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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

 洁洁赢 2015-03-07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GB/T 17986.1-2000 B1.2)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部位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套内面积

  • 外文名称

    GB/T 17986.1-2000 B1.2)

 
  •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部位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简介折叠

科学分类套内的实用面积折叠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GB/T 17986.1-2000 B1.2)由房屋套内实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部位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折叠

套内墙体面积(GB/T 17986.1-2000 B1.3)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公用墙,公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墙体按全部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GB/T 17986.1-2000 B1.4) 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计算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销售优点折叠

套内面积套内面积销售房屋,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有一定的有利因素。对业主来说,按套内面积销售的方式比较直观、比较透明,也比较好操作。只要有一点数学常识的人,他都可以计算,这个差别不是太大。那么建筑面积计算就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做这个事情。对他来说,如果他产生怀疑或者是他对这个问题有纠纷的时候,他就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对发展商来说,再也不必向业主解释太多面积差异的产生原因,减少了双方的误会,避免了因面积纠纷产生的投诉。所以说,这种计算方式对双方都有利,有效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避免了开发商多计算公共面积增加利润。

还有,现在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等都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而公摊的建筑面积显然是不需要供暖的,这样就等于是向业主多收取了供暖费等费用。现在利用套内面积销售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存在问题

北京实施按套内面积卖房后,因为公摊面积的成本完全被转移到套内面积的价格上,造成两个影响,一是套内面积的定价与其他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楼盘相比,缺乏可比性,二是开发商容易故意把公摊面积做小,以降低成本。

评论

一直以来,大多数地方住宅销售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而非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正因为如此,在住宅销售过程中,容易出现开发商有意增大购房者所应承担的公摊建筑面积现象,对购房者实行面积欺诈,损害与侵犯购房者利益。而购房者即便感觉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与实际不太相符,由于难以自行进行测量,难以获得有效证据,因而也只能自认倒霉,无奈地忍受开发商的盘剥。或者由此而引发房产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如果像北京市这样实行住宅销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由于购房者可以自行对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测量与复核,因而可以抑制开发商对购房者多计算面积的行为发生,有利于减少面积欺诈现象出现,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原有住宅销售按建筑面积计价情形下所以容易出现面积欺诈现象,是由于在原有计价办法之下,在公摊的建筑面积计算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即开发商对公摊的建筑面积情况一清二楚,而购房者却对其真实情况一无所知,这样一来开发商就很容易利用其信息掌握上的优势对购房者实行面积欺诈,以损害购房者利益为代价不道德地增加自身利益。而像北京市这样实行住宅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让购房者能够自行测量与复核住宅面积,有利于破除开发商与购房者在住宅面积计算上的信息不对称格局,从而能对开发商实施面积欺诈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注意事项

1、面积误差超3%购房人有权退房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这三部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可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随套内建筑面积权利份额一并转让;竣工后套内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发生误差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2、公摊面积不大可能缩小

关于公共设施的大小、楼梯宽窄、电梯多少,国家建筑技术规范都有相关规定,公摊面积不大可能缩小。今后还要在建筑规审批上严格把关,对必须有的配套设施、区域等严加审核。开发商用套内面积计价,同时也提供建筑面积的具体数据。

3、套内面积并非自己能量

对于业主来讲,套内面积并不是房间的面积,还包括墙体的面积,假如按套内面积算的话,有些业主不知就里,拿着尺子一量,发现自己的面积不对,还会发生新的纠纷。套内面积并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者拿着一把尺就能准确算出来的。关键是要委托专门的部门准确地测量面积。

4、不公摊部位为业主所有

该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公共部分、公共设备的权利份额一并转让;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车库等附属建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不公摊的面积可视做买房人所有。

5、测绘单位承担误差责任

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开发商照样应该把公摊部位、用途以及预售面积告知买房人。按《办法》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公示分摊的内容有:被分摊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与分摊的商品房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部位。买房人有权查询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一旦房屋面积与事实不符合,如果是由于测绘技术引起的,测绘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折叠

套内面积套内面积附: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GB/T 17986.1-2000 B1.4):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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