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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余秀华:苦痛中的歌唱(3)

 笑什么 2015-03-02

 
 

诗人余秀华:苦痛中的歌唱(3)

  ◆李伟 张兰英

  

故乡与远方

  我始终相信,一个地域的开阔与一个人的心有莫大的关系

  我见过在无垠的草原上,被圈养起来的牛羊和人,和栖息在篱笆上的鹰

  在横店,起伏的丘陵地形如微风里的浪

  屋宇如鱼,匍匐在水面上,吐出日子,吐出生老病死

  和一个个连绵不绝的四季

  (余秀华《田野》)

  与很多中国乡村一样,横店的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村庄是老人与孩子的巢窠。打工赚回的钱,给孩子交了学费,给家里起了新屋,延续着村庄表层的生命力。余秀华依旧住在1984年建的老房子里。父母都是最底层的农民,耕种着七八亩土地,一茬麦子,一茬水稻。为了多赚点钱,余文海还包下了一片鱼塘。平时冬天,他要去邻近的地方打零工,主要是帮人做水渠的防水。她的弟弟在钟祥市当数学老师,基本脱离了乡村生活。一家务农,每年有2万多元的收入,日子过得艰辛。

  在余秀华的诗中,故乡横店是一个被反复吟咏的意象:水稻,大豆,芝麻,高粱;布谷鸟,喜鹊,黄鹂,八哥;盛开的桃花,牵牛花,油菜花;蓝天、云朵,还有“浩荡的春风”。都给了她无限的灵感。

  一根稻子就能够打开关于田野所有的想象,它的沉默和高傲

  忧伤和孤独

  它们的隐藏里,有怀孕的老鼠,刚出壳的麻雀和野鸡

  这都是田野富饶的部分

  (《田野》)

  她从不吝啬于讴歌每一个卑微的生命,因为她就是其中的一员。她就像“怀孕的老鼠,刚出壳的麻雀和野鸡”一样,躲藏在稻田中,获得食物与安全感,也同样是这富饶的田野的一部分。在余秀华心中,横店就是美丽而丰饶的庇护所,有着“原野”般广阔的胸怀,接纳她,哺育她。尽管她不完美,但故乡没有嫌弃她。

  她用故乡的麦子来形容日渐苍老的父亲:“深夜,看见父亲背着月亮吸烟/——那个生长过万顷麦子的脊背越来越窄了/父亲啊,你的幸福是一层褐色的麦子皮/痛苦是纯白的麦子心。”(《麦子黄了》)在这里,父亲就是故乡大地的符号。她对父亲的爱就是对故土的爱。

  但在余秀华的内心深处,还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撕扯着她,推动她离开故乡,远走高飞。像其他青年一样,她同样渴望走向新的天地。她说:“我许多次想出去,想脱离这个村庄,甚至去流浪,想把生命放在最低的位置,如果在那样的位置回望我现在的一切,我是不是对生命有更透彻的认知?”

  去年春天,余秀华打算出门打工。但因为晚了一天,她能做的工种被别人占了,没有成行。更重要的原因,是儿子要参加高考。虽然她自认为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有她在,儿子就会安心。

  就在不久前,余秀华接受了一家电视台的采访,随后在自己的博客中抒发内心的纠结与愤懑——“前天,面对电视台采访,我说我不抱怨生活,我对生活热爱得一塌糊涂。当时我的心的确是安静的,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但是我其实很讨厌现在的生活,我想远走高飞,我不想再回来,我不愿意看到这里所有的人,我对说话存在太多的抱怨!”

  故乡对她而言,既是温床、庇护所,也是禁锢的枷锁,封闭的囚室。

  余秀华的丈夫在北京打工,每年2月份离开,12月回来。她也想去打工。前年,在残协的组织下,余秀华去温州的一家福利工厂工作一个月。那是她唯一的一次打工经历。母亲周金香拎着行李,送她去荆门坐上直达大巴车。“她自己连20斤的重量都提不起,自己的衣服也无法洗干净。”周金香说。在温州,工厂给她安排最简单的活,为皮包修剪皮料,她每天都要加班到夜里零点才能完成。实际上,那次打工只维持了一个月,她就回家了。

  由于身体的原因,她没办法挣脱这片土地的束缚。她无法种地,养不了鱼,只能喂兔子。在故乡她是“没用”的,她怀疑自己是个“包袱”和“麻烦”。

  只有在诗歌中,她才可以自由地飞翔与流浪。

  月下弦的时候,我们出发吧你的口袋装高粱和秋风,我的口袋装水和土

  向我们半生匍匐的泥土含泪鞠躬亦,汉江的号子叫响了两岸菊花请牵着我的手,抚慰我一些小小的慌张在这首名为《亦,我们去北方》的诗中,她想象着和情人一起奔赴辽阔的北方大地:“别担心,亲爱的人啊/她就像一名爱情路上的义士,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她向故乡告别,带上高粱、风、水和土,就能在异乡生存。尽管这些都是内心的一种希冀,但为实现浪漫之旅开辟了道路。她将自己的爱恋赋予了浓郁的大地色彩,开凿出一种人生的苍凉和厚度。

  

出名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我养的狗,叫小巫》)

  如果不是《诗刊》编辑刘年的偶然发现,余秀华依旧在乡间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割草、喂兔子、写诗。

  “我觉得她的诗完全是从内心里出来到我内心里去的,是用灵魂和生命写出来的诗。”刘年对我们说。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刘年这样写道:“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她的诗歌写出了这种,‘痛感’,即悲悯苍生。如果面对那么多的不公正,你依旧无动于衷,肯定是不道德的。余秀华之所以会红,是因为诗坛里最缺的东西就是这种痛感。尤其是女诗人很少能写出这种痛感,她去补了这个缺。我甚至觉得,除了她,中国所有女诗人都写不出这种痛感。”刘年说。

  去年12月,刘年的同事彭敏给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杨庆祥打电话,说想在人民大学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主题为“日常生活,惊心动魄”,选择了五位诗人,第一个就是余秀华。余秀华朗诵的那首诗就是《我养的狗,小巫》。在这首诗中,她被命运无情地摁住头,一次次撞到墙上。她不知道疼痛,也没有屈服,她无处倾诉,只有不会说话的小巫还陪伴她。杨庆祥被这首诗打动了,答应帮助组织这场活动。

  那天晚上,在颤抖中、哽咽中余秀华读完了她的诗。掌声雷动,现场极其热烈,五人朗诵会差点变成了她一个人的专场。

  “余秀华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打动别人,就是因为她是在读诗医人。她与厄运搏斗,她愤怒、忧郁、歇斯底里。同时她也带来温暖和救赎。”杨庆祥对我说:“她不是一个技术主义者,不是一个以修辞取胜的诗人,她是一个完全‘真’的诗人。那份‘真’,就是独自面对命运并和命运死磕到底的‘真’。而美学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就是‘真’。但很多时候,我们都把‘真’忘记了。”

  余秀华出名后,迅速推出了两本诗集。可以预计,它们都将成为畅销书。诗歌的热潮仿佛又回来了。同样可以预计的是,余秀华的命运也将由此改变。她将获得尊严和保障,这些都是她此前不曾拥有的东西。

  余秀华还会写出更好的诗吗?“她的生活越来越好,那种愤怒的东西,有力量的东西会不会消失?这也是我担心的地方。”杨庆祥说。

  摘自2015年第5期《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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