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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初二回家过年算不算“陋俗” 刘崇顺

 开心果 由飞翔 2015-02-19

女儿初二回家过年算不算“陋俗  刘崇顺

在我国的传统风俗中,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回家过年。也就是说,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回到娘家过除夕和初一这两天,必须等到正月初二,女儿才能和女婿一起来给岳父岳母拜年。

有位网友把这种风俗视为“陋俗”撰文加以鞭挞,遭到众多网友吐槽。原因是这种习俗无论按传统思维,还是按现实的理由,都可以从积极的方面解释。

对于这一习俗的由来,说法不一。一说:这个时间的限定是因为在这个时,每家都要把已经去世的,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祖先请到家中,当已经出嫁的女儿同时出现在家中的时候,回家来过年的各位祖先就会感到不安即便是需要在家过年的出门子的姑太太,也是理解的。她们一般会在自己的屋里睡上一整天,以免出门后被堂屋的祖先看到,所以不是不能回的

二说:传统社会封建君主,大多数是以仁孝治天下,当时是男权社会,女人讲三从四德,既然嫁人了,就得一心一意服侍夫家,生活日程安排,要以夫家为主。嫁出去的女人过年时要操持家务,张罗过年的繁杂事务,除夕和初一这两天,最为繁忙,要回家也只能安排在初二。

此外还有一些说法,例如,说嫁出去的女儿回家过年,会把娘家吃穷;说嫁出去的女儿自己家了,应该在自己的家里过年说女儿回娘家过年不吉利,因为女儿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如果夫妻恩爱,婚姻美满,女儿应该在夫家与丈夫和和美美地共渡除夕。如果女儿回家过年,就意味着女儿的家庭出现了变故,要么是丈夫殆亡,要么是婚姻破裂,无依无靠了才回娘家。所以,女儿回家过年被民间视为不吉利。

怕女儿过年会娘家吃穷的说法显然不成立如果怕吃穷,初二回家就不会吃穷吗为规避回家的先祖的说法无疑是一种传统观念的演绎。这一风俗的本义应是娘家为女儿及婆家着想。更合理的解释应是女儿的父母亲更理解人,更为女儿的长远幸福想把天伦之乐优先于对方家庭的老人。这样的传统习俗不无“老吾老、幼吾幼”的推己及人思想内涵

事实上,这种风俗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很多地区已不复存在,只是在少数地区还有所保留。包括嫁出去的女儿除夕和初一这两天不能回家过年在内的一些习俗,一些老传统老讲究已经支离破碎了。风俗,原本就是凭借内心信念才能坚守的社会规范。当全社会多数人不再坚守,这种风俗也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了。

至于现在的小两口为去谁家过年而闹离婚,其实与传统习俗无关在婆家过年,还是回娘家过年,有时纠结的是时间安排问题,更多的是需要小两口互谅互让、理解体贴对方及对方的父母。这样才能避免类似家庭矛盾。

由此看来,女儿初二回家过年的传统习俗,既无须坚守,也不必将其视为“陋俗”而加以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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