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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规章制度

 红夫子 2015-03-16

第一章、协会内部职能定位

第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及副会长两人,其人选均依照相应规定由全体大会票选,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二条          设会长一人,把握本协会发展方向。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在重大活动上作出指引和决策。对外代表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其职责为:

⑴召集全员大会;

⑵公布规章制度;

⑶授予荣誉称号;

⑷对外最高代表;

⑸作出最终决策;

⑹上级联系沟通;

⑺活动最终审批;

⑻长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⑼学期计划的拟定、检查及修订;

⑽下属建议可行性研究;

第三条          设副会长两人,协助会长完成协会具体事务,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会长因故未能视事时由副会长代理。

第四条          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团体事务的综合协调;在活动过程中作为核心枢纽协调各部门行动。其职责为:

⑴保存档案资料;

⑵监督联系各部工作;

⑶汇总各部信息;

⑷召开各种会议;

⑸意见建议反馈;

⑹部长考核评估;

⑺负责人事登记;

⑻活动策划定稿;

⑼作为会长参谋;

⑽财务管理。

第五条          定期召开行政会议(例会),商讨协会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例会由秘书长主持。

第六条          所属部门各设副部长一人,按组织架构受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部长督导,管理本部门业务,并负责本部门干事。

第七条          本协会设下列部门:

第八条          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⑴负责文件起草;

⑵协调各部工作;

⑶做好会议准备,做好会议记录;

⑷收集意见建议;

⑸素质拓展录入;

⑹负责递交申报,联络团工委,申请活动及其所需场地、物资;

⑺组织架构、部门职权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⑻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⑼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⑽人员的考勤、考绩、奖惩、迁调等事项的办理;

⑾文书、庶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⑿表格、书刊、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⒀负责组织、联络协会内成员内联。

第九条          外联部的职责如下:

争取外界支持,寻求合作伙伴和活动赞助;积极对(校)外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负责协会与其他校内社团、校外组织、企业的联系。

⑴争取活动赞助;

⑵联系有关单位;

⑶寻求各类合作;

⑷树立协会良好形象,扩大校内外影响;

⑸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⑹各项活动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

第十条          宣传部职责如下:

积极对(校)内宣传中山大学东校区饮食文化协会;协会文化(凝聚力)建设,形象塑造的设计,知名度的建立;负责协会活动宣传策划的具体操作,为协会内部及外界提供一个了解饮食文化协会的平台;

⑴制作、使用、维护海报、传单、横幅、大板、健康小贴士;

⑵打印、复印及张贴宣传品;

⑶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以及控制;

⑷本协会信息发布;

⑸管理协会邮箱、博客和相册;

⑹活动摄影摄像。

第十一条 实践部职责如下:协调组织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以及协会活动计划与规划的拟定、指导实施和检查总结。

⑴策划实践活动;

⑵提交策划初稿;

⑶活动具体组织;

⑷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以及控制。

第十二条 文化部职责如下:负责日常有关中西方饮食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协会刊物,致力于提升我社的文化品位。

⑴负责调研,收集决策信息,把握协会发展的方向;

⑵搜集健康小贴士、海报、大板中有关饮食文化方面的内容;

⑶联络、组织协会内成员的饮食文化交流;

⑷承办饮食文化方面的讲座;

⑸与饮食文化方面的社会团体保持联系,进行文化交流;

⑹面向协会外开展出游等活动,为今后会员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

⑺部内开展饮食文化交流探讨,并向协会成员普及饮食文化知识;

⑻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以及控制。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   本协会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

1、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组成协会主席团。

2、 各部长经全员大会选举,由主席团面试决定;副部长由各部成员自荐,然后在部内选举产生。

3、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各部部内选举一名副部;在每年的六月举行协会内改选大会。

(二)   挑选社团成员的主要原则是应征者于该部门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部门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具有的素质(如工作态度、工作技能以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由各部长通过面试之后正式任用。

(三)   新成员正式任用后,在半学期内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了解社团情况,学习部门业务知识等,并视情况不定期对各个部门、社团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由秘书处和其所属部门共同负责。

(四)   社团成员必须服从社团安排遵守社团现行各项规章制度。成员有辞退的自由,但须提前1周(部长提前至少2周提出)向社团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由秘书处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五)   社团成员辞职,在离开社团之前,必须交还社团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给社团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会议制度

(一)会长会议

    参加人员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部长级会议

    参加人员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

(三)部门会议

参加人员为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四)全体大会

    参加人员为本协会全体成员。

注意事项:

1、 会长负责决定召开会长会议和部长级会议。

全体大会由部长级会议负责决定。

会议上对决议有任何意见的当场提出,当场解决。

会长会议秘书处必须记录,其他会议视情况而定,秘书处负责第二天向全体成员通报。

2、 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者,需提前向部长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准假。迟到、早退者需向有关负责人解释原因。

3、 开会议的总原则是多开小会,少开大会。部长可以组织部员多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以便总结本部工作,讨论和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或针对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分配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

(一) 每个学期初,协会召开全体大会,收集意见。所有成员均有提出建议、策划活动的权利。

(二) 每个学期初全体大会后,各部门召开部员大会,根据协会内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的具体情况,拟订各部门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确定后,各部门成员要按照计划工作,各司其职。

(三) 每次活动的进行都要事先写好策划书,并进行人员分配,活动结束后要写活动总结,并交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四) 每个学期末,各成员要对自己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整理成工作总结,上交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并交由秘书处统一整理,用于社团文化建设。

(五) 每个学期末各部门进行工作总结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整理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资料,结合本部门实际,完成部长工作总结。部长工作总结可以包括以下内容:部门在本学期内的工作清单,各部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和表现,部长的自我总结等。工作总结完成后,上交到会长处。

(六) 会长应认真审阅各部门的工作总结,结合自己的管理情况,总结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介绍成功的工作经验,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成员进行表扬,对存在的工作问题予以提醒,督促其改正。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   本社团财务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秘书处安排一名成员负责财务收支和记账。每次活动之后,须整理经费使用结果,然后将剩余经费重新记入账中。

(二)   每一笔财务的使用情况须明确登记在账簿上。若发现其问题或记账混乱,支出与记录不符等问题,须追查财务管理当事人责任。

(三)   成员应用于活动所需经费须提前预算,经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拨给相应资金。部分不能预算的经费应先向相应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凭收据报销。发票上填写清楚物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及总金额。若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经费者不予以报销。

(四)   财务管理员在每次活动后或每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向社团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各部门监督。

(五) 社团成员若有对财务管理不满意的或有什么建议的可向秘书处提出,由秘书长进行整顿或改进。

第十三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本协会发展有某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正副会长批复。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饮食文化协会秘书处及部长会议所有,未尽事宜,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关条款。本总则于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间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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