑规则。

由此构成黑格尔的辩证法三大规律与叔本华探讨的思维规则、思维规律之间的本质区别。其中黑格尔创新出动态方法,用深蓝色圆环表示。叔本华论证了真理结构——四重根形式,用橙色圆环表示。

间接形式的逻辑图

康德的先验论——哲学逻辑方法:图像法正位法:菱形结构

            费希特的过程论:范畴推演法

结构            谢林的矛盾论:客观矛盾的三种形式

哲学理论形态黑格尔的规律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叔本华的真理论:思维规律四重根

              费尔巴哈人本学:逻辑学以人为本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康德为实现表述的清晰性、准确性,用拉丁文取代了德文中的“一词多义”现象,从而将语言结构受认识结构制约的规律性展示出来。

黑格尔为了论证“二律背反”具有的普遍性,精心挑选了德文中具有二重涵义的词汇,从而实现了矛盾自我否定、自我转化的辩证认识特有的逻辑结构。

由此可见,哲学逻辑研究的对象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语言文字。用来表述真理的句子结构尽管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变幻不定的形式,然而,本质属性同一,语言结构与认识结构紧密关联在一起,并且语言结构要受到认识结构的制约。这就是康德先验逻辑的实质。

在认识论视域,这一规律性通过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表展示出来。在逻辑学视域,这一规律通过康德的判断表、范畴表展示出来。在真理论层面上,这一规律通过中国古代的河图——老子的“不言之教”展示出来。

现实中人们只有使用康德创新出来的哲学逻辑方法——图像法、正位法,才能将隐藏在古希腊哲学发展史料中的认识论规律揭示出来。通过古希腊哲学发展史的演变形态,完全可以证实中国古代的道——河图模型自身具有的真理性。反之,停留在理性思辨的认识论视域,只能用“两把尺子”评论西方的哲学史料,不可能摆脱认识论视域的束缚,上升到《老子》大道——河图模型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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