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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蛇口地税辅导非居民企业享受股权转让所得税优惠800万元

 fzchenwl 2015-03-15

深圳蛇口地税辅导非居民企业享受股权转让所得税优惠800万元

原标题:蛇口地税辅导企业免税八百万元

日期:2014-05-23 来源:深圳地税官方网作者:钟蔼姗胡海燕

近日,香港A公司在蛇口地税顺利完成了股权转让所得税收协定待遇的减免税审核手续,合计免缴税款约800万元,公司代表感叹:“下次再要投资,还是选择蛇口好!”

据悉,该香港A公司2012年至2013年期间陆续转让深圳B公司的原始股权,合计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近八千万元。根据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香港A公司应按股权转让所得的10%向蛇口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约800万元。当香港A公司向蛇口地税申请非居民企业合同备案时,该局审核人员发现该公司自2008年投资于深圳B公司后,持股比例一直低于10%2011年深圳B公司上市,香港A公司的持股比例进一步被稀释为4%根据《内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相关规定,如香港A公司为香港的合法居民企业,其转让深圳B公司股份前36个月内,深圳B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比例低于B公司全部财产价值的50%;且香港A公司转让深圳B公司股份前的12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参与深圳B公司的资本未曾达到25%的,可按上述税收协定享受股权转让所得的免税待遇。

审核人员本着落实税收协定,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宗旨,主动向香港A公司的财务人员详细解释相关税收协定待遇的政策,并详细列明企业申请协定待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香港A公司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近期向蛇口地税正式递交了免税申请。经审核,香港A公司的持股时间、比例以及深圳B公司的不动产比例均符合上述税收协定的要求,于是按规定为该公司办理了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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