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看守所检察应当对入、出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实施严格的监督,监督看守所细致检查、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检察监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的同时,应当注意调查了解该案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者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线索。 意见提出,对于侦查机关以起赃、辨认等为由提解犯罪嫌疑人出所的,应当及时了解提解的时间、地点、审批手续等情况,做好还押时体检情况记录的检察,注意发现提解期间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体罚虐待等违法办案情形。 (原标题:严格看守所监督防刑讯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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