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6)《子平真詮本義》評注原著:清·沈孝瞻  解讀:黃大陸  評注:慚愧學人4

 johnney908 2015-02-28

九、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原文: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

  解讀:月令為用神,四柱干支配合以成格。雖然每個字都以生克論吉凶,然而即使是同樣生克的八個字,也會因其先後的位置不同而導致吉凶結果的不同,這就是八字的組合問題,其實也就是格局的問題。這正是論命的精奧所在啊。

  這裏借用 徐老師傅所舉的兩個命例來議論一番。

  1) 丙戌  壬辰  丙申  丙申;

  2) 丙戌  丙申  丙申  壬辰。

  前一個是徐樂吾自己的命造,後一個是他一位親戚的命造。兩個命造是同樣的八個字,可是徐樂吾活了64歲,而他的親戚卻在年輕時就夭折天年啦。什麼原因呢?徐樂吾說他的命因為生於清明節後一天,辰中的乙木還有餘氣,可以生扶日元丙火,所以就壽超花甲了。要是出生於清明節十二日後,那時是辰土用事(就是辰土當令值班的意思),恐怕我們就不知道世上有徐樂吾這個人了。他親戚的八字因為生於立秋後的七月,乙木已然凋枯,不能生扶日元,所以就早早地走人了。

  筆者認為,徐老師傅對他自己的命,分析得蠻有道理。辰中乙木當令,加之申辰拱水,乙木是可以化殺的,因此後來他在乙木大運中從事公職。至於他那位親戚的命,他的分析恐怕就不是正宗的子平大法了。因為他親戚短壽的原因,不是乙木無氣,不能生扶日元,而是財格逢七殺泄財,成了財生七殺趕身衰的夭折之命,這正是前文沈氏所說的“財逢時殺”而破格的八字啊!假設此命年柱不是丙戌,而是丙子,那麼申子辰三合殺局,日元無根,就會構成從殺格,命主也就不會早赴黃泉。例如某鞋長老闆的八字:壬辰  戊申  丙申  丙申。在壬子大運中因三合殺局而成格,命主財運猛發,富出一方。這個命不也是乙木無氣嗎?怎麼就不像他短命的親戚呢?問題的關鍵還是格局的成敗高低,而不是乙木是否有氣、日元有無生扶。

  學人注:生克之先後,確實與組合有莫大的關係,而組合的關鍵就是位置。徐老對他自己的八字是這樣解釋的:

  【余從前未解命理,請術者推算,一知半解的術者,或者以幹透三朋,獨殺透清,謬以有為相許,或者以丙臨申位逢壬水,夭壽之徽,危言聳聽,餘以其言未能滿意,感歎真學者微乎其微,立志決心自己研究,始知術者之言皆非真正的學理。

  天干三丙,通根戌庫,弱是之微旺,三月天熟,火微洩氣於土,故必須壬甲並透,蓋丙為太陽之火,不畏水克,反起其潤,若無壬水透出,必愚蠢下賤,必非現在之地位也。但用殺不可以言制,壬水通根于申,又得辰申相拱,獨殺頑強,丙臨申位絕地,雖通根戌庫,幹得比助,決非其敵,水火兩神對峙鬥爭必須用印以化之,四柱不見甲乙,所以壯不能用,老無能為也。

  年上幹比支墓,所以出身世族,椿萱(椿為父,萱為母)早失;印綬不見,萱蔭亦不常;三比幫身,故弟兄三人,頗得互助之益,財滋殺為忌,土晦火宜非喜,故妻子(看妻子要觀正財,觀子孫要究傷食)均不得力。 丙為太陽之火,四柱純陽,故性情燥急孤傲,落落難合也。行運癸水助殺,大病幾殆,幸坐巳火,轉危為安,十四歲失怙(父母的合稱),家庭多故,巳運丙火得祿,讀書考試尚利,得列庠序(學校)。

  甲運偏印化煞,可惜局中木無根,雖出場甚利,置身政界,不能有所作為(原命無木,雖運得氣而榮,究為無力)。午運丙火祿旺,值光復,諸事甚利。

  二十九歲時運甲寅乙卯年,運歲均吉,再入政界,承上峰青睞。大運乙地,前途似有無限希望,亦以局中無根,虛花而已,未運燥土晦火,丙火不畏水克,獨忌土洩氣晦光,三十五歲起流年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一病數年,精神委頓。四十一歲丙寅年,一交丙運,不藥而愈,比肩分財,雖無大利,然而幫身為吉。申運財來滋煞,四十七歲流年壬申癸酉,遭一二八之變,幾乎傾家蕩產,尚幸丙火蓋頭,不致一敗塗地,無以立足。現尚在申運,四十九甲戌,五十乙亥年雖流年尚利,未敢妄動也。將來丁運合壬化殺,丁壬雙雙合去之,五十一歲起丙子、丁丑年,丁壬之合其化殺在運為佳,然而年已五十外,老無能為,或者不致有衣、食虞乎。酉運同申,其勢較緩,酉內無水,且流年五十六歲起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木火運旺或不致再遭大變如一二八之役乎,戊運燥土晦火,流年六十一歲丙戌,六十二歲丁亥,沖命,火又被泄克,壽元至此而終,如六十一歲不死,當至六十三歲戊子年,決不能延至六十四歲的己丑歲,因戊子乃大水局故。】

  按:此文作于徐先生4650歲之間,據韋千里先生作品裏說:樂吾先生,以心臟病不治死於六十三歲戊運戊子年。

  徐老的八字:(清·光緒十二年農曆三月初三日申時)

  乾 丙 壬 丙 丙

    戌 辰 申 申

  十周歲少90天起運·每逢乙庚二年十二月交脫

  10 20 30 40 50 60

  癸 甲 乙 丙 丁 戊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一行禪師天元賦》曰:“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延年。”這裏的“丙臨申位”,大多理解為“丙日坐申金”,其實這個理解是片面的。這個“申位”,以月令為重,日時為輕。因為申月丙火,透壬水,這是“逢財忌殺而有殺”,申是丙之病地,卻是壬水的長生,若殺旺無制化,必定攻身,所以說“難獲延年”。徐老的八字,丙火在辰月,是“冠帶”的狀態,而月幹壬水七殺在辰卻是“墓”的狀態,雖然日時坐申,但丙火氣機較足,不至於被壬水克滅。雖然是生於清明後二日乙木用事之時,乙木能泄壬水但並不能化殺生身(組合關係)。不過,七殺透出,沒有明食明印,對日主來說還是有比較大的威脅的。

  鄙人認為,此造最大的病,是年月的戌辰沖。局中申辰拱合是邀合壬水入墓,本為好事;年上戌庫收丙,使其不受壬害;但年月一沖,壬水出庫,丙火亦出庫,丙必受壬水之害也。故命主早喪父母,一生多災多病。戊戌運,引發原局之沖,戊子年,庫神虛透,不收水火,戊土激壬制丙,故死。

  查光緒十二年丙戌歲之丙申月內,並無丙申之日,故徐老在其《評注》中所舉的“舍親某甲”的八字,鄙人存疑,在此不述。

 

  原文: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後則以財為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後時,則為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解讀:即如正官格,同樣是財星與官星齊透天干,但會因先後的位置不同而有區別。例如甲木生於酉月,丁火傷官透於年或月幹,戊土財星則透于時幹,以戊土財星化泄丁火傷官而解救官星,這樣的八字即使不貴,後運也必然是比較好的。倘若戊土透於年或月幹,而丙火透于時幹,格局則為官遇財生,然後又因傷官而破格。這樣的八字即使是早運比較好,晚運也沒有什麼好結局,恐怕還沒有兒子延續香火呢。

  八字的組合是非常微秒的,常常因一字之差,結果便相去十萬八千里。沈氏這裏所說的只是一般常見的情況,在不少特殊情況下,即使是傷官在前而財星在後,也不能解傷官見官之危。傷官在後的也不一定就都是晚運糗而無子的。對沈氏這一段文字的注解,俺們徐老師傅的評注還是很好的,請讀者自行參閱。

  學人注:我們先來看徐老是怎麼說的。

  正官格逢傷,透財可解。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即先後程式之別也。茲以原文所述之例,列式以明之:

年  是為財旺生官之局,傷官之氣泄於財,絲毫無損於官星。若易其地位,

酉  如下列格式:

  

年  即為財生官而遇傷破局也。亦有雖是丁先戊後,亦不能解者,如:

酉  

   

年  辛金透出在年,酉金蓋頭丁火,雖戊土在時,亦不能解,蓋火貼近也。

酉  又如:

  

年  此雖丁火傷官在時,亦不害官星,蓋得己土化傷,壬印合傷以解也。

酉  丁年壬時同。

    

  以財化傷如此,以印製傷護官,其理相同。如:

 

年  丁火傷官,為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則印被財破,火癸 酉  仍傷官矣。又如:

 

  雖有癸水之印,丁火仍傷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傷,印不及辛 酉  救護矣。

  說到底還是要看具體組合的情況,而不能一概而論。徐老所舉,乃是“假設”的例子,八字並不全,有些就根本沒有具體考慮地支的作用,所以僅作參考,不能以此為執。

 

  原文:印格同是貪財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

  解讀:印格同樣是貪財壞印,但因財、印的位置不同而結果有異。比如甲木日元生於子月,為印格。己土財星透於年或月幹,癸浮水印星透于時幹,先財後印,這樣的命即使不富裕,晚運也會順利些的。如果癸水在年或月幹,己土在時幹,先印後財,那麼命主的晚運就不妙了。這就是《四言獨步》所說的“先財後印,反成其福;先印後財,反成其辱。”

  如齊召南命:

  殺     

  癸     

  未     

  先印後財,兆示晚運不吉。印星為用,逢印看官,早運北方官旺之鄉,命主聰明出眾,記憶力驚人,人號神童。26歲中舉後,歷任學使、庶起士、侍讀學士、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同時又是著名的經史學家。晚年走金運後,巳酉丑會財局破印格,受族兄牽連,被革職回鄉,不久病死。

  學人注:財印之先後不可執一,先印後財的也未必就是晚景淒涼。如子月甲木,年透癸水,得時戊出幹合來,反得其印,晚年不見得會差;相反,子月甲木,癸透時幹,被年月的戊土合去,這是得而復失,不但不富,而且未必“稍順晚境”。齊閣老的八字雖然是先印後財,但畢竟當過侍郎(從一品),而且還是文學家,說明在原局中,這個甲印是沒有被辛財所壞的,若非晚年的大運破格嚴重,尚不至於如此淒涼。

 

  又如《滴天髓》中的某男命:

  印     

  辛     

  丑     

  看上去是先財後印,命主應該會大享晚福。其實沒有。因為用神印星太多,反而要以財損印,是棄印就財格。所以,早運南方財地,命主祖業頗豐,大享父母蔭庀。一交癸巳運,癸水克丙火,巳申又合金,破了棄印就財格,命主一敗如灰,成了乞丐。

  學人注:《滴天髓》中的命例是任鐵樵氏所舉,可信度並不高。此造出生於西元1721年農曆七月初四日。這個八字黃先生並沒有完全解釋通,還是順著任氏的思路去講的。貧富貴賤取決於命局,大運是起到損益、引發等作用的,如果把這個命主當乞丐的原因歸結於大運的話,是不確的。

  丙火是從日支巳中透到月幹的,辛金的根源在丑,庚金的根源在申。在原命局,地支的巳申合早已化金,而眾金歸入丑庫,使我的財星化為他物而且入了他人之庫,這才是導致命主成為乞丐的真正原因!

 

  原文: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解讀:食神格,同樣是財星與梟神齊透,因其所在位置先後之不同而結果則異。比如壬水日元生於寅月,食神格,庚金梟神居於年或月幹,丙火財星居於時幹,梟先財後,這樣的八字晚運就好。假若丙火財星居於年或月幹,而庚金梟神居於時幹,財先梟後,如此則晚運必差,難言富貴。

  如阮元命:

  食     

  甲     

  申     

  丙火財星在先,庚金梟神居後,似乎只是沈氏所說的那種“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的破命。可是,只因日、時支申子合水生寅木,時幹梟神失去了申金之根,不能奪食也。至於年支申金,因為寅木之上有丙火蔭庀,申金不敢放肆,加之大運東南,木火救應寅木,使申金終不能破格。所以命主少年得志,22歲中進士後,歷任學政、侍郎、巡撫、兩廣總督等高官,晚年升任體仁閣大學士。一生著述頗多,名重儒林。

  學人注:阮元,字伯元,號芸台,又號雷塘庵主,晚號怡性老人,揚州儀征人,生於清·乾隆二十九年(西元1764年)農曆正月二十日丑時,黃先生誤作子時。正確的八字應該是:

  乾 甲 丙 壬 辛

    申 寅 申 丑

  己巳運己酉年中進士。乙亥運己酉年去世。

  食神格,財梟丙透的八字,其實不一定只看其先後,而是要看其組合。一般情況下,如果食神不被梟奪,那就是由於財星在保護食神。其中陰日幹的正財還與梟神相合,如果可以合絆,那麼食神就不會遭奪了。沈先生所說的“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應該是指壬日的甲時,生於庚年丙月,庚被丙阻而不克甲。

 

  原文:七殺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為財以助用,而後殺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殺逢食制,而財轉食黨殺,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解讀:七殺格,同樣是財星與食神齊透,也會因各自位置的不同而使結果不同。比如己土日元生於卯月,為七殺格。癸水財星居於年或月幹,辛金食神居於時幹,財先食後,這就形成了財生殺而殺遇食制的大貴之格。假若辛金食神居於年或月幹,而癸水財星居於時幹,食先財後,則形成殺逢食制而再遇財星泄食生殺的破格局面,這樣的命不僅不貴,後運也必然蕭索,而且還壽命不長。

  例如下麵三個命造:

  1) 癸卯  乙卯  己巳  辛未;

  2) 癸卯  乙卯  己巳  庚午;

  3) 癸卯  乙卯  己卯  辛未。

  三個命造相似得緊,都是財先食後的大貴之格,然實際上卻只有其中的第二命貴為巡撫,第三命只是個七品芝麻官,第一命則是個讓巡撫和芝麻官都頭痛不已的江洋大盜!四個八字幾乎完全相同,為什麼富貴程度卻形同天壤呢?除了風水、出身等因素外,格局的成敗高低是關鍵。第二命之所以大貴,原因在於八字的頭面看似殺邀食制格,其實由於庚金無根並受坐下午火之克,形同虛設,並不能成立殺邀食制格。因有巳、午火聯手化泄卯木七殺,構成了殺印相生格。大運走北方財運時,雖然克印,好在印星有巳、午兩個,財星是無法破格的。克去一個印星,反而使命局成了殺重印輕的大貴之格。第三命之所以富貴不大,原因在於辛金食神沒有強根,有殺重制輕之不足。所以命主在北方水運中屈志芸窗,無聲無臭。等到兩鬢斑白時,大運才慢慢進入庚戌,食神制殺的力度也才相應增加,命主終於做上了縣太爺。第一命之所以為匪為盜,原因在於大運逢財星壞印,破了格局。一般情況下,殺邀食制格逢印化殺,則當以殺印格論。第一命就是這樣,有巳火化殺嘛,格取殺印相生。運走北方水地,財來壞印,一個巳火很容易被財星克壞,故命主為錢財所困,幹起了剪徑行竊的勾當。

  學人注:此段承上文,言十神的先後之殊。讀到這裏,我們不難看出沈前輩也很重視時柱,有利的十神最好是在時柱。如此段講的是七殺格,制殺的食神要在時柱方佳,為什麼呢?因為時為真我,是代表我的能力的,時柱的食神能夠制得住年月的七殺,表示我有能力控制小人,能夠掌握權利,所以能貴。假若時柱是財星,去生年月的七殺,七殺又來制身,這樣一來就好象是自討苦吃。當然,沈前輩只是簡單地說明一下而已,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對待。比如食神雖然是在年月,如果根源是在日時,而又能夠制得住殺,財雖在時,但因組合的原因而生不到殺的情況下,那就不一定如沈說的“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了。黃先生在解說三個命例的時候完全是依樣畫葫蘆,不可盡信。

 

  原文:他如此類,可以例推。然猶吉凶之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時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貴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時甲,或年甲而月癸時戊,則戊無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解讀:其他類似的八字,均可以參照上面所舉的命例來推斷。不過這些例子的吉凶都是顯而易見的,有的則更難一些。比如丙火日元生於甲寅月,年幹是癸水正官,時幹是戊土傷官,官能生印,而不怕遠在時幹的傷官來克,因為中間有甲木阻隔嘛。這時的戊土傷官既不能克官,反而能泄身吐秀,所以格成大貴。假使年幹是癸水,月幹是戊土,時幹是甲木,那麼戊土傷官就可以直接克傷癸水官星了,格局也就大破特破了。

  這裏的官與傷,與前文的先財後印、先殺後食等是一個道理,也都只適應於一般的情況。遇到特殊情況時,我們是不能照本宣科的。例如《神峰通考》上面袁應龍的八字:

  官     

  癸     

  卯     

  年官月印,時幹為食神,完全符合沈氏所說的“大貴之格”。但是命主好不容易中了個舉人之後,還沒有來得及細細品味富貴的滋味,就急忙忙去了陰曹地府。為啥呢?因為癸水官星沒有根呀,又無財星生官,官格並不能成立。能夠成立的格局只有食神吐秀格,所以在亥運甲戌年,梟神奪食,奪走了他美好的未來。

  學人注:袁應龍出生於明·嘉靖二十二年農曆正月初一。這個八字,寅中甲丙戊三神並透,當取偏印之格,癸水官星無根,不取。時幹的食神有被甲梟所奪的危險,本有丙火通關,但年時天地合,八字成圓,甲木奪食不誤,故而壽促,亥運甲戌年,日逢墓絕,又引發了梟神奪食的資訊,命之所然也。

 

  原文: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

  解讀:丙火日元生於辛酉月,年幹是癸水官星,時幹是己土傷官,因為有辛金財星間隔,己土傷官便不能克倒年幹官星,頂多只會稍微損傷一點官星,這樣的八字也有小貴的主。假如癸水與己土的中間沒有辛金阻隔,己土可以直接克癸水,那麼就會使格局大破了。

  有這樣一個男命:

  官     

  癸     

  卯     

  八字財、官、印都有,並無傷官破格,而且身強財旺,按道理不當官也要發財。可是命主已經四十多歲了,到現在一直還沒有弄出個什麼響聲來。天天都在市場上默默無聞地買賣小菜,日子過得也像小菜一樣平常。這個身財兩停的八字,咱就不發大財呢?原因還是在格局。因為財格在無比劫克財的情況下,見官則破格。官格呢,又因為癸水無根而難以成立。這個八字還能構成什麼格局呢?沒有了,其他任何格局都不能成立了。好在破格還不是特別嚴重,命主還能過上平常日子。

  學人注:丙日的己時,若非己丑,必是己亥,那麼丙生辛酉,年癸時己的組合情況應該是:

  癸 辛 丙 己   或  癸 辛 丙 己

  * 酉 *       * 酉 * 亥

  看過鄙人公開的《終南命理十幹喜忌口訣》的人都知道,“丙陽尤畏己癸侵”,《滴天髓》論丙火時說:“逢辛反怯”。如上面兩種八字組合情況,己癸並透,並且辛合丙火使其火焰不起,又逢“雲遮霧擋”,雖然是傷官生了財而不克官,但癸困丙、己傷丙,是難以發貴的。所以,這段文字只是沈前輩為說明“生克先後分吉凶”的虛設的一個例子,是屬於打比方的形式而說,並不是具體地對待。黃先生所舉的命例,亦是丙逢辛反怯而癸水困丙的八字,年月沖日時刑,當然命格不高,並不是文中所說的“財格無比劫克財的情況下,見官則破格”,也不是“官格因為癸水無根而難以成立”。

 

  再看一個男命:

  傷     

  己     

  未     

  此命正好是沈氏所說的“癸己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然而命主的事業卻非同尋常。這是為何?是沈氏錯了嗎?不是。是大運救應了格局。原命局傷官克官,破了官格,這是沒錯的。早運壬申,無字救應官格,命主出身貧賤,15歲就隻身出外謀生。不久即加入共產黨,專門從事地下破壞活動。傷官見官嘛,不幹點坐牢殺頭的活兒就對不住命啦。辛未運,辛金泄己土而生癸水,所謂“傷官見官,逢財可解”啊,格局破而複成。命主如蛟龍得水,屢任要職。庚午運也是一樣的道理,命主由全國總工會調研室主任之職,升任中央某部研究所書記(正廳級),家鄉父老引以為榮。入己巳運,沒有財星救格了,命局又還原到了傷官見官的破格狀態,正當命主如日中天的時候,卻突患惡疾而亡,年僅45歲!命該如此,難道不是嗎?

  學人注:癸水困丙,得己土制癸而使其不能困,所以這個八字裏的己土除了傷丙之外也有救丙的意思。傷官在年柱,代表國家,代表大環境,年月的傷官見官就的意思就是不利的大環境中反而成就了命主,雖然日子過得苦了點。不過,畢竟是丙火逢辛的時候又遭己土之傷,這就是命主之所以壽命不長的原因。這個八字,丙火的意向是合時幹的辛財的,要的並不是官星。而辛金的根源在月令,是官下之財,那麼這個辛也有官的意思在的,所以能貴。辛未運,辛金坐未,就是泄了傷官的氣,又引發原局的丙辛合;庚午運,丙臨帝旺,合住未土傷官。己巳運,癸卯年,己癸並透,太歲又將辛金的根源衝破,丙火失其所得,又遭他物所傷,故亡。

 

  原文: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克丙,無望其貴矣。

  解讀:辛金日元生於申月,年幹為壬水傷官,月幹為戊土印星,時幹為丙火官星。這個官星就不愁年幹的壬水來克,因為中間有戊土擋著呢,這樣的組合就是貴格。假若年幹是丙火官星,月幹是壬水傷官,時幹是戊土印星,或者年幹是戊土,月幹是丙火,時幹是壬水,這時傷官就很容易克傷官星,使格局遭到破壞,命主不能得到富貴。

  如某女命:

  食     

  壬     

  子     

  丁火官星無根,不來是個棄官就食的食神吐秀格。若行水運棄盡官星,命主定當成為影視大腕。可惜啊,大運一入丁未,丁壬合而食神不能吐秀,官有根而遭壬水回克,格局盡破。命主高考落榜,工作不成,只好去酒吧唱小曲。丙午運也不能救格,自然就不會有好事。命主與男友鬧分手後,憤然一脫,赤條條地演上了色情片。報酬是不錯啊,但她自己也怕見熟人。這個金水傷官,怎麼也不喜官星呢?因為官星破格呀。

  學人注:沈前輩在文中所舉之申月辛金,格式如下:

  (一)壬 戊 辛 丙  (二)丙 壬 辛 戊

     * 申 * 申     * 辰 * 子

 

  (三)丙 壬 辛 戊  (四)戊 丙 辛 壬

     * 辰 * 戌     * 辰 * 辰

  不知道各位讀者有沒有注意,壬年的申月必是戊申,丙年的壬月必是壬辰,戊年的丙月必是丙辰,辛日的丙時必是丙申,辛日的戊時若非戊子則是戊戌,而辛日的壬時必是壬辰。其中,只有“年壬月戊,時上丙官”這一例,才符合“辛生申月”的條件,後面所舉僅作假設,但卻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不是“辛生申月”。所以沈前輩在這裏也只是純從天干的位置組合來說明“生克先後分吉凶”的道理。在不考慮地支組合情況時,我們來分析一下:

  例一,辛金合時幹丙火,表示日主之情向官星,丙火官星不但合身,而且還生印(申月令的戊土透幹成格,逢印看官而遇官),年上的壬水傷官因有戊印作阻而不傷丙官,所以“格亦許貴”。(只要地支配合有情則貴)

  例二,同樣是“逢印看官而遇官”,但是月幹的壬水作了阻隔,傷害了年上丙官,丙火不但生不到戊,而且辛金也難以得到丙。

  例三,大同例二,加上月時相沖,更加不利。所以沈前輩說“無望其貴矣”。

  例四,還是“逢印看官而遇官”的,並且官星能合身也能生印,可惜時上壬水沖丙,這種傷官見官是自己把“官”給沖跑了(時為果,結果還是得不到)。

  黃先生所舉的女命,其敗筆不是在官,而是在印!本來三秋庚金喜水淘洗,但己土出幹,混了壬水,使壬水不清。壬水是從申、亥中所透,時支亥水不但是真桃花(木兔並豬四野眠),而且還有“登明足豔”之說,加上年時丁壬遙合,所以出演三級片。黃先生說“這個金水傷官,怎麼也不喜官星呢?因為官星破格呀”,誤,所謂的“金水傷官”指的是冬金,此造庚生酉月,是羊刃格,用水泄秀的。

 

  原文: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其中吉凶似難猝喻。然細思其故,理甚顯然,特難為淺者道耳。

  解讀:因位置先後的不同而影響格局成敗高低的命例,是很多很多的。其中的吉凶是言喻不盡的。但是細想其中成敗的原因,道理是很顯而易見的,就是很難跟初學者一下子講清楚。

  是啊,不管學什麼東西,基本的都是比較教條的,也是比較容易把握的,而高深一點的東西就總是比較靈活的。當嶽飛讀過許多兵書、打過許多勝仗之後,總結用兵經驗說:“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一心”者,就是沈氏所說的“特難為淺者道”的東西。

  學人注:這一章節的中心就是講組合,同一格局的八字,由於組合的不同,所出現的吉凶資訊當然就不相同了。徐樂吾在評注這段時說:

  【本篇所論生克先後吉凶,專舉天干為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於天干者。試舉例如下:

  癸 甲 丁 丙

  酉 子 卯 午

  子午卯酉,四沖也,而此造則非但不沖,反為四助。卯酉之間,隔以子水,子午之間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為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傷印綬用神,雖沖而不沖也。

  辛 丁 戊 戊

  卯 酉 子 午

  此造土金傷官用印,然卯酉沖,官星不能生印;子午沖,印之根為財所破;地支木火被沖,天干火土亦成虛脫。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難伸矣。

  更有喜其沖克者,如遜清乾隆皇帝造:

  辛 丁 庚 丙

  卯 酉 午 子

  陽刃格局,以煞制刃為用。但秋金無印,不作旺論,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過。妙在卯酉沖,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沖,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過,入于中和,是則玄之又玄,更難猝喻者矣。

  以上舉子午卯酉為例,更有會合因先後而變其性質者,亦有非沖非合,而先後生克之間,吉凶迴殊者。非可備舉,學者熟習之後,自能領悟耳。】

  徐氏對癸酉一例的解說不知道誤導了多少後學了!此造,子月刑傷卯木,徐氏認為是水生木,地支三戰無情,卻被徐氏論為相生有情。第二、三例誠如徐氏所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