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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渡州经验

 事不宜急缓则圆 2015-02-16
《伤寒论》总结了六经辨证的规律,又厘定了主证、兼证、变证和夹杂证四个层次。
    在临床辨证时,应先抓主证。主证是指决定全局而占主导地位的证候。所以主证是纲,纲举而目张,对附属于主证的兼证、变证、夹杂证等也就自然迎刃而解。
    例如:太阳病中风的桂枝汤主证,是以汗出,发热,恶风为主。伤寒的麻黄汤主证,是以无汗,恶寒,身痛为主。少阳病的柴胡汤主证,是以口苦,喜呕,胸胁苦满为主。阳明病的白虎汤主证,则以烦渴欲饮,身热汗出,脉洪大为主;大承气汤的主证,则以不大便,腹满疼痛,潮热瞻语为主。太阴病理中汤主证,而以吐利,腹满,饮食不振为主。少阴病的四逆汤主证,则以四肢厥冷,下利清谷为主。厥阴病乌梅丸主证,而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呕吐,下利,吐蛔为主。
    六经的主证,是辨证的核心,只有先抓定主证,才能突出辨证的重点,这种宝贵的遗产是任何人都可以继承的。
    至于兼证:是指附于主证的兼见之证,比如说在桂枝汤主证的前提下,而出现的“喘”,或者是“项背强几几”等证。
    变证:是指医生误治之后,使原来的主证一变而成另一种证候。如误发少阳之汗而变生的谵语,误下太阳而变生的下利。
    夹杂证,其来源有二:一种是人的体质不同,感邪虽一,发病则异:一种是先有宿疾,后感伤寒,则使老病与新病,标病与本病,表病与里病交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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