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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园谈“宣德官窑”

 陶斋333 2015-02-16

 

     与其天天争论瓷器的真仿而无结果,不如潜下心学习些有用的资料。现转载刘新园老师谈“宣德官窑”的文章,学习刘新园老师的深入研究,尊重实据的严谨的学风;借鉴他的研究成果,充实自己是很有益的事。

 

宣 德 官 窑


    从有关文献看,明王朝在前一个皇帝殡天之后,继承皇位的新帝为了表示对先帝的哀思和对臣民的关怀,都有停止烧造的命令,明宣宗朱瞻基于洪熙元年六月即皇帝位,他是从什么时候开窑烧造御用器的呢?宣德帝又是怎么管理他的官窑的呢?

 一、宣德官窑的管理
    1、清乾隆七年《浮梁县志·陶政》谓:洪武初镇如旧,属饶州府浮梁县,始烧造岁解,有御厂一所,官窑二十座,宣德中以营缮所丞专督工匠。正统初罢。(1)
    2、清康熙廿一年《浮梁县志·艺文志》录明嘉靖十九年詹珊《重建敕封万硕师主佑庙碑记》谓:“至我朝洪武末始建御器厂,督以中官,洪熙间少监张善始祀佑陶之神,建庙厂内曰师主者,姓赵名慨,字叔明,尝仕晋朝,道通仙秘,法济生灵,故秩封万硕,爵视侯王。以其神异足以显赫今古也。”(2)

    3、明《宣宗实录》洪熙元年九月已酉条谓:“命行在(北京)工部,江西饶州造奉先殿太宗皇帝几筵,仁宗皇帝几筵白瓷祭器。”(3)
    4、同书宣德二年十二月癸亥谓:“内官张善伏诛,善往饶州监造瓷器,贪黩酷虐,下人不堪,上命斩于市,枭首以殉。”(4)

    通过以上文献可知:宣德官窑是由营缮所丞直接管理,所谓“营缮所”为工部下设机构之一,从明代文献来看,朱元璋取得政权之后,没有设置像元王朝那样的资品高于工部的将作院(笔者按:元代将作院使正二品,工部尚书为正三品)而是降将作院为将作司,并由工部管辖,《明史·职官一》记“洪武廿五年置工部营缮所”,该条下以小字补注谓:“改将作司为营缮所秩正七品,设所正、所副、所丞各二人,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5)再参照前揭文献2,可知宣德间专督景德镇御器厂的“营缮所丞”就是行在(北京)工部下面的七品衙门营缮所中官阶最低的所丞(正九品),不过不可小看这个所丞,因为这个职务在明初是由画家或巧匠担任的。如永乐时著名的山水画家郭纯,弘治年间著名的花鸟画家林良等,就曾担任过这一职务。(6)然而管理宣德官窑的所丞,却不见记载,这不能不令人遗憾。

二、烧造情况
    1、《明宣宗实录》宣德五年九月丁卯条:罢饶州烧造瓷器,于行在(北京)工部奏遣官烧造白瓷龙凤纹器皿毕,又请增烧,上以劳民费物。遂命罢之。(7)
    2、明·李东阳等撰《大明会典·工部·窑冶》条:宣德八年尚膳监题准烧造龙凤瓷器,差本部官一员,送出该监式样,往饶州烧造各样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8)

    前揭文献1、2为权威史料,它们表明:在洪熙元年九月开窑烧造的宣德官窑经历整整六年,于宣德五年九月停烧,三年后再度恢复,并有具体的烧造量,这个数量显然是惊人的。宣德八年至宣德十年仅仅两年的时间,景德镇御器厂是否能完成这个任务已不得而知,但人们确信宣德窑随著宣德帝的病逝而宣告结束。因为正统初年的明王朝由号称女尧舜的宣德帝的母亲张太后执政,张后崇尚节俭,(9)景德镇御器厂自然停止烧造。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的《中国陶瓷史》是一部有影响的著作,该书谈到宣德官窑瓷器时说:宣德八年(1433年)决定烧造龙凤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这样巨大的数量在当时决非一、二年能烧造完成的,但两年以后,已是正统元年(1436年)这些未完成的数字,必然要在正统时继续烧造。接着该书又说:“正统初年对宣德时期未完成的部分产品,仍书宣德款。”(10)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极有胆量极为惊人的论断。假如宣德官窑在正统时还继续烧造并且烧造物尚写宣德年款的话,那么中国历史上就必存在一个没有宣德帝的宣德窑,依此推测,现今出土与传世的有纪年款的宣德官窑器,必有一部份是正统时代的制品。正统时制造的宣德器和宣德本年制造的瓷器是一模一样呢?还是有所不同呢?

    笔者以为这个假设没有根据。因为:
    1、《明实录·英宗实录》宣德十年正月壬午条,记英宗即皇帝位诏谓:“各处罢办诸色宁丝,纱罗段匹及一应物件并续造段匹、抄造纸箚、铸造铜钱、烧造饶器、煽炼铜铁、采办梨木板及各处烧造器皿、买办物料等件,悉皆停罢。其差去官内外官员人等,即便回京,违者罪之。”(11)

    2、前揭清康熙《浮梁县志·陶政》:“宣德中以营缮所丞专督工匠,正统初罢。”
    3、《明史·食货六·烧造》条:正统元年,浮梁民进瓷器五万余件,偿以钞,禁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诸器,违者罪死。(12)
    4、明·焦闳《玉堂丛话·卷四》记明英宗问迎复辟之事于李贤,李贤对英宗说:“天下人心明归陛下者,以正统十数年间,凡事节省,与民休息,故而。上悚然大悟。”(13)

    5、明·李贤《天顺日录》记:“宣庙崩,太后(指宣德母亲张太后)即命将宫中一切玩好之物,不急之务悉皆罢去,革中官不差。”(14)
以上考察证实:宣德御厂在宣德纪元前四个月开窑,即洪熙元年九月就开窑烧造了(前揭《中国陶瓷史》把明实录的记载误写成宣德元年九月),(15)宣德十年正月,因宣宗病逝而停烧,也就是宣德官窑的烧造期比《中国陶瓷史》和冯先铭先主编的《中国陶瓷》文物教材中所说的宣德元年要早一年,其结束之日并未延续到正统初。(16)因此,当今公认传世的有年款的宣德器,与景德镇珠山宣德地层中出土的宣德器,绝不可能是正统时代的制品,《中国陶瓷史》关于宣德官窑烧造上、下限论断似需更正。

三、宣德瓷器之特徵
    众所周知,中国明、清以来的文献在谈论历代官窑时,都以为宣德瓷器为明官窑之冠。近年来由于景德镇珠山永乐、宣德官窑的发现,使我们获得丰富的遗物,比较这些年代可靠的出土资料,使我们得到新印象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看法。笔者以为:宣德时代多数或者说大多数瓷的造型与纹样都是从永乐官窑继承而来,所以以往谈论陶瓷的人都有永宣官窑不分之说。但细加观察还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可以通过永宣两代同类器物的比较,来了解宣德瓷器的特徵

 1、永乐窑以甜白瓷为主,宣德窑则以青花瓷为多。
   2、永乐刻、印纪年款者仅见靶盏大碗数种,书写年款者,只在传世品中见到青花压手杯一种,仅用篆书;宣德器无论大小,多刻或以钴料于釉下书写楷书年款。亦有少量书四字篆款,无年款的极少,1982年出土物中仅见白釉盖罐、仿枢府青釉折腰盆、青釉敛口小底钵以及青花海兽大盘等为数不多的几件无款。
   3、永乐瓷特大件不多,特小件也稀少;宣德的则有高74厘米的大罐,高54.2厘米的梅瓶,直径59.6厘米的龙缸、大盘等。小件器则有高仅8厘米的小罐、砚滴、鸟食罐之类,为永乐遗存所不见。

   以上差异,特别是第1与第2点特别有趣,它起码揭示两个问题:
   1、永乐帝崇尚白瓷;宣德帝则更喜欢彩绘瓷。
   2、永乐帝喜欢用古色古香的篆书刻、印纪年款;宣德年款则更爱用刚劲规矩的楷书来书写。
   以上实事似乎可以反映永、宣二帝在审美情趣方面也有所不同。
   以上从品类方面把宣德与永乐瓷作过一些比较,现在还想从造型方面观察一下永、宣二窑的差异。

 熟悉永、宣瓷器的人都知道,永乐时代的器物除个别品种外,在宣德时都有烧造。但在某些细部的处理上仍有精粗之别。
   1、永乐后期烧造的一种柄部带节的小靶盏宣德亦有烧造,两类遗物的口径高度相同,但永乐盏足直径为3.9厘米,宣德的则4.2厘米左右。
   2、僧帽壶:永乐的高19.3厘米,宣德的高23.4厘米,宣德的较永乐的高4.7厘米。永乐的小巧,宣德的增大。

  3、永乐白瓷钵口径21.6厘米,口部微微内敛,外轮廓线圆润;宣德的口径27厘米,轮廊线则少变化。
    4、圆形盖豆,永乐的腰部细而秀;宣德的较粗,略嫌臃肿。
    5、口径13厘米的直口碗,永乐的器壁高7.6厘米,足径6厘米;宣德的高 7.5厘米,口径相近,但足径则为7.6厘米。永乐的清秀,宣德矮胖。
    6、仿伊斯兰八方烛台,宣德的和原金属器皿相近,台上插座较粗短;永乐的插座较高,显得细长。可见永乐时代的仿伊斯兰器亦羼入己意。

7、直颈方流水罐,其造型亦来自伊斯兰金属器,永宣制品除口部不同外(永乐早期的口方,宣德的作葫芦状),永乐的流、柄高过口,形成一“”形弧度,转折处圆活;宣德的柄则作成“7”形,显得简单生硬。
    8、可以确定为永、宣二帝自己使用的瓷器,即、印或彩画五爪龙纹的碗盘,宣德的较为厚重,更加适用,永乐的则薄而轻,更觉美观。(笔者按:现今的一些鉴定家在区分永、宣瓷器时有所谓“永轻宣重”之说。经测试,两朝正烧的瓷器,其比重完全一致,永宣同类瓷器无轻重之别,仅有厚薄不同)。

综上比较,永乐器型有秀、巧、薄的特点,宣德的则有大、厚、拙的特点,显然永乐瓷器的器型比宣德的更为秀丽,在细部展示出来的匠心也更丰富。为什么宣德器在造型方面不如永乐器考究呢?我以为和永乐朝大量烧造素瓷,宣德朝风行青花瓷有关。因为青花流行之后,蓝色花纹夺走了人们的注意力,与此相应,制造者和使用者对纹饰更为敏感,对造型美的感觉就相应迟钝。而使用单色釉的时代,设计者的艺术匠心就只能消磨在造型上,是为宣德瓷器在造型上不如永乐器精美考究的主要原因。

注释:
(1) 前揭乾隆《浮梁县志·陶政》卷十。
(2)前揭康熙《浮梁县志·艺文志·记》康熙廿一年木刻本卷七。
(3)《明实录·宣宗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版本册十六,页231。
(4)同注(3),册三十四,页4。
(5)前揭《明史》册六,页1762。
(6)郭纯事明·杨士奇《东里集》卷一,又详穆益勤编<<明代院体浙派史料>>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页9,林良事详道光刻本<<广东通志>>卷五六,详前揭<<明代院体浙派史料>>页14。
(7) 前揭《明实录·宣宗实录》册十九,页1654。
(8)明·李东阳等《大明会典》江苏广陵古籍刊印社影印明刊本,页2632。

(9) 前揭《明史·列传一·后妃·仁宗诚孝张皇后传》册十二,页3513。
(10)中国硅酸盐学会《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页373-374。
(11)《明实录·英宗实录》卷一,宣德十年正月条,页9-18。
(12) 前揭《明史·食货志》册七,页1998。
(13)明·焦闳《玉堂丛话·卷四·献替》,中华书局1981年排印本,页102。
(14)明·李贤《天顺日录》,明《国朝典故·卷四十八》北京大学排印本,册中,页1142。
(15)前揭《中国陶瓷史》页365。
(16)冯先铭主编文物教材《中国陶瓷·第五编·第四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页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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