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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十六个'营业税'税收风险特征,房地产企业可以对照查看自身是否存在相应的税收风险。

 fzchenwl 2015-03-15

本栏目收集房地产业十六个'营业税'税收风险特征,房地产企业可以对照查看自身是否存在相应的税收风险。

1.是否将收取的房屋预售收入(包括定金)计入“预收账款”以外的往来科目,长期挂账不申报纳税。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是否未按规定入账,少计收入。

2.是否将售房款冲减成本、费用或直接转入关联单位,未按规定入账;是否将售房款打入个人储蓄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存在账外收入等情况。微信号fdccspx精彩分享

3.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开发企业在收到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到账后,是否未按规定计税;是否将收到的按揭款项以银行贷款的名义记入“短期借款”账户,不计收入。

4.委托代理销售,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5.私改规划,增加销售面积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和申报纳税。

6.是否利用关联关系进行关联交易,以较低的价格转让房产(包括销售给股东、法定代表人)少缴营业税。微信号fdccspx精彩分享

7.纳税人开发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的房产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8.销售商业店铺或精装修房屋时,人为将售房总价分解为购房款和装修款,对装修款未并入房屋总价申报缴纳营业税。

9.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包括:以开发产品换取土地使用权、股权;以开发产品抵顶材料款、工程款、广告费、银行贷款本息、动迁补偿费等债务;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投资者,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10.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微信号fdccspx精彩分享

11.对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是否按租金确认收入,出售时是否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

12.出租收入是否抵顶工程款、抵顶银行贷款利息,未确认收入。

13.出租收入(如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周转房手续费收入等是否未按税法规定的时间入账或计入“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贷方,未确认收入;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给关联方,未按规定计税。微信号fdccspx精彩分享

14.商品房售后服务如物业收入、代客装修、清洁等取得的收入是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15.利用自有施工力量建造房屋等建筑物,在销售不动产时,是否未申报缴纳建筑环节的营业税。

16.中途转让在建项目,是否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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